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_加强队伍建设意见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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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步区关于加强村党支部(党总支)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

村党支部(党总支)书记是村领导班子的带头人,是村党支部发挥领导核心的关键。加强村党支部(党总支)书记队伍建设,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中之重。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培养造就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村党支部(党总支)书记队伍,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村党支部(党总支)书记的工作职责 根据党内有关文件规定和当前农村实际,村党支部特别是村党支部(党总支)书记要认真履行好以下职责:

(一)推动科学发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主持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符合本村实际的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富民强村路子,协调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带领农民致富。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各项支农惠农强农政策,带领和引导党员群众抓好农业生产,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广普及农业技术,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致富项目,为农民群众提供多种形式的生产经营服务,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领导和支持集体经济组织管理集体资金产,搞好生产服务和资源开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力。

(三)密切联系群众。经常深入到村民群众中去,了解群众所思所想,听取群众对村党支部工作的意见建议,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党员干部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及时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做好困难群众帮扶工作。坚持服务群众、依靠群众,组织村民群众有序参与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践,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四)维护农村稳定。加强村民群众教育,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道德素质和集体观念。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人民调解、计划生育等工作,疏导和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和文明村、文明户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教育和引导农民群众崇尚科学、诚信守法、抵制迷信、移风易俗,养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形成男女平等、尊老爱幼、邻里和睦、勤劳致富、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

(五)加强村党支部建设。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决议。带头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村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组织开展“五个好”村党支部创建活动。组织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增强党员主体意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负责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党性的发展党员工作。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抓好对村、组干部和村办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二、建立健全村党支部(党总支)书记队伍建设工作机制

(一)建立健全选拨培养机制

1、明确选任标准。把思想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一好双强”优秀党员选拨为村党支部(党总支)书记。思想政治素质好,就是理想信念坚定,宗旨观念较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自觉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办事公道、廉洁自律;带富能力强,就是有知识、有风识,思路宽、点子多,懂经营、会管理,能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共同致富;协调能力强,就是热爱农村、对农民有感情,善于运用矛盾,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2、拓宽选人渠道。主要从本村优秀现任村干部、致富能手、农民经纪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复员退伍军人、外出务工返乡的农民党员中选拨村党支部(党总支)书记。鼓励优秀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区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提前离岗或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回原籍担任村党支部(党总支)书记。本村暂时没有合适人选的,也可以从区直部门和乡镇机关党员干部中选派。积极探索村党支部(党总支)书记跨村任职,采用强村带弱村、大村带小村的办法建立联合党组织,从中择优选拨村党支部(党总支)书记。提倡村党支部(党总支)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人兼”。

3、改进选任方式。选拨任用村党支部(党总支)书记由乡镇党委具体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不同村情,采取“两推一选”、“公推直选”、面向社会公开选拨、乡镇党委委派等方式产生村党支部(党总支)书记。

4、培养后备人才。加强村党支部(党总支)书记后备人才队伍建设,注重把青年农民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把党员致富能手培养成村干部。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认真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完善管理监督,帮助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尽快成长成才。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干部到经济贫困村、工作薄弱村任职。

(二)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和监督机制

1、实行村党支部(党总支)书记岗位目标责任制。村党支部(党总支)书记要根据工作职责,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任期目标、年度目标和每年要办的实事,报经乡镇党委审核同意后向党员和群众公开作出承诺。完善村党支部书记实绩考核办法,准确评价履职情况,考核结果要作为落实村党支部(党总支)书记业绩考核奖励和其他激励措施的主要依据,严格兑现奖惩。

2、完善村党支部(党总支)书记民主评议和监督制度。村党支部(党总支)书记每年要向乡镇党委、本村党员大会述职,并向村民代表会议通报工作情况,接受上级党组织的考核和党员、群众的评议。健全村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认真落实党务公开,加强党员监督和群众监督。凡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广泛听取党员意见,在党员和党组织中充分酝酿,经过党员大会形成决策建议,提交要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村党支部(党总支)书记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督促村党支部(党总支)书记认真落实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3、健全不合格村党支部(党总支)书记调整制度。对作风不实、履行职责不到位、群众有反映的,要及时批评教育,促其整改;对岗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差、作风不好、群众反映强烈的,要按有关规定及时调整;对以权谋私、违法违纪的,要严肃处理,形成发现、调整不合格村党支部(党总支)书记的机制。

(三)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机制

1、明确教育培训的目标要求。教育培训由区委组织部牵头组织进行。通过培训提高村党支部(党总支)书记执行农村政策、引领经济发展、服务农民群众、化解矛盾纠纷和加强村党组织自身建设的本领,增强履行岗位职责能力。

2、制定和落实培训计划。区委组织部把村党支部(党总支)书记培训纳入整个干部培训规划,制定村党支部(党总支)书记年度培训计划。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有计划地组织实施培训工作,确保村党支部(党总支)书记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县或县以上的集中培训,累计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建立以会代训制度,乡镇党委(街道工委)每年要结合谋划工作思路、推进重点工作落实,通过现场办公、经验交流、专题研讨等形式,对村党支部书记进行能力培训。建立岗前培训制度,对新任职的村党支部书记进行岗位必备知识培训,培训结束后进行资格认证,持证上岗。

3、丰富培训内容。组织村党支部(党总支)书记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对新农村建设、现代农业、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实用技术以及党的建设、民主管理、服务群众等方面知识技能的培训。组织编写切合村党支部(党总支)书记实际需要的培训教材。

4、改进培训方式。充分运用现代远程教育、电化教育等方式和手段,增强教育培训的吸引力和实效性。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教育作用,开展优秀村党支部(党总支)书记巡回宣讲活动,组织村党支部(党总支)书记到先进村实地学习考察,进行短期实践培训。鼓励村党支部(党总支)书记参加学历教育,提升文化层次。

5、整合培训资源。发挥市、县党校主阵地作用,运用大中专院校、职业学校、广播电视大学、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等各种教育培训机构和资源,积极探索建设农村党员干部短期实践培训基地,广泛开展党支部书记培训。通过多种途经落实村党支部(党总支)书记培训经费。加大财政和党费投入,切实保证培训经费。

(四)建立健全激励保障机制

1、保证合理经济待遇。按照不低于当地农村劳动力平均收入水平,确定中支部书记的基本报酬。在此基础上,建立村党支部(党总支)书记业绩考核奖励制度。

(1)健全考核运行评价办法。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严密考核程序,扩大群众参与面,提高实绩考核的准确性。乡镇党委每年要对村党支部书记进行一次工作实绩考核,合理确定“实绩突出”、“实绩较突出”、“实绩一般”、“实绩差”四个档次,建立村党支部书记工作业绩档案。

(2)完善考核奖惩激励措施。把考核结果与村党支部书记的提拔使用、生活待遇和表彰奖励挂钩,所在村被评为区以上先进基层党支部或本人被评为区以上优秀村党支部书记的,其年度工资可上浮20%,并优先办理养老保险,适当增加保险额度和财政补贴比例;连续两年处于“实绩差”档次的,进行组织调整,真正形成以实绩论优劣、定奖惩的正确导向

2、强化保障措施。在自愿参保的前提下,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原则,逐步为在职村党支部(党总支)书记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对正常离任但没有享受养老保险的村党支部(党总支)书记,根据任职年限和贡献,给予一定生活补助。有条件的乡镇,可定期组织村党支部(党总支)书记体检。

(1)明确参保范围。根据国家现行的养老保险政策和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实际,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村党支部书记应在现岗位连续任职三年以上,年龄男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5周岁。由村委会主任岗位提拔为村党支部书记的,任职时间可连续计算。县、乡机关和事业单位下派的村党支部书记不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参保前,要由审计或经管部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没有重大经济责任问题方可参加社会养老保险。

(2)明确资金来源。村党支部书记任期内的养老保险费由区财政、村集体经济和村党支部书记个人共同承担,出资比例和缴费基数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不得增加农民负担。无集体经济收入的,由村党支部书记个人垫付,使用村集体经济收入应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按照村党支部书记的贡献大小、任职时间长短及实绩考核情况,县、乡、村的补贴比例可进行适当调整。村党支部书记任期届满离任、组织调整离任、自愿离任或转为国家公职人员的,不再享受县、乡、村补贴,剩余应缴纳的保险费全部由个人承担。

(3)分步组织实施。选择1至2个乡镇进行深入研究,由组织部门会同社会养老保险主管部门制定实施办法,完善专项保险制度。根据各地财力情况,村党支部书记养老保险可逐年分步施行,今明两年重点对任职10年以上和受到市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村党支部书记办理养老保险。五年内符合条件的村党支部书记要全部办理养老保险。在推行村党支部书记养老保险的同时,要积极探索建立村级其他干部养老保险制度。

3、拓展发展空间。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加大从优秀村党支部(党总支)书记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的力度。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村党支部(党总支)书记作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定期评选表彰在创先争优和三级联创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村党支部(党总支)书记,授予荣誉称号,给予物质奖励。注重树立村党支部(党总支)书记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区委每年七一前夕对优秀村党支部(党总支)书记进行表彰。把获得的各种表彰作为组织考察村支部书记的一个内容,充分利用组织资源。

三、切实落实领导责任

(一)区委要发挥关键作用。区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区委把村党支部(党总支)书记队伍建设作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首要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加强村党支部(党总支)书记队伍建设的具体意见,抓落实的情况要纳入区委常委会向全委会、全委会向党代会报告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区委组织部对村党支部(党总支)书记登记造册,制定村党支部(党总支)书记实绩考核、民主评议办法,对村党支部(党总支)书记实绩考核、民主评议、调整任用情况要及时备案。加强对乡镇党委落实有关一政策情况的督促检查。

(二)乡镇党委要抓好具体实施。全面落实村党支部(党总支)书记队伍建设各项政策规定,按照“一好双强”的标准选拔任用村党支部(党总支)书记。支持和保障村党支部(党总支)书记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加强经常性的教育培训和管理监督,保证村党支部(党总支)书记报酬待遇的落实。组织实施村党支部(党总支)书记的年终考核、民主评议,建立村党支部(党总支)书记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发现、调整不合格村党支部(党总支)书记。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和确定村党支部(党总支)书记工作职责,形成岗位有明确目标,工作有合理待遇、干好有发展前途、退岗有一定保障的村党支部(党总支)书记队伍建设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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