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楼部物业管理合同 (23)_售楼部物业管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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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楼部物业服务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 售楼部提供物业服务事宜,订立本协议。
第一章
服务内容与质量
一、乙方提供的售楼部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客户接待、物业管理咨询;
2、售楼部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3、售楼部车辆停放管理;
4、售楼部环境卫生维护服务。
第二章
服务费用
一、物业服务费用实行包干制
甲方按每月
元(大写:)的标准向乙方支付物业服务费。
二、物业服务费用按季支付,甲方应在每季首月5日前按时支付本季物业服务费。
第三章
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服务制度。
2、有权检查监督乙方物业服务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提出合理化的改进意见。
3、有权监督乙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日常服务工作,并向乙方反馈现场物业服务质量,并提出合理化的改进意见。
4、为现场服务人员对外的协调工作提供必要支持和帮助。
5、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6、向乙方现场服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二、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甲方要求选派物业服务人员。
2、加强对售楼部现场物业服务工作的监督、考核和跟踪管理。
3、及时收集甲方和销售公司对售楼部物业服务的需求,以及各种意见、建议,适时作出服务改进。
4、根据甲方要求负责售楼部公共秩序的维护及售楼部物业保洁服务工作。
5、根据甲方需要协助甲方处理项目范围内的紧急事件。
第四章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合同相关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服务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三、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 贰万元 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五章
其他事项
一、本协议期限自起至日止。
二、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 2015 年 9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