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我国反腐败的困难与策略_论新形势下反腐败
新形势下我国反腐败的困难与策略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论新形势下反腐败”。
论公众参与反腐的渠道 贪污是常见的人类行为,在法律上为非法所得,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杜绝贪污。宋朝的李新说:“廉吏十一,贪吏十九。” 王亚南在《中国官僚政治研究》一书中曾说:“中国一部走两条道路: 一以国家中心主义,另则是社会中心主义。前者需要一个有坚定反腐败决心的政治领导人或者领导集团,一个或几个强而有力的反腐败机构(如香港的廉政公署),一套专业化且行之有效的反腐败制度或者律法等等,总之,只要国家行动起来,腐败治理就有希望;后者则意味着动员整个社会进行反复工作,公众参与作为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下去的主要动力。在发展中国家中,手握国家权力的人——公职人员——就是公共部门腐败的主体,没有公众参与的推动,国家反腐败的决心从何而来;没有公众参与的支持,反腐败部门的权力如何得到加强;没有公众参与的力量,反腐败改革如何得以长期维续。因此在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政府以史为鉴,特别重视公众参与反腐败工作建设。从1931年11月成立的工农检察部到温总理的“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公众参与反腐的身影一直都存在,并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依笔者看来,当前我国公众参与反腐的的渠道主要分两种:直接渠道以及间接渠道。前者又可称为劳务型参与反腐工作。其形式主要是发挥自媒体的作用,通过公共举报、信访、协助举证等开展进行反腐工作。后者又可称为智能型参与反腐工作。其形式主要是让公众参与到制度建设中去以及参与廉政教育,从意识形态上杜绝腐败。
“网络反腐”:利刃-让权力不再骄傲 当今时代,网络如水银泻地般浸入了人的工作和生活,并深刻地影响和改变着传统的面目和模式。网络的惊涛拍岸,也冲击着传统的反腐格局。网络反腐,即通过网络技术及所引起的社会舆论效应对行政行为与执政行为的监督和对权力的约束,从而达到有效预防、遏制、惩戒腐败行为的一种全新方式,利用自身平台大、传播快、公开广、成本低、受众多的优势,易于形成舆论热点,自然而然地成为反腐败的天然盟友。
自十八大以后,一系列反腐动作的相继展开,坚持 “老虎”、“苍蝇”一起打。从中央到地方均能明显地感觉到,反腐败斗争在不断提速。而这一提速,又最集中地表现于网络反腐。4年前,南京的“名烟局长”周久耕,因被网民曝光,从蹿红网络到被免职用了15天。而今年因色诱而被拍不雅照的重庆市北碚区原区委书记雷政富,从被网络曝光到被免职,只用了63个小时,创下了迄今为止最快的网络反腐纪录。1月17日,衣俊卿被免去中央编译局局长职务,这是网络反腐中第一位被免职的省部级官员。自去年开始,从“表哥”杨达才,到“房叔”蔡彬等事件使网络反腐风生水起,异军突起。我们应该抓住网络带来的机遇,顺势而为、积极引导,充分发挥网络的正面效用,实现反腐与网络的良性互动。逐步踏入反腐败信息化时代,让温家宝总理“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愿景早日实现。
制度建设:反腐的根本保障
提及制度建设,人们第一反应想到的会是:“这是政府的事情,与我无关。”正是这种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心态阻碍了我国反腐制度的更好发展。只有公众积极参与到反腐制度中的建设中去,反腐工作才能更好的发展。以香港廉政公署为例,香港百姓有一个共识,即“廉署是香港社会发展的基石”。正如廉署的宣传词所言,“香港优势,胜在有你和ICAC。”“你”是身处香港社会的每一个人,“ICAC”则是香港廉署的缩写:“你”的廉洁自律及对反贪防贪的积极参与,加上廉署的“不惧不偏、大公无私”,共同构成了香港的一个竞争优势,即廉洁、高效、透明的政府运作机制和营商环境。对于一个社会而言,建立反贪机构并不难,难在如何从体制深层到具体运作,构筑强大而可持续的反贪公信力。香港政府的廉洁正是得益于香港民众对于制度建设的支持。
廉洁教育:反腐工作的根治良药
当前,在学校开展科学系统的廉洁教育已是全球共识。2003年第五十八届联大通过的《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要求其成员国将廉洁教育作为“中小学和大学课程在内的公共教育的内容。很多人认为这个没用,市场化改革所带来的物质主义文化已经在社会上占据上风,教育根本不会起作用。但是事实并不是这样,并不是教育不起作用,而且我们传统的那套说教式的唱高调的教育不起作用,情境化的、案例式的教育一定可以深入人心,对于物质的追求并不代表对腐败的容忍,香港就是最好的例证。但是教育的作用不是那么明显,而且也不是短时间内可以直接见效的,但是廉政教育必须要长期坚持做,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加强廉政教育,不仅仅是对于学生而言,也是对于手握国家权力的公务人员,当公众全民从意识上杜绝反腐,营造腐败低度容忍的公共文化,才能根治我国的腐败问题。
在信息技术迅猛发展的今天,网络推动了信息的飞速传递,公众的民主意识和权利意识不断觉醒,国家越来越重视公众的民主权利,创造公众监督的软硬件环境,以此推动反腐倡廉工作,这种反腐模式就是权利反腐模式。在权利反腐模式下,网络给公众提供了更多的参与主要决策的席位,使公众更直接地参与那些密切影响自身生活和前途的决策。要提高反腐败效果,制度反腐与权利反腐这两种反腐败模式必须相互配合,相得益彰。在当前腐败依然易发多发的形势下,在充分肯定以权力制约权力的制度反腐模式的基础上,还要高度重视权利反腐的特殊功能,高度重视公众参与在治理腐败中的重要意义。同时,公众参与反腐倡廉与我国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体制也是一脉相承的。我国反腐倡廉遵循的是“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因此,公众要积极参与到反腐败工作中去,努力实现自己的监督权利,而政府则要创造条件,鼓励公众参与反腐倡廉,保障公众参与反腐倡廉的权利,从而从整体上提升反腐败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