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选调10名工作人员简章_西安市雁塔区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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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2013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选调10

名工作人员简章

为了充实执法办案力量,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更好地服务于辖区经济社会发展,依据《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的相关规定,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调10名工作人员。现就选调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执法办案岗位工作人员10名。

二、选调范围

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检察官、法官、警官、党政机关公务员。

三、选调条件

(一)选调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及刑事处分;

2、具有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

3、具有公务员身份;

4、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2月10日以后出生);取得全日制硕士以上学历的,或获得过市(地区)级以上“业务能手”、“业务标兵”等荣誉及表彰,或入选市(地区)级以上专家人才库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78年12月10日以后出生);

6、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实际工作能力与理论水平;

7、身体健康;

8、报名须经所在单位同意。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选调工作采取公开报名,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资格审查、测试考察、体检、公示、选调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

在《检察日报》、《人民法院报》、《人民公安报》、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1月25日18时止。

2、报名方式 填写报名表,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政工科(邮箱:ytqjchy@126.com)。同时,将以下资料于2014年1月25日前邮寄至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政工科(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并附详细联系方式。(投递时注明“来源于公招网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翠华北路331号雁塔区人民检察院政工科

邮编:710061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2月10日

文章来源:陕西人事考试网(http://shanxi.offc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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