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度、调度自动化、调度通讯管理标准_调度规范化管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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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度、调度自动化、调度通讯管理标准调度
管理标准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XX供电局调度工作的一次网损,无功电压,停电计划审批和安全经济运行等主要管理内容和要求,亦适用于调度通信局与县(市)局调度之间分工,协调指挥工作的管理。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标准条文。(1)1993年6月29日国务院115 号令《电网调度管理条例》(2)1994年10月11日电力工业部第3号令《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管理职能
3.1各级调度在主管局长和调度通信局局长(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本地区电力调度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本管辖范围内发、供电系统的安全运行和经济调度,完成电力电量计划和上级调度下达的各种指令。
(2)负责协助中调搞好系统周波管理,及时投切无功补偿设备,加强电网电质和负荷管理。
(3)执行市局下达的月度检修计划和临时检修,分理安排运行方式,做好协调和配合检修工作。
(4)进行线损理论计算,制定全网经济运行方案,科学降损。(5)参加电网规划,有关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审查会议。编制送电方案、负责全网的运行管理工作。(6)负责全网负荷管理工作,编制全网事故拉闸限电方案。3.2局属各级调度机构在电网调度业务活动中是上、下级关系,下级调度机构必须服从上级调度机构的调度。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调度工作管理流程图(略)
4.2 地调每季进行一次主网线损理论计算,各县市局调度每季进行一次各自网络的线损理论计算。
4.3 无功电质工作管理
(1)督促和运行单位电容器投切及调压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2)调度将地区主网电质合格率报生产部。4.4 调度检修管理
(1)参加市局月度停电检修计划和年度检修计划的编制。(2)严格执行月度停电检修计划,合理安排好检修和设备运行方式。
(3)每月进行检修工作总结,及时上报生产部。4.5 调度运行管理(1)安全运行管理。(a)不发生调度责任事故。(b)不发生调度责任障碍。(2)操作票管理。
(a)操作票合格率达100%。
(b)调度班班长对操作票进行检查,并对操作票标明“合格”与“不合格”。
(3)事故预想管理。(a)每值每月至少作一次事故预想。
(b)事故预想要填写在事故预想记录簿中,并编号或造册经领导审核。
(4)安全活动。
(a)每周一次安全和运行分析活动,并记入安全活动记录薄内。(b)及时组织学习事故通报和安全文件,并保存完整。(c)对安全活动中提出的问题,要有专人负责督促解决。4.6调度日常工作管理
(1)严格执行调度命令,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调度命令的执行。(2)执行日负荷调度计划。
(3)按规定编制年度及季度运行方式。(4)及时向上级调度报规定的报表。(5)按时完成上级调度布置的任务。
(6)做好负荷预报,节假日负荷预计误差不超过±3%。(7)各县(市)调每日20 时各向上一级调度汇报前一天的该局的供电量,最大最小负荷及2:00、10:00、20:00的负荷。
(8)设专人负责技术培训工作。技术问答,考问讲解每季每人不得小于一次。
(9)新设备投入系统前组织调度人员到新站熟悉现场实际情况。4.7 文明生产管理
(1)调度室要有清洁卫生管理制度和出入管理制度。(2)调度员着装整齐并佩带标志。
(3)调度室各种记录摆放整齐,取用方便,报表记录规整。
调度自动化管理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XX供电局调度自动化系统维护、事故处理等主要内容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局属各单位。管理职能
2.1自动化在主管局长和XX调度通信局局长的领导下负责本地区电网的调度自动化工作,其主要工作任务:
2.1.1地区电网的调度自动化系统的日常维护并向湖北省调度通信局转发信息。
2.1.2新建自动化工程的方案,设计和审定。
2.1.3编制自动化设备的管理规程及各项有关工作制度。2.1.4编写地区电网调度自动化规划及更改工程计划。2.1.5统计、分析并上报上级局所要的运行报表。管理内容及要求
3.1调度自动化系统维护管理流程图(略)3.2调度自动化专业无责任事故。
3.3不因本专业人员的责任造成误信、误测、误控。3.4事故遥信正确年动作率达99%。3.5遥控的正确动作率96%。
3.6局一次自动化系统计算机月平均运行率达99.8%。3.7遥测误差不得超过1%。
3.8调度自动化系统月平均运行率不得小于96%。3.9调度日报表月合格率不得不小于96%。
3.10 负责全局调度自动化的设备选型,工程审核和验收。3.11 按期完成本年度的更改工程项目及上级布置的全网调度自动化工作项目。3.12 按规定日期报出系统月运行统计表。技术资料管理
4.1图纸资料齐全,设备图纸和实际接线相符,各项试验检修有详细记录。
4.2处理系统故障有记录,运行日志记事簿填写及时清楚。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具体检查与考核按《通用考核管理规定》和局《经济责任制考核通则与细则》执行。
调度通讯管理标准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全局通信专业生产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及运行维护等主要管理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XX供电局调度通信局。引用标准
DL/T544-94 电力系统通信管理规程 DL/T544-94 电力系统微波通信运行管理规程 DL/T544-94 电力系统载波通信运行管理规程 DL/T544-94 电力系统光纤通信运行管理规程管理职能
3.1 机构设置
3.1.1调通局下设通信科是我局通信业务管理的职能部门和生产单位,辖设微波(无线)班、载波班、有线(交接机)班、电源班、熊变通信站、磨山站等单位,作为全局通信各专业对口的生产管理单位,并设通信调度。
3.1.2供电局调度通信局通信科是我局辖区通信专业的管理单位,应设有通信专业的管理组织和专责人员。
3.1.3根据通信专业需要所设的班站是实施和执行工作计划与任务的基层组织。
3.2 主要职责 3.2.1 通信科主要职责
a)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有关电力通信的各项规程、法规和制度;负责制定我局通信专业规程制度,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b)负责编制全局通信大修、改造工程计划;参与有关工程的勘测、设计、审查等工作;组织实施通信工程建设或通信工程的竣工验收。
c)负责现行通信电路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相关专业的通信电路和设备的管理工作;组织通信事故分析,制定改进措施;统计评价通信电路和设备的运行质量。
d)负责管理我局110KV 电网载波频谱、申请220KV站载波频率、微波频率; 负责各县市局载波频率的审查。e)负责编制本地区通信规划和制定年度“两措”计划,年度工作计划,年度业务技术培训计划。经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f)负责编辑出版通信月报,汇总每月无线通信、有线通信情况及技术分析,统计运行率指标要求及时准确,每月20日前向有关上级部门报送上月运行月报。
g)负责本端微波设备,载波音频终端设备,光通信终端设备,电缆及配线架,调度总机、行政交换机等所辖设备的维护管理。
3.2.2 各通信班站职责
a)按照规程、规范要求做好日常运行维护工作,确保本班站所辖电路和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b)负责现场运行维护与检修等工作的人身和设备安全。检修工艺质量要达到标准。及时消除电路和设备的故障和缺陷。
c)按照上级对班组安全文明生产的要求,开展安全活动,技术业务学习活动、思想互助活动,并做好班站的基础建设与管理。
d)负责按上级要求完成交办的各项任务。3.2.3 通信调度主要职责
a)监督通信系统各级组织,贯彻落实有关电路运行管理方面的规程、规章制度,代表局通信科实施对全局通信电路的调度、指挥与管理。
b)负责我局通信的监测,下达电路的调测、故障的处理、电路的倒换等作业命令。
c)负责电路和设备的运行统计汇总上报,月报编发,检查与电路(设备)运行相关的虚假行为,通报相关领导处理。d)掌握电路及设备使用及变化状况,批准或下达电路调测检修计划,按照电路使用原则,批准电路和设备投入与撤出,编排电路、路由,下达工作通知单。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通信工作管理流程图(略)
4.2 通信为电力调度、继电保护远动自动化、计算机通信以及生产管理,提供信息通道,并进行信息交换,为电力生产服务。为使电路稳定运行,依职责分工,遵循局部服从整体,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密切配合,团结协作,确保电路实时畅通。
4.3通信电路和设备维护工作的运行条件
4.3.1 为保证通信人员组合的相对稳定,配置应符合实际需要、适应我局通信网发展建设与运行维护的人员担任。
a)定员要依照劳动人事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基本数量:人员配备结构上,须具有通信专业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且具有一定工作能力的技术骨干。
b)各单位不得自行调减通信人员,主要技术骨干确需调离岗位时,须提前培养替岗人员并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4.3.2 保证职工技术业务的培训,不断提高其素质。a)保证职工技术业务的培训工作,按照局规划要求,由通信科统一安排,各班站分负责落实。
b)各运行人员需具备岗位所需的基本技能,须经上岗考核合格后上岗工作,凡新调入或因故离岗一年以上的通信运行人员,上岗须经考核合格。
4.4 无人值班通信站认定条件: 4.4.1 我局通信站具备以下条件,要经局通信科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行无人值放。动态运行维护。
a)已有通信站电路和设备,经两年以上运行总结评价,认为设备运行稳定,故障率低,站内设备及保障设施无缺陷,电源可靠并能自动投入。
b)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和外力破坏的安全措施完备得当。c)装有相应的监控系统,可随时发现无人值守站的异常情况。d)配备可靠的巡视车辆,仪器仪表和备品备件,配套切合实际并经上级业务部门审核同意的运行制度和防范措施。
e)通信机房具有良好的环境保护控制设施,保证设备清洁,室温在15℃至30℃之间,并有工作照明和事故照明。
f)新建通信站应以上述条件配备各项需要的措施,实行动态运行维护管理。
4.5 各通信站应建立的制度 a)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 b)设备管理责任制; c)工作联系或考评制度;
d)工具、仪表、备品配件及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e)根据需要制定的其它制度。4.6 运行人员考评依据
4.6.1运行维护人员对分工管辖的电路和设备负全面责任。把电路、设备运行情况、故障处理的主动性、及时性和效果作为考评工作人员工作质量、技术水平及服务态度的主要依据。
a)必须坚守工作岗位,遵守规章纪律,服从指挥,执行命令,并按要求报告工作情况。b)当一站发生电路异常,需相关班站配合查找故障时,相关班站必须主动积极配合工作,如实核查故障保持同故障发现人或处理人员的联系,直到故障处理完毕,并做好记录。
4.6.2 运行值班岗位工作人员,要把交接班工作做为保证电路和设备连续稳定运行一项重要工作认真做好。
a)交接班工作必须准时、严肃、详细,做到手续清楚,交与接相衔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
b)防止错、漏交接。由于错交和漏交产生的问题由交班人员负责,由漏接产生的问题由接班人员负责。
c)交接班时,如电路和设备发生故障或正在执行调度命令应暂缓交接工作,特明确情况后,再进行交接。
4.7 建立报告制度、答复制度和联系制度
4.7.1 报告制度:我局各级通信人员,对于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要尽职尽责,按质量和时间要求做好并及时报告。
a)在接受任务或执行命令时遇有困难时应及时向自己的最近层领导报告,遇有紧急问题且近层领导不在时,可越级上报。
b)发现职责之外的问题应主动向问题所涉及的职责单位负责人报告。
c)发现职责不清或任务不明的问题时应向单位领导报告。d)对于交办的工作任务,完成后应向交办者详情报告。e)报告时应该说明情况和理由,涉及电路和设备运行安全,影响工作质量的问题,应以书面的形式报告。
4.7.2答复制度:我局各通讯通信领导以及与通信工作相关部门的领导,对于所属基层职工反映的情况,提出问题应认真对待,尽快答复。a)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需急切决定的事项,一般应做到接到报告,当日答复,最迟不得超过三日给予回音。
b)对于需组织调研后才能答复的事项,应向报告者讲明情况,并确定答复时间,经调研确定意见后应尽快作出答复。
4.7.3 联系制度:我局通信系统各通讯组织要加强工作联系和情感交流。
a)每季至少一次业务联系,各班站应责成专人向开关班站互通一周里的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工作经验。
b)通信科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同班站的联系方式和要求,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深入班站调查了解情况。
c)通信科应建立技术研讨会制度,进行重大问题讨论,拿出实施方案。
4.8 通信设备运行统计:我局通信电路和设备的运行统计严格按照电力工业部颁《电力系统通信管理规程》的统计规定,分级分层统计评价。
a)各专业班站负责对本专业设备电路分别统计报通信调度。b)通信调度负责对我局所辖的电路和设备进行运行统计汇总。
5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具体检查与考核按局《通用考核管理规定》和《经济责任制考核通则与细则》执行。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瓷外绝缘防污闪管理工作的主要管理内容及隶属关系。
本标准适用于全局防污闪管理工作。管理职能 2.1主要生产局长和总工程师负责领导全局防污闪工作。生产部高压专责工程师负责全局防污闪工作并编制全局防污闪计划和进行业务指导。防污计划应在二月底以前下达到各单位。2.2 由生产部高压专责工程师、输变电分局和有关供电局(工区)专工(兼职)组成防污闪工作管理网。
2.3 各单位负责管理本辖区的防污闪工作。
3管理内容与要求
3.1防污闪管理流程图
3.2 生产部专责工程师和各单位防污专(兼)责人职责如下: 3.2.1 贯彻上级的有关规定和各项技术措施。
3.2.2 组织开展盐密测量工作,做好污秽等级划分和调整工作,提出绝缘爬距调整的具体意见,列入大修更改工程计划。
3.2.3 组织绘制,调整本单位的污区分布图。
3.2.4 参加新(扩、改)建工程电气设备外绝流爬距的设计审查。
3.2.5 重视输变电清查的清扫工作。
3.2.6 参加输变电设备的电瓷污闪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反事故措施。
3.2.7 按年编制电瓷防污闪措施计划、监督实施,做好分析总结。
3.2.8 建立健全各项技术资料,及时分析,发现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3.2.9 按时向中试所、市局生产部提供资料、数据和总结。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具体检查与考核按《通用考核管理规定》和《经济责任制考核通则与细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