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总行优秀派遣员工选聘工作补充规定_中国银行工作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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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中国银行总行2012年优秀派遣员工选聘工作补充规定

为做好总行2012年优秀派遣员工选聘工作,根据《中国银行2012年优秀派遣员工选聘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结合总行实际,特补充规定如下:

一、《工作方案》中“基本程序”部分明确为:

(一)启动。人力资源部印发《关于开展总行2012年优秀派遣员工选聘工作的通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员工自愿申报,各总部、部门进行初审后报人力资源部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三)统一笔试。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按照全辖统一的笔试合格分数线确定笔试合格人选。

(四)考核评分汇总。人力资源部汇总各项分数,所在总部、部门对笔试合格人选进行考核后提出意见,并与员工一起对分数进行核实。

(五)确定拟选聘人选。人力资源部根据得分高低及所在总部、部门考核意见提出选聘建议,报行领导审批。

(六)公示。行领导审批同意的,组织进行公示。

(七)签约。公示无异议的,员工解除与派遣单位的劳动合同,并与总行订立劳动合同,转变用工形式。

二、“选聘比例”为2011年底总行派遣制员工总量的6%,计/

4划选聘76人。

三、《工作方案》中“最低申报条件”明确为:

1、工作时间:入行工作满3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可放宽为满2年。

2、绩效表现:近三年绩效考核均在B及以上,且至少有2次B+或有1次为A或A+。

3、文化程度: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近三年绩效考核至少有2次为A或A+,或具有社会认可度较高的专业资格的,可将学历要求放宽至大专。

四、《工作方案》中“笔试”明确为:

员工入行工作满10年、工作表现较好(近三年绩效考核成绩有2次为A或A+)的,笔试合格分数线可降低20分入围。

五、《工作方案》中“考核评分”及总分明确为:

(一)具体内容及权重分配明确为:

1、笔试分(满分50分):按照笔试总成绩进行折算。

2、岗位分(最高10分):专业技术类岗位中,经理10分、助理经理5分;技能操作类岗位3分。

3、绩效分(最高15分):累加计分。根据近三年的绩效考核成绩,A+为5分、A为4分、B+为2分,B为1分。

4、服务年限分(最高10分):累加计分。按照员工服务年限确定分数,在中行工作每满1年,增加1分。

5、技术技能分(最高5分):累加计分。

(1)具有CFA、CPA、ACCA、FRM、律师(或通过全国司法考试)资格证书的,5分;具有CFP资格证书的,3分;具有AFP资格证书的,1分。

(2)在公司金融总部国内结算与现金管理模块柜员岗位工作,三年内曾获得一级技术能手的3分、二级能手的2分、三级能手的1分。(以近三年内的最高级别为准)

6、学历分(最高5分):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5分;在职硕士、党校研究生、专科起点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4分;在职大学本科、党校本科学历,3分;其他学历不计分。

7、荣誉分(最高5分):近三年内获得以下荣誉的可加分,其他荣誉不加分。

(1)“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全国级、金融系统级、中央国家机关级、总行级均为5分;

(2)“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青年岗位能手”、“青年五四奖章”,全国级5分,金融系统级、中央国家机关级3分。

(二)人力资源部汇总成绩后,将成绩反馈给员工所在总部、部门。各总部、部门应对员工进行考核(可通过管理层集体研究、民主测评等形式进行),提出是否同意员工进入下一阶段选聘程序,并与员工一起对考核评分的各项成绩进行核对,有关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人力资源部。

六、《工作方案》中“确定拟选聘人选”阶段,人力资源部根据各总部、部门的反馈意见,确认员工的得分,根据成绩高低提出拟选聘人选,报行领导审批。

七、《工作方案》中“签约与后续管理”补充规定如下:

(一)根据总行劳动合同的规定,初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不再约定试用期。

(二)软件中心、国际结算单证处理中心的派遣制员工如选聘为合同制员工,分别与软件中心、国际结算单证处理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如上海总部、客服中心在签约前完成职位平移工作,其派遣制员工如选聘为合同制员工,与上海总部、客服中心签订劳动合同;信息中心(上海)、测试中心(上海)的派遣制员工如选聘为合同制员工,与上海市分行签订劳动合同。

(三)按照亲属回避的要求,如经选聘,夫妻双方均为合同制员工且在同一部门(业务模块)工作,一方应调离所在部门(业务模块)。

八、本次选聘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整体组织工作,包括组织各总部、部门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考核评分、提出选聘建议、报批、公示、签约等工作;监察部负责选聘组织的监督工作,受理各类信访与投诉。各总部、部门应及时将选聘信息传达到员工,组织对员工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进行考核并对是否同意选聘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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