化学化工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办法_学生综合测评办法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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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办法

(2014年修订)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学生为本的理念;根据黄山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修订)《2012版》的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在2012版黄山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的基础上,制定化学化工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办法实施细则。

一、化学化工学院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团总支负责人、辅导员和班主任组成的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化学化工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组织实施。

各班成立班级测评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辅导员、班长、团支部书记、学习委员等和民主推选的学生代表组成(学生代表由班级各宿舍或两个宿舍推荐1名代表),具体承担本班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班级测评工作小组成员名单报系测评工作领导小组。每年10月底前完成对上一学年的素质综合测评工作。素质综合测评要在掌握学生具体考核记录材料的基础上,本着定性评价和定量测评相结合、过程测评与结果测评相结合、记录与评议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测评程序为:个人自评→班级测评工作小组评议打分→公示初步结果→班级测评工作小组讨论修改→院系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学校核定。思想道德素质

二、思想道德素质100分=评议分(60%)+量化分(40%)。

思想道德素质评议后得分= 50 + 20 + X= 70 + X(X≤20)

X量化加减分:

(一)加分

1、参加学校、院系组织的青年志愿服务活动、社会公益活动及班级特色活动每次分别+3分、2分、1分。

(校志愿者活动如何体现)

学生会干部、班干部组织活动,组织者不加分(已取得相应的干部分),参与者加分

例如献爱心活动等等;

2、因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助人为乐校等先进事迹而受到校及以上通报表扬者(以正式行文为准)+10分;

3、参加无偿献血+2分(只计一次);

4、宿舍卫生检查受到学校、院部通报表扬的,宿舍成员每次+2分、+1分;本组负责教室卫生期间,在学校、院部检查中位居前六名,每人每次分别+1分、+0.5分。

注:量化分的限额加分为20分,在加分过程中对于同一类项不重复加分。

(二)减分

1、受到纪律处分的:留校察看、记过、严重警告、警告、分别-30、-20、-

15、-10分;受到校、院部通报批评的分别-

5、-3分;(对于未见行文,但事实存在的同学按上述减分原则减分);

2、无故不参加班会、团会等集体活动的,每次-2分;

3、违反《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事实清楚,但尚未处分的,对照学校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中的有关规定,比照受纪律处分和通报批评情况进行减分:无故不打扫教室卫生的一次

--1分;外宿者一次

--3分;未按时返校者1次

--3分;擅自离校者1次

--3分;无故旷课者1次

--1分;迟到、早退者,3次累计为旷课1学时,一学时

—1分;

请假:无正当理由请假(如提前购买火车票等),一天按4学时计,0~8学时不扣分、9~24学时—1分、24学时以上—2分。但下列情况不扣分:因病有医院证明者、家中亲人病危者、嫡亲的兄弟姐妹结婚者(非亲生的不算)。不参加晚自习的同学每次—1分(正当理由除外);宿舍使用违章电器断电一次 –1分(使用者)。

注:对于以上情况不累计减分,如对于因擅自离校而受到警告的同学,只按扣分高者扣分,不重复减分。

三、学业成绩

学年平均学分绩=∑(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学分

注意:旷考、考试违纪和作弊的课程以0分计入学年平均学分绩,缓考课程以缓考时间计入当年的学年平均学分绩。从修课程不计算学分。

四、身心素质:身心素质100分=评议分(40%)+量化分(60%)。身心素质评议后得分= 30 + 30 + X= 60 + X(X≤30)X量化加减分:

(一)加分

1、被评为学校军训先进个人,+5分;

2、早操早锻炼加分为:(出勤率×30)分;

3、参加学校组织的体育竞赛者+1分;获得竞赛前6名的分别+10、8、6、4、3、2分;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分别+10、7、5分,破校运动项目记录的另加4分。国家级、江南片、省级、院部的按校级分别乘以2.0、1.8、1.5、0.5的系数。

4、学校、院部体育代表队成员、教练,凡能坚持参加训练者,每学期+2分、+1分。

5、学院举办的体育节及运动会,参加者+0.5分,获得第一、二、三名者各+1.5分,第四、五、六名者+1分。

注:同一活动项目加分就高原则只加一次

(二)减分

1、早操早锻炼每缺勤一次-1分;

2、参加某一活动时,代签到者与被代签者,发现一次,各-5分;

3、对校、院系要求参加的文体活动而不参加训练者,每次-2分;

4、体育考核不达标者-5分(体育课免修者除外)。

五、实践与创新素质

实践与创新素质得分= X(X≤100)X量化加分:

1、担任各级学生干部满一学期者,视其工作表现,按2-8分标准加分,担任多个职项的学生干部不重复加分:

注:学生干部必须要有聘书或证明方可进行加分,否则不予以加分。

2、参加寒暑假社会实践调查,并撰写调查报告(2000字以上交辅导员)的+2分,获得校一、二、三等奖者分别+10、8、6分,国家级、省级、院系级分别按校级加分乘以2.0、1.5、0.5的系数;

3、参加校级文艺演出者+2分,参加校级职业生涯规划大赛、挑战杯大赛、演讲比赛、辩论赛、书法、美术、摄影、诗歌、知识竞赛、征文等文化艺术竞赛活动,获得前六名者分别+10、8、7、6、5、4分,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分别+10、7、5分,国家级、省级、院部级活动加分分别按校级加分乘以2.0、1.5、0.5的系数;

注:同类型活动不论你参加的是校级或者系级的,不重复加分,以就高原则加分1次。在进行加分时注意自己获奖情况是属于校级还是院级,必须要有相应的证书证明,对于参加集体项目活动的同学,同一学年加分根据实际情况加分,名单由学院团总支、学生会提供。

4、参加校级学术科技竞赛活动,获得前六名者的分别+12、10、9、8、7、6分,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分别+12、9、7分,国家级、省级、院系级分别按校级加分乘以2.0、1.5、0.5的系数;

5、参加学生科技小组,承担校大学生科研项目者,主持者+6分,参与者+3分;(需结题才加分)

6、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在正式出版刊物上发表的每篇+10、5分(有CN刊号),以正式书号著书出版的作者+20分;

7、有发明创造获专利者+20分;

8、参加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 四级考试通过加2分,六级考试成绩通过加4分(通过当学期计分一次);

9、计算机省二、四级通过者分别+2、4分,NCRE考试二级、三级、四级通过者分别+4、6、10分,NIT模块考试每通过一个模块+5分;获得其它技能证书(驾驶证、师范生教师资格证不加分)比照计算机等级考试加分;普通话证书二乙加1分、二甲加2分,一乙加3分,参加者加0.5分。

10、在学校宣传部、学生处、团委主办的报刊、网站发表300字以上的文章或通讯报道的每篇+2分;在有正式刊号的报刊上发表300字以上的一般性文章,每篇+5分。(本小项总计不超过20分)

注:本职工作范围内的不加分。

六、综合素质

素质综合测评得分=思想道德素质×20%+学业成绩×60%+身心素质×10%+实践与创新素质×10%

七、各班在实施时,可依据本办法制订具体实施细则。

八、本细则解释归权化学化工学院综合测评工作领导小组,自2014年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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