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农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管理办法_第一书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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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选派农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管理办法
(试行)
为加强我县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深化农村创先争优和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按照“三深入”要求推进“四群”教育工作,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特制定本办法。
一、主要工作职责
选派农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到村以后,主持村党组织全面工作,对村党组织的工作负第一责任,主要抓好“三项建设”。
(一)抓农村党的建设
围绕农村党组织创先争优 “党旗引领新农村,建设美好新家园”的活动主题,按照“双强双带”和 “五好五带头”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目标,深刻把握基层组织建设年“突出一个主题,明确三个重点,贯彻四项要求,实现五个目标”的总体要求,以创先争优和四群教育工作为抓手,结合2012年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安排部署,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抓好基层党组织五个一建设工作。
1、团结建设一个好班子。到村的“第一支书”要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团结好村“两委”班子,加强班子自身建设,扩大党内民主,充分发挥每名班子成员的聪明才智,按照分工负责、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原则,加强班子团结,协调班子成员之间关系,拧成一股绳,形成工作上的合力,团结建设一个好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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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研究谋划一个好思路。在创先争优深化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中,研究谋划促进党建工作、促进村子发展的工作思路,着力提升党员素质,提升增收致富能力,做好农村党员和致富能手的双向培养,开展好基层组织建设年“双创、双联、双服务”(创建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共产党员示范户,干部联系党员、党员联系群众,服务发展、服务群众)主题实践活动,立足村域资源和区位优势,科学谋定发展思路,强化组织保障,加快产业发展,建设宜居家园,让农村群众增收得实惠。
3、建立完善一套好制度。健全农村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党员教育培训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建立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推行发展党员记实制、公示制、票决制;建立健全民主议事听证、村民公决、民主理财、党务公开、民主评议党员等农村基层民主管理机制,积极探索扩大党内民主的做法;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完善党领导下的村民民主自治,推动基层民主化进程。认真总结创先争优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结合所驻村实际情况,探索建立务实管用的工作制度,推动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
4、建设管理一个好阵地。管理用好村级活动场所,对活动场所不达标的,要积极争取、促进完善达标;现有场所设施不配套、服务功能不完善的,要抓好配套完善。充分、合理运用好村级活动场所,开展过好组织生活,充分用好党员电教设备,积极开展农村党员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农村实用科学技术培训,让农民群众切切实实得到实惠,— —
5、健全落实一个好机制。着力建立村党组织经费保障和管理机制。落实好村党组织活动经费预算和到位工作,全面落实“一定三有”政策,落实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组干部的报酬待遇,进一步提高报酬待遇,探索性开展村干部参加社保“五险”工作,努力解决村干部生活、医疗、养老、工伤等后顾之忧。逐步探索村集体产业,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充分保证基层党组织活动的开展。
(二)抓新农村建设
围绕县、乡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开展“四群”教育实行
干部直接联系制度,做好“五项”工作,让群众得实惠。
1、抓好基础设施建设。要按照县委、政府和乡镇党委、政府关于农田、水利、交通、城镇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总体部署,抓机遇、抓项目、抓资金、抓建设,切实解决农民在水、电、路等方面的难题,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2、抓好农村产业发展。研究制定本村经济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地分析探索合理的产业结构布局,着力发展一个主导产业,在稳粮增收的基础上,大干产业发展建设,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和村级集体收入。在贯彻落实乡镇制定的茶叶、核桃、烤烟、咖啡、药材等产业发展规划的基础上,探索适合本村实际、促进农民增收的新兴产业,努力提高乡村农民收入。
3、抓好新家园建设。以“人口、产业、公共资源”三个聚集为核心,以旧村、旧房、旧校舍改造为主要内容,按照县委、政府及乡镇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着力抓好农村民居改造,不断提高村民的居住质量。
4、抓好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做好医疗卫生、义务教育、社 — 3 —
会保障、就业、公共基础设施、公共安全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提高农村教学质量,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农民工就业服务政策指导。
5、抓好农村和谐稳定。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推进村风、民风建设,依靠村民搞好村民自治,搞好党务、村务公开,加强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工作,解决社会治安存在的突出问题,协调化解矛盾纠纷,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三)抓基层群众组织建设
坚持在党组织的领导下,指导抓好村民委员会,集体经济产业协会等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群众组织的建设,支持和保障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行使职权,加强党同这方面群众的联系,并帮助作好他们的思想工作,向党反映这些群众的愿望和要求。
二、管理方式
(一)选派的农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实行在县委的领导下,由县
委组织部、选派单位和乡(镇)党委实施管理,同时纳入县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管理。
(二)选派的农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在选派期间,只转党组织关
系,其他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在选派期间,派出单位一律不得抽调回单位开展工作。
(三)选派的农村党组织第一书记要积极参加乡(镇)召开的相关会议,注重调查研究,制定好工作计划,记录好民情日记,每年至少向当地党委上报2篇以上的调研报告或心得体会文章,15条— —
以上信息,完成情况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
(四)建立定期述职和绩效考评制度。选派的农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年终需向党员和村民代表进行述职,接受党员和村民代表的评议和监督。实行工作绩效考评,县委组织部和各乡(镇)党委根据派驻村实际,制定出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考评标准,半年一检查,一年一考评。考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评结果同时应用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和干部职工年度考核。绩效考评情况纳入干部培养选拔的主要内容,下派期限实行动态管理,工作面貌不改变,干部不出村。
(五)请销假制度
1、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认真
填写《新农村建设工作指导员请销假审批表》,详细说明请假事由,并注明请假时间和天数,经批准后,方可离岗。假期满及时返回选派村,并向批准单位销假。
2、选派期间,除法定节日放假外,不执行每周的“双休日”制度。
3、确因病、因事需要请假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1)请假时间在三天以内的,所驻乡(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长签注意见,乡(镇)党委同意后,报县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2)请假时间在三天以上的,经所驻乡(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长、乡(镇)党委和县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签注意见后,报县委组织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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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选派农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在选派工作期间补助费按县委2012年度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导员标准执行。
三、附 则
(一)本办法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原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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