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户口档案托管办法(优秀)_毕业生档案与户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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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户口档案托管办法
一、办理流程
办理条件:1.非武汉生源;2.户口在学校;3.有工作单位。
第一步:申请:申请人到所在院系学工办领取《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1份,或从招生就业信息网下载该表(请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面打印申请表,一面打印托管办法),填好后交院系学工办审核签章。(第一批申请办理的时间截止毕业当年的5月20日)。第二步:报到:签章后的《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贴1寸登记照)要与《报到证》(原件)、《学生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和托管费用80元于毕业当年的6月30日左右(具体时间见学校通知)到校集中办理缴费手续、亦可由学生本人交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将作为今后到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相关手续的凭据。
二、相关服务及收费标准
1、在本中心户档托管的毕业生,我中心为其办理落户手续,户口性质为武汉市常住户口;落实就业单位后可直接、免费办理就业手续;免费保管户档两年;依据物价部门规定,一次性收取手续费、户口迁移费、档案转递邮寄费共80元;托管期间需开具非就业有关证明每次20元;超期两年若继续申请托管的,从毕业后的第25个月起每月需缴纳滞留户口档案托管费15元。
2、本中心的户档托管服务不含转正定级及职称评定手续的办理;
3、本中心可办理婚育相关证件,但不解决毕业生子女落户问题。
三、党员如何办理组织关系
托管办理完毕的毕业生党员(含预备党员),在报到时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中共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党总支)与其他材料交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托管党总支,交纳党费,领取流动党员证。党员必须登录http://,点击“户档托管”→“党员生活”专栏,参加党员活动。
四、法律责任
在户档托管期间,托管毕业生因违法、违规以及民事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引起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由托管毕业生自行承担,与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无关。托管毕业生若有违法行为或因上级有关管理部门统一规定,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有权将托管毕业生的户口、档案转出,不再为其办理约定事宜。
五、如何办理户档迁出手续
凭《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原件、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考研录取通知书等,到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户档托管部办理。(自托管之日起,30日后方可办理户档迁出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