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教育学院应届生就业须知_应届生就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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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核发工作
请各院(系)结合《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做好核发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办[2011]3号文件要求,做好《自主创业证》申领政策和相关程序的宣传工作。自主创业证申领网站http://cy.nc.org.cn/cyzs/。
持《就业失业登记证》(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在三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应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
2.院第二届大学生技能竞赛
竞赛时间为2012年3月15日-4月15日,每院系确定一项与本学科或专业紧密相关的竞赛项目于2012年2月25日前报送至就业中心。请各院系积极筹备,认真遴选相关项目。
3.近期招聘活动安排
(1)南京市建邺区2012年新教师招聘
招聘时间:2012年2月22日上午10点
招聘地点:草场门校区教科研楼511会议室
(2)巾帼牵手创业就业援助行动——江苏省2012届女大学毕业生专场招聘会,时间:2012年3月3日(周六)上午8:30-11:30。地点: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南京市上海路203号)二
楼招聘大厅
(3)江苏省2012年高校补充师资供需洽谈会,时间:2012年3月24日(星期六)8:30-11:30。招聘会地点: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招聘大厅(南京市上海路203号)。
(4)南京毕业生就业市场公益性招聘会,地点:南京市北京东路63号人才大厦三楼毕业生就业市场。时间:2月25日,8:00-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