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中校友会会议议程_校友会会议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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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康杰中学校友会西安分会
第一届第二次会议及2011校友联谊会
2011年3月6日
会议议程
一、宣布开会,介绍参会嘉宾;
二、秘书长报告上届校友会工作;
三、宣读和通过校友会《章程》;
四、选举下一届校友委员会成员;
五、会长讲话;
六、名誉会长讲话;
七、自由发言;
八、会餐交流;
山西运城康杰中学西安校友会
《 征求意见稿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山西运城康杰中学西安校友会。第二条 本会为康杰中学校友自愿组成的联谊性的、非营利性的社团组织。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加强校友之间及校友和母校之间的联系。
第四条 本会接受山西运城康杰中学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第五条 本会地址为:
第二章 工作范围
第六条 本会的工作范围:
(一)加强校友间、校友和母校的联系和情况交流;
(二)促进校友为国家建设和母校的发展作贡献;
(三)进行各种业务、技术及信息交流;
(四)组织联谊活动;
(五)编辑网络校友录等交流平台;
(六)建设服务平台,服务广大校友,更好地回报母校和社会。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本会会员:凡在康杰中学及各分校(含附中)就学的各个时期的毕业生、插班生,学习过的学生。
第八条 凡在康杰中学工作过的教职工(含客座教授、兼职教授),同时热心支持和赞助本会的社会人士经本会的理事会特聘,申办登记手续,拥护本会章程,自愿参加本会者,均可成为会员或名誉会员。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个人口头或书面申请;
(二)登记入册并参加活动。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对本会工作和各项活动提出建议和批评;
(三)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
(二)执行本会决议;
(三)接受并完成本会委托的任务;
(四)按期交纳会费;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对违背本会宗旨或损害本会声誉的会员,经会长会议表决通过取消或暂停其会员资格。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三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以到会代表出席为准,决议经到会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生效。其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工作人员;
(三)审议会长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四条 本会由名誉会长指导工作,并积极咨询顾问专家意见。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三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会长会议表决通过。
第十六条 会长会议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七条 会长会议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八条 会长会议须有半数以上会长、副会长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由应到会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九条
会长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采用其它形式召开。第二十条 本会设立秘书处,秘书长由会长会议提名产生,对会长会议负责。
第二十一条 秘书处根据秘书长提名推选副秘书长若干。
第二十二条 秘书处根据工作需要完成本会相关工作。
第二十三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校友中较有影响;
(三)会长、副会长最高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70岁;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会章所规定的工作;
(五)未受过刑事处罚;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四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会长会议;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决议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和协议等。
第二十五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职能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提名副秘书长及各职能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交会长会议决定;
(三)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六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校友会会员个人缴纳;
(二)校友及其他友好人士、组织资助;
(三)业务活动收入。
第二十七条 本会经费用于本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在会员中分配。第二十八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均为无报酬义务服务。
第二十九条 本会设立校友基金,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尊重捐赠资助人的意愿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条 本会严格按章程规定的管理制度管理经费,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每学年向会员公布一次账目。
第三十一条 本会换届之前自觉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二条 本会经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三条 本会会章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三十四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原则上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在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可在理事会通过后上报,并尽快在会员代表大会上宣布。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五条 本会如因各种原因需要注销时,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三十六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七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山西运城康杰中学监督下,用于发展校友联谊活动有关事业。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自2011年02月28日起生效。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会长会议。
2011年2月28日
康中校友会西安分会第二届委员会
成员名单(推荐)
名誉会长:王福豹(128班)会
长:吴中平(副 会 长:孙龙杰、秘 书 长:薛云亭副秘书长:史春安、124班)。。。
。。。
会费缴纳规定
一、原则:量力而行,自愿缴纳;
二、会费标准:25岁以下100元;
26-59岁300元; 60岁以上200元。
多缴不限,欢迎有实力的校友或山西籍的企业家赞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