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请示(改)_医疗机构变更的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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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财政局 扬州市卫生局 扬州市环保局
关于对村级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处置进行
财政补贴的请示(讨论稿)
市政府:
我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在“十一五”期间启动并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处置工作逐步步入正常轨道。2004年市政府授权扬州恒星环保有限公司专业从事我市医疗废物的集中无害化处置工作,经过近5年的运行,截止到2010年底全市镇以上医院(含各城区社区医疗点)共498家的医疗废物全部得到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收集处置量逐年上升,从2006年的400余吨增加到2010年1100吨。
为进一步提升扬州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水平,保障环境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根据生态市创建要求,我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将进一步向村级医疗机构覆盖。为推进此项工作,市卫生局和环保局前期开展了大量调研、试点。经调查,我市村级医疗机构共有992家,其中广陵区44家,维扬区31家,邗江区119家,开发区28家,仪征市73家,江都市297家,高邮市201家,宝应县199家。村级医疗机构日均产生医疗废物约0.88吨,全年产生医疗废物约321.2吨。通过在开发区和邗江区杨庙镇进行的试点,我市村级医疗机构医 1 疗废物集中处置拟采取村级医疗点自行收集贮送,乡镇卫生院集中暂存、定期清运方式进行,每个村级医疗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成本为100元/月,成本构成为包装容器费、专人接收劳务费、运输费、处置费等。我市推进村级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存在以下问题和困难:一是我市村级医疗机构普遍经费匮乏,特别是高邮、宝应和仪征后山区的村级医疗点无力承担医疗废物处置费用;二是村级医疗点数量多、分布广、产生量小,但收集运输的成本较高;三是各乡镇中心卫生院大多没有专用收贮场所和专人负责收集、登记、交接等工作;四是我市大多数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费缴费不足,处置企业长期处于亏损状态,村级医疗点医疗废物的收处将继续扩大亏损,处置企业信心不足。
推进我市村级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关键是解决处置经费,为此我们建议政府对集中处置费进行补贴,标准为每个村级医疗机构每年补贴1200元。
采取什么方式?
全市补贴额为119万余元,其中市财政直接补贴额为26.64万元。
特此请示。
附:扬州市村级医疗卫生单位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方案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