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3粮食熏蒸药管理规定_粮食熏蒸制度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7.23粮食熏蒸药管理规定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粮食熏蒸制度”。

粮食熏蒸药管理规定

熏蒸药实行 “五双管理”:双人验收、双人发货、双人保管、双把锁、双本帐。

1、采购

采购由使用部门提出采购申请,报主管副经理批准后执行。

2、装卸运输

(1)装卸熏蒸药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碰撞、倾倒重压和摩擦,不得损坏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不得装卸。

(2)运送熏蒸药,应指派专人押运。

(3)运送熏蒸药,应根据其性质,采取防火、防爆、防毒、防潮、隔离、防粉尘飞扬和遮阳等措施。

3、储存保管

(1)保管员应熟知熏蒸药的性质,具有安全防护知识,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保管员要严格遵守库房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严格履行保管职责。

(3)不得在熏蒸药库房内饮食、吸烟、休息和办公。

(4)熏蒸药专用仓库,应当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并根据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防雷、干燥等安全设施。

(5)熏蒸药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储存室(柜)内,并设专人保管,而且要根据其性质限量储存。

(6)要严格遵守入库验收制度,核对、检验进库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铭牌等,不合格品严禁入库,并定期检查。

(7)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并备有足够的相应消防器材和设施,以及通讯、报警装置。

4、领取和使用

(1)熏蒸药的使用根据生产需要制定需求计划,说明熏蒸药的存放时间、地点、用量,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领取。

(2)必须随用随领,领取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用量,剩余的要及时退回库房。

5、报废处理

(1)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统一回收。

(2)剧毒物品报废处理,要制定周密的安全措施,报请生产(经营)部门共同处理,严禁随一般垃圾运出。附则 本制度自2015年1月10日起实施。

退药管理规定

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退药管理规定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为保证患者用药安全,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保证药品质量和患......

粮食熏蒸安全操作规程

粮食仓库化学药剂熏蒸安全操作规程第一条 总 则(一)化学药剂及熏蒸剂,对人体具有毒害作用,如果使用不当或疏忽大意,都可能造成意外事故,危及生命安全。为了粮食在化学药剂熏蒸作业......

粮食熏蒸安全操作规程

粮食仓库化学药剂熏蒸安全操作规程熏蒸是粮食保管工作中的一项杀虫工作,在粮食的害虫感染达到一定程度时,在密封条件下,在粮堆中投埋一定量的磷化物,使其与粮食中的水分产生化学......

粮食熏蒸安全操作规程

粮食熏蒸安全操作规程第一条 总 则(一)各种熏蒸药剂,对人畜都是有毒的,如果使用不当或疏忽大意,都可能危及人畜安全,甚至造成意外事故。因此,为了使熏蒸人员,在不同的环境条件下,因地......

粮食熏蒸安全操作规程

粮食熏蒸安全操作规程第一条总则(一)各种熏蒸药剂,对人畜都是有毒的,如果使用不当或疏忽大意,都可能危及人畜安全,甚至造成意外事故。因此,为了使熏蒸人员,在不同的环境条件下,因地制......

《7.23粮食熏蒸药管理规定.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7.23粮食熏蒸药管理规定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粮食熏蒸制度 管理规定 粮食 粮食熏蒸制度 管理规定 粮食
[其他范文]相关推荐
[其他范文]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