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学年第一学期选课须知_课程学习及选课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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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立信会计学院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
选课安排及注意事项
各位同学:
现将有关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说明如下,请学生相互告知:
一、选课时间安排
第一次选课(预选):
第9周周四(4月24日)16:00开始,第10周周一(4月28日)9:00结束;
第二次选课:
第15周周四(6月5日)20:00开始,第16周周四(6月12日)9:00结束;
第三次选课:
第一阶段
第17周周三(6月18日)16:00开始,第18周周一(6月23日)9:00结束;
第二阶段
第19周周二(7月1日)16:00开始,第19周周五(7月4日)9:00结束。
请各位同学务必遵守每一次选课的具体时间,以免发生错过选课时间的问题。在选课期间,务必关注学生教学综合服务平台的选课事项提醒。
为维护选课的公正、公平,对因学生个人原因而错过选课时间的学生,责任自负,学校一般不予课程补选。
二、选课说明
1、第一次选课(即预选),学生根据系统提供的各类课程清单,自主选择课程(仅选各类选修课,体育课程从二选开始选课)。第一次选课时,由于尚未排课,因此学生只选课程,不选授课时间和任课教师。预选课程的门数控制在6门内(包括6门)。
2、根据一选结果,教务处确定下学期开设的选修课。全校的总课表制定后,在二选开始前,系统针对学生一选的结果进行后台抽取。以课程的选课人数高低,作为课程抽取的顺序依据,即“越是热门(选课人数多)的课程,越先抽取”。抽中的学生,作为正式的选课结果,放入教学班名单。未被抽中的学生,则该门课程的预选无效。
3、学生二选时,首先应查看一选的结果,再根据自身情况进行二选。二选结束后,系统将进行抽取,抽取结果将于二选结束一周后显示抽取结果。
4、第一次、第二次选课期间,学生可通过系统退、改课;第三次选课的第一阶段学生可通过系统退选在一、二次选课后被抽中的课程,此阶段不可进行选课操作;第三次选课的第二阶段学生可通过系统进行补选,此阶段不可进行退课操作。第三次选课结束后,无特殊原因,不予退课。
5、同学在选课的同时查看《教学一览》中的课程设置情况,在选择选修课程时,应避免与教学计划中的必修课程相冲突,同时避免重复修读必修课程、公共选修、专业选修课程中名称一致的课程。
实施大类招生专业的学生,请在选课时从自身实际情况出发,结合自身专业发展方向考虑选课。避免专业方向分流后,专业选修课程与教学一览要求不对应。
6、同学在选课的同时查看《教学一览》中的课程设置情况,在选择选修课程时,应避免选择的课程与教学计划中的必修课程相冲突,同时避免重复修读必修课程、公共选修、专业选修课程中名称一致的课程。
教务处
201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