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_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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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告
浙科金办发„2015‟8号
各依托单位:
根据《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竞争性分配管理办法》(浙财教„2015‟6号)的规定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实施的目标要求,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自然科学基金办)应提前一年完成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年度评审工作。现依据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宏观引导、自主申报、同行评议、择优资助”的原则,组织2016年度项目申请的集中申报与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指南
依据《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竞争性分配管理办法》(浙财教„2015‟6号)、《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浙科金发„2014‟1号)等有关管理规定,省自然科学基金办根据浙江省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规划和发展目标,向全省发布项目申请指南,引导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
二、项目类型 本次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类型分为:一般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青年项目)、重点项目和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省杰青项目)。学术交流项目另行通知。
三、申请总量的适度控制
为进一步提高申请质量、促进公平有序竞争、保障科学基金工作的可持续发展,2016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总量实行适度控制,具体方案为:1)各依托单位年度申请项目额度为各单位前三年获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数(不含学术交流项目数)的平均值乘以系数5.0,最高申报数以1000项为限。对于丽水、衢州、舟山三个地区的各依托单位,年度申请项目额度为各单位前三年获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数(不含学术交流项目数)的平均值乘以系数6.0。2)前三年未获得资助的依托单位(包括新注册依托单位),按每单位4项的额度申请。3)各依托单位应当按照以上额度,组织年度申报工作,其中35周岁以下科研人员申报的项目原则上不少于申请量的40%。
四、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2.申请人应当是正式受聘于依托单位的在编且在岗科学技术人员,且在项目执行期间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应不少于六个月,并且应当是申请项目的实际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分为“主要成员”和“非主要成员”两类。“主要成员”指省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正式在编或者聘用且每年在浙江工作时间六个月以上的科学技术人员,并且应当是省自然科学基金的注册会员。“非主要成员”指境外省外人员、省内非省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人员、省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不符合会员申请资格人员。符合项目组“主要成员”资格的科学技术人员,不得以“非主要成员”身份参与申报。
在读研究生、博士后以及省外、境外科研人员只能以非主要成员身份参与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3.项目组全体成员在提交申请前须知情同意。申报期间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将为每位会员提供“申请验证码”(详见操作指南),用来验证是否同意参加相关申请。申请人填写“主要成员”信息时,须输入各主要成员的“申请验证码”、身份证号码。各会员的申请验证码当年只能使用二次,请各位会员注意保管好本人的“申请验证码”。
4.因违反省自然科学基金相关管理规定受到处分而被暂停或取消申报资格的科学技术人员,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5.申请人当年只能申请1项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当年作为主持人或者主要成员的申请项目数,合计不得超过2项。
6.如果申请人已主持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必须在通过结题验收后,才可申请主持新项目。(注:2015年度拟结题项目验收工作将于下半年完成,相关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2016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7.2014年度、2015年度连续两年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注:以依托单位统一上报到省自然科学基金办的年度申请项目清单为准,不含学术交流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将被暂停2016年度一般项目或重点项目的申请资格。
8.2013年1月1日至申请提交日期间已获得其他省部级及以上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材料中说明资助情况以及与省基金申请项目研究内容的主要区别;申请人不得以与已获得资助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者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相同或基本相同的研究内容,再次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一经发现,取消项目立项资格。
9.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前,请谨慎考虑与其他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可能产生的冲突。根据省科技厅有关规定,项目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只限申报一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含自然科学基金),不得重复或分别申报同年度不同计划项目,一经发现,取消项目立项资格。
10.各类项目申请人需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和申报要求参见相应的项目申请指南(见附件)。
五、申请书填写
1.申请书实行全文网上填报,不接收个人直接报送和非依托单位报送的申请材料。申请人应在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站(网址:www.daodoc.com。各学科管理及申报政策咨询联系人:
钱昊:主管生命科学(C),兼管化学科学(B)、地球科学(D);电话:0571-88212603,E-mail:qianhao@zjnsf.gov.cn;
徐敏:主管信息科学(F),兼管数学物理科学(A)、部分管理科学(G01、G02);电话:0571-88212789,E-mail:xumin@zjnsf.gov.cn;
陈登:兼管部分管理科学(G03);电话:0571-87353861,E-mail:cd@zjnsf.gov.cn;
林思达:兼管医学科学(H);电话:0571-85119257,E-mail:linsida@zjnsf.gov.cn;
鲁*:兼管工程与材料科学(E),其中茹潇潇协管材料科学(E01-04),电话:0571-85214970,E-mail:rxx@zjnsf.gov.cn;俞振伟协管工程科学(E05-09),电话:0571-86964972,E-mail:yzw@zjnsf.gov.cn。
特此通告。
附件:1.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一般项目申请指南 2.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指南
3.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申请指南 4.浙江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指南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4月23日
附件1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一般项目申请指南
一般项目支持从事基础研究的科技人员自由选题,开展创新性的科学研究,促进各学科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一、基本要求
1.申请人具有从事基础研究的条件并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博士学位。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主持一般项目:(1)2013年、2014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且累计资助经费在10万元(含)以上的;
(2)正在主持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课题),且2015年5月15日前未能结题的;
(3)正在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累计资助经费达到200万元的。
2015年9月30日前(注:获资助时间以有关部门项目批准通知或立项文件的发文日为准),主持前3条款所列项目的,省自然科学基金将不予资助,申请人应主动告知省自然科学基金办并撤回其2016年度一般项目申请。
二、申请书撰写要求
申请书包括简表、正文、参考文献三个部分。其中正文包括“项目名称”“研究工作的科学意义”“本项目研究目标,及其与申请者研究工作长期目标的关系”“项目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和进度安排”“项目创新之处”“工作基础与工作条件”“预期研究结果、利用研究结果计划和今后发展思路”等栏目。具体撰写要求参见一般项目申请书正文撰写提纲。
三、研究期限:3年。
四、资助强度
全额资助项目:8-10万元,其中数学、管理类为6万元。联合资助项目:8万元,其中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5万元,依托单位资助3万元(数学、管理类项目除外)。
五、2015年度资助情况及2016年度计划资助项目数 2015年度一般项目(即面上项目)申请2909项,资助率为26.7%。
2016年度计划资助项目数750项左右。
附件2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指南
青年项目支持青年科学技术人员在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基础研究工作,培养青年科学技术人员独立主持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
一、基本要求
1.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具有博士学位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3)男性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未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者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有下列情形的,不得申请主持青年基金项目: 正在主持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课题),且2015年5月15日前未能结题的。
2015年9月30日前获得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课题)资助(注:获资助时间以有关部门项目批准通知或立项文件的发文日为准),省自然科学基金将不予资助,申请人应主动告知省自然科学基金办并撤回其2016年度青年项目申请。
二、申请书撰写要求
申请书包括简表、正文和参考文献三个部分。其中正文包括“项目名称”“研究工作的科学意义”“本项目研究目标,及其与申请者研究工作长期目标的关系”“项目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和进度安排”“项目创新之处”“工作基础与工作条件”“预期研究结果、利用研究结果计划和今后发展思路”等栏目。具体撰写要求参见青年项目申请书正文撰写提纲。
三、研究期限:3年。
四、资助强度:全额资助5万元。
五、2015年度资助情况及2016年度计划资助项目数 2015年度青年项目申请1404项,资助率为24.3%。2016年度计划资助项目数350项左右。
附件3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申请指南
重点项目支持科技人员针对已有较好基础的研究方向和优势学科开展深入、系统的创新性研究,促进学科发展,推动若干科学前沿或符合我省战略需求的重要领域取得突破。重点项目应当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科学前沿发展的战略需求,重视学科交叉与渗透,有效利用国家、省部现有科学研究基地的条件,充分发挥中青年学术骨干的作用,积极开展实质性的国内外合作与交流。
一、基本要求
1.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2.2013年、2014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且累计资助经费在5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
3.正在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累计资助经费达到300万元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
4.正在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重大项目(课题)、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973计划项目(课题)、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课题)、国家973前期研究项目(课题)以及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课题)的负责人不得申请。
2015年9月30日前(注:获资助时间以有关部门项目批准通知或立项文件的发文日为准),主持前款所列项目的,省自然科学基金将不予资助,申请人应主动告知省自然科学基金办并撤回其2016年度重点项目申请。
5.申请重点项目应当结合我省未来战略需求和科学前沿发展需求,提出明确的研究目标、创新的学术思想、合理的研究方案,申请者和项目组应有厚实的研究工作基础和良好的研究条件;对紧密结合我省重点支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包括生物、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物联网、新材料、海洋新兴以及核电关联产业)开展关键科学问题与战略性前沿技术研究的申请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资助。
二、申请书撰写要求
1.申请书包括简表、正文、参考文献三个部分。其中正文包括“项目名称”“研究工作的科学意义”“本项目研究目标,及其与申请者研究工作长期目标的关系”“项目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和进度安排”“项目创新之处”“工作基础与工作条件”“预期研究结果、利用研究结果计划和今后发展思路”等栏目。具体撰写要求参见重点项目申请书正文撰写提纲。
2.鉴于重点项目资助名额有限,省自然科学基金办将择优选取专家评价较好但因名额限制无法获得资助的重点项目转为一般项目予以资助。
重点项目转为一般项目以自愿为前提且申请人须符合一般项目的申请要求。申请人如同意转为一般项目,申请时须同时填报一份一般项目申请书。如未填报一般项目申请书,视为申请人不同意转为一般项目。该一般项目申请书的题目、项目组主要成员须与重点项目申请书完全一致,简表及正文内容应按一般项目要求作适当调整。
如果同一申请人同时填报了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申请书,则视为申请的是重点项目并且同意转为一般项目,申请项目数按1项计。
三、研究期限:4年。
四、资助强度
全额资助项目:30-40万元,其中数学、管理类为20万元。
联合资助项目:30万元,其中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20万元,依托单位资助10万元(数学、管理类项目除外)。
五、2015年度资助情况及2016年度计划资助项目数 2015年度重点项目申请302项,资助率为17.5%。2016年度计划资助项目数50项左右。
附件4
浙江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指南
省杰青项目支持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突出成绩的青年学者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成长,培养造就一批进入国内外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带头人。省杰青项目作为我省基础研究杰出人才的孵化器,其主要培养目标是:获资助者能够成长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重大)项目、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项目等国家重点、重大基础研究计划的承担者,尽快步入国家级科技人才培养计划的行列。
一、基本要求
1.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3)具有主持国家级基础研究项目或者在国外研究机构专职从事基础研究的工作经历。
2.申请人应当是申请省杰青项目的实际负责人,限为1人。
3.已主持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或者省杰青项目的,不得再申请省杰青项目。
二、申请书撰写要求
1.申请书包括简表、正文、参考文献三个部分。其中正文包括“项目名称”“主要学术成绩、创新点及其影响”“申请者发表的代表性论著(3-5篇)、主要获奖成果(3-5项)目录”“拟开展研究报告”等栏目。具体撰写要求参见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书正文撰写提纲。
2.依托单位须组织学术委员会或专家组对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人提出推荐意见(注:推荐表请从申报专栏下载),并将签章后的纸质推荐表与申请书一式一份提交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
省杰青项目申请人须同时上传签章后的《浙江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推荐表》扫描件、3-5篇代表性论著PDF文档(注:请在会员信息“成果”栏中,填写代表性论著信息并上传PDF文档)。
3.鉴于省杰青项目资助名额有限,省自然科学基金办将择优选取专家评价较好但因名额限制无法获得资助的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转为一般项目予以资助。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转为一般项目以自愿为前提且申请人须符合一般项目的申请要求。申请人如同意转为一般项目,申请时须同时填报一份一般项目申请书。如未填报一般项目申请书,视为申请人不同意转为一般项目。该一般项目申请书的题目须与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书完全一致,项目组主要成员、简表及正文内容应按一般项目要求作适当调整。
如果同一申请人同时填报了省杰青项目、一般项目申请书,则视为申请的是省杰青项目并且同意转为一般项目,申请项目数按1项计。
三、研究期限:4年。
四、资助强度
全额资助项目:30-40万元,其中数学、管理类为20万元。
联合资助项目:30万元,其中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20万元,依托单位资助10万元(数学、管理类项目除外)。
五、2015年度资助情况及2016年度计划资助项目数 2015年度省杰青项目申请206项,资助率为26.7%。2016年度计划资助项目数50项左右。
发布时间:2015-04-23 阅读数:3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