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食药监新都发〔〕41号_食药监文明示范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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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食药监新都发〔2008〕41号
成都市新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八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
2008年,我局依法治理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和区依法治区办的工作部署,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以维护公平正义为核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积极推进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措施,全力抓好“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医药经济健康发展,为推进成都试验区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圆满地完成了我局依法治理工作任务。现将2008年依法治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加强对依法治理和“五五”普法工作的领导。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依法治区工作,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局长为目标第一责任人,由分管领导具体抓,并将依法治区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责任落 1 实到科室和具体承办人。制定了工作计划,提出了指导思想,明确了任务和要求,把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局年度工作计划,实行半年检查,年终考核。
二、加大力度,强化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大力普及宣传药品管理法律法规,是我局实施依法治区、普法工作的重点之一。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开展“学习型机关”活动,深入地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局领导带头讲课,执法人员轮流讲课,辅以案件讨论、案卷点评等形式,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水平。坚持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公务员法培训,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法制教育录像片,进行以案说法等,收到明显的效果。2008年共组织法规学习研讨3次,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了市局的集中法制培训20余人次,参加培训考试2次,执法人员培训合格率100%,教育面达100%。通过系列教育学习,提高了全体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办案能力,形成了依法办事,公正执法的作风,促进了执法队伍建设。
(二)大力推进“法律六进”活动。把创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地)”活动工作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有机结合,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宣传教育,使干部职工树立牢固的“依法行政”的观念,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公共服务理念。结合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法制宣传活动,进一步深化“五五”普法工作,坚持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与法制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引导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一是积极与对口帮建联系的街道、社区(新都镇西街、状元街、静安村)合作,组织开展群众性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专题教育活动,帮助社区建立宣传专栏,宣传诚信知识,使社区群众 2 对普法宣传的知晓率达80%以上。活动中共出动工作人员30人次,车辆14台次,散发宣传资料1万余份(册),制作宣传挂图、展板14幅(个)、宣传栏6个、宣传标语3幅。二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1-11月举办了2期农村药品协管员法制培训会,组织普法宣传活动3次,举办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讲座、培训3次,支出宣传经费2万余元。接受群众咨询240人次。通过这些活动,让广大群众了解食品药品管理法律、熟悉法律、掌握法律、运用法律,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5月12日汶川县发生地震灾害以来,会同新都区司法局(出资2000元)将编印的《抗震救灾法律法规知识汇编》1000余册送到了我区援建的都江堰市翔凤桥社区灾民安置点灾民手中,受了灾民的普遍欢迎。
三、明确责任,强化平安创建目标管理
(一)把平安创建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纳入目标管理。制作了“平安创建活动宣传栏”,提出了创建工作目标,完善了平安创建的长效机制,定期开展督查,研究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确保平安创建落到实处。
(二)按照“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地)活动工作标准”,完善自身的软硬件设施,保障平安创建的活动经费。积极参与辖区综合治理活动,参加辖区的群防群治,建立治安协作共防机制。使我局平安创建工作活动迈上新台阶。
(三)全面落实维护社会稳定领导责任制度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度。积极开展案例教育,以案说法,起到警示和借鉴作用,使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养成遵法守法的行为习惯,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 3 法办事的良好职业道德风尚。年度内,本部门未发生一起到京非正式上访,在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法定节假日期间到省、市非正常上访。全局人员思想稳定,无安全事故、无违纪违规行为。无人参与邪教活动和违法活动。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街道居委会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防范措施。
(四)畅通群众信访诉求渠道。认真贯彻执行《信访条例》,建立了信访工作组织机构和信访工作制度,落实了信访工作责任。在全区药品零售药店公开张贴了投诉举报电话,设置了投诉举报箱,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做到及时查处、及时反馈。1-11月共受理群众药品质量投诉、举报15件,办结率100%,回复率100%。
四、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继续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 按照新都区委《关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实施意见》(新都委发〔2008 〕10 号)文件要求,将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纳入部门的目标管理,认真制定实施方案,落实了工作目标和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着力整治投资软环境。法定时限内办结率达100%,政务公开规范化程度达到85%以上。没有超时办理,没有无正当理由不受理的情况。坚持“三服务”宗旨,在我局受市局委托进行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申办、变更验收中,对服务对象均采取了预约服务、延时服务和上门服务,确保服务达到群众满意的效果。
认真组织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根据新都区委《关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实施意见》(新都委发〔2008〕10 号)和新都区政府法制办《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实施意见》(新都府法〔2008〕7 号)文件精神,依据行政执法主体、执法类别、执 4 法依据等,根据食品药品监督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规定,我局认真制定了《成都市新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规定》,确保行政执法的公平、公正,确保行政处罚的合法、合理。截止目前,查办案件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案件发生。
五、严格把关,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
(一)深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2008年,我局坚持科学发展观,把保障群众用药安全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明确了工作职责,落实了工作目标,提高了监管效率。1-11月开展集中打假治劣活动5次;专项整治活动6次,出动执法人员 1224人次,出动执法车辆434台次,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424个次,行政处罚案件13件,没收违法所得6.261万元,罚款6.238万元。案件结案率达100%。接待群众举报和投诉共15起,其中市局转办2件,区政府转办1件,武侯食品药品监管局转办1件,其他群众举报和投诉11件,办结率100%,回复率100%,群众满意率100%。确保了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二)突出重点,强化食品安全监管
遏制食品安全事故,全力推动食品放心工程。2008年,我局食品安全工作紧紧围绕创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区”这个中心全面展开,对创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目标进行了详细分解。正式启动新都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在四个环节全面推开信用体系建设。下发了《关于做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成都市新都区食品安全信息征集评价披露制度的通知》、《成都市新都区食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实施意见》,又召开食品安全 5 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培训会。目前,已选出一个基础较好的农产品(或畜产品或水产品)基地共计13个;选择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单位共计30个。同时,认真开展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连锁店建设,从而确保新都区食品安全监管上一个新的台阶。并形成了4个工作亮点:
一是在食品监管示范工程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并形成具有我区特色的四个环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达到示范效应目标;二是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基层监管巡查制,进一步修改和完善镇级食品安全监管告知书,向全区推广协管员监管手册,强化协管员监管力度,消除基层监管盲点;三是进一步加强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此项工作走到了成都市乃至全省的前列;四是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农村家宴申报制度,确保我区农村群众红白喜事聚餐食品安全。
同时,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相继开展了学校食堂专项检查、生猪屠宰专项整治、高毒高残留农药和违禁鼠药查处、农家乐和度假村卫生专项整治、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和农村群宴管理等一系列的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3、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按照《成都市新都区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我局牵头组织开展了新都区医药行业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下发了我局《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并就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做了安排。通过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增强了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守法诚信意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纠正过去在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中的不正之风,促进我区医药产业的健康发展。
六、着力深化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真心实意办好惠民工程
1、继续深化“两网”建设。严格贯彻执行市政府113号令,根据现有行政村(社区)的设置,以村(社区)干部为选聘对象,重新聘任了256名义务(社区)协管员,完善了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监管网络。并根据工作的需要,组织开展药品监督协管员、信息员的专业知识培训2次,培训药品监督协管员、信息员120人次。在规范供应渠道、完善保障措施、把好配送药品的质量关等方面取得了新突破,保证了配送面和配送品种的双百目标,杜绝了“网外”购药行为,保证了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健康稳固发展。
2、深化城镇惠民药店建设。按照年初部署工作要求,召集惠民药店负责人进行政策宣传;加强监督检查,会同民政、社保部门对社区惠民药店检查2次;对辖区内低保对象的覆盖率达到100%,未发现拒绝向低保人员出售零利润药品,未发现加价销售情况。确保了惠民药店利民惠民,切实减轻城镇低收入人群的用药负担。惠民药店全年累计向低保对象销售药品52087.83元,让利15527.11元。
3、指定专人负责,认真落实扶贫帮困和为民办实事工作目标,解决好农村贫困户在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为新民镇2户贫困帮扶户每户提供生产启动金和购买新型农合保险共计1150元,提供抗洪救灾资金2000元。
七、规范行为,促进社会和经济协调发展工作
进一步抓好治乱减负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治乱减负工作的要求,我局调整了治乱减负工作及投资软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软环境建设的实施方案》。
1、圆满实现涉企零收费目标。全面开展了涉企收费清理检查工作,到目前为止,我局已实现对企业零收费目标。
2、统筹规范了对企业的检查行为。结合目标任务对企业的检查工作进行统筹安排,检查前进行预先约定,不打乱企业的生产经营秩序,企业对此非常满意。
3、以规范企业经营秩序为目的,一方面强化企业对新出台的药品及医疗器械监管法规条例的学习贯彻,另一方面认真处理好监管与发展的关系,对企业的检查中,突出对企业的帮促工作,不断提高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水平。
4、着力加强了治乱减负工作制度建设。全面开展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建立健全了严格的部门工作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目标考核制,做到以制度规范服务,优化行政事项办事流程,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和告知服务制、服务承诺制,做到服务热情周到,急事特办。法定时限内办结率达100%。经查,今年我局无对企业进行乱罚款行为,无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发生。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普法 依法治区 工作 总结 主 送:区依法治区办 抄 报:区综治委、区法制办、市药监局 成都市新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08年11月27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