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学校骨干教师评选通知_学校骨干教师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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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校字[2010]54号
关于选拔镇级骨干教师的通知
各学校、幼儿园:
为进一步落实《甘州区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和《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的补充通知》精神,加快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推动我镇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入发展,中心学校决定于今年开展镇级骨干教师的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对象
镇属普通小学、教学点、幼儿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编公职教师。
二、选拔条件
(—)基本条件
1、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教师职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学生中享有较高的威望;
2、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年龄在50周岁以下;
3、取得中级及以上职务(业绩突出的可放宽到小学一级教师、中学二级教师);
4、具有教师普通话过关考试等级合格证;
5、参加区教育局信息中心组织的信息技术等级考试,成绩合格。
6、参加英特尔未来教育取得合格证;
7、参加市、省级以上学科培训等取得合格证;
(二)选择条件
1、教育教学方面
有较显著的教育、教学效果和实绩,近4年内具备下列条件中两项:
(1)获区级及以上优秀教师荣誉1次或者获乡镇、校级优秀教师2次。
(2)在镇级及以上优质课评选中获奖或者在区范围内上过示范课或观摩课。
(3)独立承担镇级公开课、示范课。
(4)所培养的学生在参加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或镇级学科竞赛、科技评奖以及汇演、汇展、体育比赛等活动中获得优异成绩(需提交能反映具体情况的证明材料)。
(5)在近两年的教学统考成绩中所任课程综合成绩两次处于全镇前三名。
2、教育科研方面
有一定的教育理论素养,具有教育科研能力,近2年内教育
科研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中两项:
(1)积极帮助青年教师成长,积极参加区、镇级培训,能采取个别辅导、上示范课等方式,对青年教师进行指导;承担乡镇、校学科教师培训1次(需提交能反映帮扶的证明材料)。
(2)在市(包括市级)以上报刊发表教育教学文章1篇。
(3)在全镇教师培训或者其他教育教学活动中作专题报告1次。
(4)有艺术和体育爱好的教师,其本人在教育、体育、文化部门主办的汇演、会展或比赛中获区三等奖及以上奖项1次。
(5)积极参与课题研究或者在区教育局教育科研成果评选中获奖励(需提交能反映具体研究情况的进展材料)。
参加选拔的教师除具备基本条件,必须同时具备选择条件中两项。长期在边远学校教学一线,教学业绩突出的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优先考虑。
三、推荐办法和要求
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学校审核,民主评选,择优推荐”的办法。个人提出申请后,学校要严格按选拔规定的条件,尤其对工作表现、敬业精神及师德方面进行认真审核,切实保证选拔质量,宁缺毋滥。推荐的人选应张榜公布,多渠道、多形式充分听取教师、学生及各方面的意见。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选拔条件和程序,把真正符合条件、师德高尚、教学精湛、有培养前途的业务骨干选拔出来。
四、报送材料及时间
推荐人选报送以下材料:
1、《党寨镇中心学校选拔小学镇级骨干教师花名册》(一式两份);
2、《党寨镇中心学校选拔小学镇级骨干教师审批表》(一式两份);
3、《党寨镇中心学校选拔小学镇级骨干教师评审表》(一式八份);
4、业绩材料要求文字简洁流畅,重点突出,实事求是,字数控制在1500以内;
5、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论文、课题、普通话合格证书,信息技术考试合格证及其他所有反映本人工作业绩的证书、材料等(交复印件一份,同时带原件核对),所有材料务必于1月7日前报送镇中心学校。附:
1、《党寨镇中心学校选拔小学镇级骨干教师花名册》
2、《党寨镇中心学校选拔小学镇级骨干教师审批表》
3、《党寨镇中心学校选拔小学镇级骨干教师评审表》
二0一0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