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能源局工作要点_河北省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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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发改能源〔2011〕101号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要认真贯彻国家能源工作会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发展改革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能源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保障能源供应为核心,以重点项目建设为抓手,大力推进新兴能源产业化进程,切实抓好能源结构调整和能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努力提高能源科技与装备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深化改革开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持能源可持续发展,为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一、多措并举保供应
(一)加强能源发展运行监测。建立健全适应能源发展运行需要的监测分析和预测预警制度,构建涵盖全省能源开发、加工、流通、消费全过程和供应能力、需求走势、利用效率、市场价格、环境影响等多方面的能源统计监控体系。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和完善安全、灵活、高效的能源数据采集、传送、加工、存储和使用等一体化的能源信息系统,形成及时可靠、快速反应的信息交流和共享平台,力争在三季度末投入使用。建立能源系统分析预测模型并不断提高灵敏性、准确性和适用性,形成能够有效预测未来能源供需失衡风险的分析工具,提高分析预测水平。重点加强对煤炭、电力(热力)、天然气、成品油等重要能源供应的预测预警,对可能出现的能源供需失衡及对经济社会产生的重大影响及时发出信号。
(二)确保一批项目竣工投产。加大协调推进力度,确保开滦集团东欢坨煤矿改建项目建成投产,新增煤炭产能150万吨/年。加快张家口、承德百万千瓦风电基地等项目建设,确保武安煤矸石发电、沙河电厂等一批电力项目建成投运,新增发电装机容量300万千瓦(其中,新增风电装机80万千瓦)。围绕环首都经济圈、沿海经济带、冀中南经济区和工业聚集区建设,组织实施一批热电联产、天然气管网、电网升级改造等能源保障项目。
(三)提高应急保障能力。积极推进唐山、石家庄、邯郸、张家口等煤炭储配基地及霸州液化天然气调峰项目建设,加快曹妃甸大型原油储备基地前期工作,支持并启动利用华北油田采空区建设环渤海地区大型地下储气库,力争石家庄2×39万千瓦燃气热电、丰宁抽水蓄能电站核准并开工建设。加强电网抗灾能力建设,搞好应急抢险物资储备,有效应对严重自然灾害。建立省际资源供应和省内能源调配应急反应机制,研究制定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响应网络体系,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的保障能力。
二、扎扎实实调结构
(一)优化企业组织结构。贯彻落实国务院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若干意见》,落实省内相关配套措施。继续依托开滦集团和冀中能源集团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实行一个矿区由一个投资主体开发,通过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方式,推动煤矿企业集约化发展,力争煤矿企业压减到60家以内,平均单井能力达到20万吨以上。研究推进省内燃气企业兼并重组。
(二)努力做优增量。认真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严格新建、改扩建项目市场准入条件。大力发展新兴能源,重点推进张家口风光储输一体化示范工程、廊坊香河生物质发电等项目建设,谋划推进乐亭海上风电百万千瓦级示范工程和沼气发电、秸秆直燃发电、垃圾发电、太阳能利用、地热开发、分布式能源供热等新能源利用示范工程项目及前期工作。优化发展火电,重点推进超临界热电联产项目及曹妃甸、黄骅和迁西2×100万千瓦超超临界发电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核电项目前期工作,力促国家发改委委托中咨公司对承德核电项目进行评估,沧州核电和迁西核电项目完成初步可行性研究工作。力争新能源发电装机占全部发电装机容量的比重达到10.6%,提高1.4个百分点;大容量、高参数发电机组占火电装机比重达到71.1%,提高1.2个百分点。
(三)积极调强存量。贯彻国家能源行业节能指导意见,研究制定我省具体实施方案,重点在洁净煤、炼油、火电及可再生能源等领域开展能源节约与综合利用试点示范工作。加快企业技术改造,配合推广30项节能新技术,实施100项节能工程和50个电力需求侧管理项目,推进能效电厂建设。实施油品质量升级工程,加快华北石化1000万吨炼油、石炼800万吨油品质量升级等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唐山甲醇燃料示范工作进程,认真搞好评估总结,提出推广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和示范市制定新能源汽车推广及新能源汽车供能设施示范工程实施方案,推进示范工程进展。继续整顿关闭布局不合理、不符合安全标准、浪费资源和污染环境的小煤矿,淘汰落后煤炭产能120万吨;关停技术落后、煤耗高、服役时间长的燃煤小火电机组,淘汰落后电力产能40万千瓦;结合城乡电网改造,淘汰能耗高的陈旧输变电设备。
三、实实在在惠民生
(一)统筹城乡配电网建设。结合提升城镇化水平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城乡电网一体化工程,提高综合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改善城乡居民用电条件,降低农民用电价格。全年电网建设完成投资243亿元,新增变电容量1802万千伏安,线路5228公里。其中,农网改造完成投资48.4亿元,建设改造110千伏及以下变电容量772万千伏安,各电压等级线路8870公里。
(二)加快发展热电联产。立足低碳发展,改善城市大气环境,提高城市居民生活水平,确保石家庄良村热电、保定南郊热电等项目建成投产,新增集中供热面积2000万平方米,解决60万人口采暖问题。加快谋划热电联产机组,重点推进唐山西郊热电、承德滦河热电等一批项目前期工作。
(三)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加快省内天然气管网及储配设施建设,力争张家口、承德实现管道通气;高邑-清河等地方支线建成投运,确保县城及重点城镇管网通达率达到60%。加强与大型能源企业的衔接,积极争取气源,力争天然气利用总量达到30亿立方米,确保中心城市居民气化率达到80%以上,县城及重点城镇居民气化率达到40%以上。
(四)推动城乡太阳能热利用。加强与省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在城乡民用建筑推广普及太阳能热水器,农村大力发展太阳房、太阳灶和太阳能温室种养殖,城市大型公共建筑建设一批太阳能集中供热水示范工程,积极开展12层及以下新建住宅推广采用太阳能热水与建筑一体化技术的试点。
(五)推进绿色能源示范县、乡建设。重点抓好围场等5个国家绿色能源县,组织有关设区市、县上半年完成绿色能源示范县的用能现状分析及规划,提出分期分批启动绿色能源项目的方案,切实抓出成效。重点推广农村户用沼气和联户沼气,鼓励大型养殖场建设大中
型沼气工程,支持生物质成型燃料产业化和秸秆压块炊事采暖炉的推广应用,改善农村燃料结构和生态环境。结合新民居建设,探讨农村多种用能方式的组合,逐渐改变消费煤炭的单一用能方式,为建设大批绿色能源县积累经验。
(六)推行安全清洁生产。积极争取国家更多资金支持,组织实施好2011年煤矿安全改造项目,确保完成计划进度。以编制瓦斯地质图和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十二五”规划为契机,提出符合河北实际的瓦斯综合治理、利用方案,谋划实施一批重点项目,提高煤矿瓦斯利用率。以煤矸石、矿井水和矿井瓦斯等“三废”治理和利用为重点,积极采用煤矿充填开采、矸石不升井和矿井水回灌井下等科技手段,推进循环、生态、绿色矿山建设,改善矿区生产生活环境。
四、开拓进取促创新
(一)创新能源管理体制机制。学习借鉴先进省市经验,结合我省实际,研究提出我省农电体制改革方案。配合省物价局认真搞好能源价格改革工作,支持风力发电、生物质发电、垃圾发电、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继续理顺成品油、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
(二)提高能源科技创新水平。加强与各方面的沟通协调,研究提出组建省能源研究院初步意见。加快国网新源大型风电并网系统研究及设备检测、冀中能源充填采煤技术、英利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新奥煤基低碳能源等国家级重点研发(实验)中心建设,支持开滦集团、保定天威、石家庄煤机等一批优势建设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力求在煤矿灾害综合防治、复杂地质条件下煤炭高效开采、煤基多联产、高效洁净煤发电、智能电网等新技术、新工艺研究应用方面取得新突破。支持企业通过引进先进适用技术、工艺、装备进行消化吸收再创新,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探讨国家低碳化试点城市用能方式转变的途径。
(三)打造装备制造战略高地。围绕“四个一”战略重点,加快推进保定、邢台、廊坊、张家口四大新兴能源产业聚集区建设,巩固提升我省在煤炭采掘装备、大型交直流输变电设备、油气装备、核电装备制造、风电装备、太阳能发电装备等领域竞争优势。着力培育壮大冀中能源、开滦集团、保定英利新能源、华北石化等一批骨干核心企业,带动相关产业发展。
五、优势互补拓合作
(一)加强与大公司、大集团的战略合作。认真做好省政府与华电集团、中石化、大唐集团等央企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各项工作,扎实推进电力、能源装备、炼油等重点项目建设和前期工作。搞好与中石油、中石化、中广核等央企的沟通协调,加快华北石化、石家庄炼化、中捷石化、沧州炼化等油品质量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强力推进蔚县电厂、承德核电、曹妃甸千万吨炼油等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与中电投、华润集团、国家电网公司、三一重工、明阳集团等大公司、大集团深入对接,拓展合作深度和广度,谋划推进一批重点项目。
(二)深化与周边省份的战略合作。按照互利共赢原则,深入开展冀京、冀蒙、冀晋、冀豫等省际战略合作,切实推进具有影响力、带动力和竞争力的重大能源项目建设及前期工作。围绕建设环首都经济圈,加快涿州、固安等热电联产、清洁能源项目建设,力争丰宁抽水蓄能电站开工建设。坚持“引进来”、“走出去”双轮齐转,充分利用沿海地区“飞地”政
策,吸引省外优势企业到我省投资能源事业,全力支持开滦集团、冀中能源、省建投等优势企业建立和拓展省外煤炭基地,重点推进山西赤峪、内蒙红树梁、查哈素等一批矿井建设,积极探索与新疆的煤炭战略合作。结合国家特高压通道建设,搞好省际骨干电网有效衔接,提高电力跨区输送能力和受电能力,提升我省电力保障水平。
六、与时俱进强举措
(一)转变政府职能。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强化服务意识,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提高行政服务质量和效率。强化战略引导和综合协调职能,把主要精力转移到把握能源发展运行态势上来,转移到制定规划、研究政策、推进建设上来。
(二)优化发展环境。牢固树立环境就是生产力、吸引力、竞争力、创造力的理念,增强优化发展环境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诚信意识,忠实践行承诺。建立健全挂点(牌)服务制度,实行阳光政务、阳光审批。完善政务服务平台,对所有重点建设和前期项目,尤其是合作项目要专人负责,全程跟踪服务,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三)加强队伍建设。结合开展创先争优、干部作风建设和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三项”活动,强化政治理论、科学文化及相关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不断增强驾驭能源科学发展的能力。切实注重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确保能源发展运行平稳。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强化“一岗双责”,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树立良好的整体形象。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能源工作要点
抄送:各设区市发改委、扩权县(市)发改局、机关各处室。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11年1月27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