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勘单位企业化改革三部曲_地勘单位企业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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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勘单位企业化改革三部曲
地勘单位改革走过了一段漫长而曲折的道路,改革给地勘单位带来的酸甜苦辣无数,但 改革的步伐始终没有停顿,并且越走越坚定。但地勘单位的改革到目前为止始终在事业单位 的圈子中徘徊,没有新的突破,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地勘单位的改革必须跳出这个圈子 已经是迫在眉睫了。本文运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深入分析地勘单位改革的现状,提 出地勘单位改革的三个阶段的思路,并着重探讨事企分开,重组企业的问题。
一、地勘单位企业化改革的三段论
物质世界的发展进化都必须遵守客观规律,都有其不可逾越的不同的发展阶段,地勘单 位企业化改革也同样受客观规律的支配,同样要经过不同的发展阶段。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 提出“三化”开始,到地勘单位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企业化,笔者认为大体需要经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到国办发[1999]37号文件印发的《地质勘查队伍管理 体制改革方案》和国土资源部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座谈会的召开止(以下简称属地化);第二个阶段是从属地化开始到地勘单位内部完成事企分开,企业重组(以下简称事企分 开);第三个阶段是从事企分开到地勘事业单位整体改制为企业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企业化为 止(以下简称企业化)。
经历了20多年改革的地勘单位,已经走完了第一个阶段,也就是说地勘队伍属地化的改 革已经完成,按照《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要求,在完成属地化以后,地勘单位 必须进行企业化改革,《改革方案》提出的“企业化”其本意是指地勘单位整体事改企,但 这一改革至今还没有得到真正意义上的实现。虽然地勘单位从观念上基本明确了企业化是地 勘单位改革的方向,但操作的难度相当大,以致属地化3年以来,企业化改革仍然举步维艰。这其中虽然原因很多,但经过认真的思考和分析,并结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与实践,笔者认为地勘单位企业化改革同样不能超越历史阶段,必须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地走完 不能超越的各个阶段。地勘单位经历了50多年的事业体制的运作,事业单位的观念根深蒂固,属地化改革虽然为地勘单位体制改革开辟了道路,但归根结底是管理模式上的改革,是将 中央政府直接管理模式转变为地方政府管理模式的改革,地勘单位属地化前后的事业性质没 有改变,地勘单位的体制改革仍处于改革的初级阶段。鉴于这种状况,笔者认为地勘单位企 业化改革必须在属地化和企业化中间划分出一个新的阶段。如果把属地化之前近20年的改革 作为第一阶段,那么地勘单位整体企业化就是第三阶段,划分出的新阶段即第二阶段应该是 地勘单位内部开办的各类企业要与原地勘单位脱钩并独立运行,这个阶段的改革基点还是在 事企并存的基础上建立的,但现阶段的改革目标是各自独立运作。待时机成熟时因势利导进 入第三阶段,即全面开展地勘单位整体企业化的改革。简而言之,地勘单位企业化改革应该 经历属地化-事企分开-企业化三个阶段才能最终完成,地勘单位才能真正融入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的大潮之中,从根本上解决生存与发展问题,为社会主义祖国的经济腾飞做出贡献。
二、地勘单位内部事企分开是企业化改革成败的关键
事企分开作为地勘单位企业化改革三个阶段中的第二阶段,起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提出将地勘单位内部的事企混合运作转变为事企分开运作的思路,是在客观分析地勘单位现 阶段特点的基础上形成的。地勘单位从事业一步跨入企业难度之大,主要大在观念和资源两 个方面,从观念上讲,“地勘单位是事业单位”的观念根深蒂固,主观上认为事业单位是“ 保险箱”,而地勘费拨款的存续成为主观观念难以转变的客观支撑。从资源上讲,无论是人 力资源还是资产和资金现阶段都不具有整体转制成企业的实力。
提出三段论的思路是要在属地化和企业化之间建立一个缓冲阶段,在这个阶段进一步进 行观念的更新,进行资源的积累,进行结构的调整,进行企业的重组,真正完成地勘单位内 部兴办的各种企业独立运作。
事企分开的目的不应该是甩包袱,其目的应该是重组企业。很多地勘单位在兴办各种企 业的时候,其初衷大多是转产安置富余职工,目的是使其自负盈亏以减轻地勘费增量不足的 压力,追求的是社会效益。所以地勘单位兴办企业从一开始就进入了事企不分、混合运作的 圈子,地勘单位投入到内部企业的国有资产还是在地勘单位的统一管理之下,地勘单位既是 投资者又是管理者,其实是管理不到位(用管理事业单位的办法管理企业怎么能管好呢),投资收不回(观念上没有把投入企业的资产当做投资怎么会考虑投资回收呢)。地勘单位对 企业承担着无限责任,企业在运作中执行地勘单位财务制度,财务成果不能单独反映,实际 上没有进行自主经营,也无法实现自负盈亏。既形不成生产性积累,又没有发展后劲,完全 违背了企业必须追求效益最大化的基本目标。因此地勘单位内部企业基本游离于市场环境之 外,市场竞争力极弱。这种企业如果不进行企业重组,其生命力是可想而知的,甚至会拖垮 地勘单位。因此,地勘单位进行事企分开的改革,其关键就是内部企业的重组。
笔者认为,地勘单位内部事企分开,企业重组的基本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地勘单位与企业的隶属关系转变为产权(或股权)关系,企业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地勘单位兴办的内部企业,几乎是清一色的单一投资主体的格局。因此地勘单位事企分 开,企业重组首先要打破这种格局,切不可直接换牌为国有企业,也不能改制为国有独资公 司。如果权益资金结构在重组后仍然保持单一国有投资主体的格局,重组的企业不可能长期 健康发展。所以必须首先解决权益资金结构问题,即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单一的国有资 本退居到多元股东的地位上,并以股东的身份依据《公司法》行使股东权利。这不仅是身份 的变化,更重要的是通过投资主体多元化改变企业的内部法人治理结构。因为单一国有资本(或国家股)过度安定,风险极小,对企业经营责任者和企业员工来说,风险意识和对权益 资金的关注程度不强,与企业重组前没有区别,所以重组后的企业必须实现权益资金多元化,形成国有法人权益资金、社会投资者权益资金和企业内部职工权益资金三足鼎立的权益资 金结构,营造多方权益者对企业较强的权利监控意识。
投资主体多元化的重要条件就是新的投资者必须认为投入的资金与企业核实的资金在价 值上等值,如果重组后企业资产不能如实反映资产现值,就不能吸引新的投资者,那么企业 重组后投资主体多元化的问题就无法解决,转制为公司制的设想将无法实现。即使要求本单 位职工按量化给职工的资产拿出相同的资金以职工持股会为投资者入股,也是不可能的。2.地勘单位和企业执行各自的行业财务会计制度。统计报表、财务报表自成体系,各自 反映各自的信息
自1996年地勘单位财务制度转轨以后,除部分以企业性质注册的局管企业(如探矿厂、基础工程公司等)执行相应行业财务制度外,地勘单位内部兴办的企业仍然执行地勘单位财 务制度,企业经营成果与地勘单位财务成果在同一报表上汇总反映。其弊端是企业没有按照 企业自身经济运行的规律进行企业运作,地勘单位财务成果把地勘费拨款、自身市场经营收 入和内部企业经营收入合并统计,没有真实反映地勘单位和企业各自的经营成果,企业盈亏 在统计报表和财务报表上也得不到清晰地反映。因此,事企分开,企业重组在财务管理上必 须彻底分开,各自独立反映各自的真实状况。企业要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改国家基金核 算为资本金核算,改制造成本核算为完整的全成本核算,改按劳分配为按劳分配与按资分配 相结合,完全按企业模式运作。
3.地勘单位内部继续按照事业单位企业管理的模式管理地勘单位主业,企业要建立现代 企业制度
事企分开运作不是在外在形式上分开就达到目的了,分开运行的外在形式比较容易达到,但分开运行的内涵要花大气力才能真正实现。就地勘单位来说,继续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 管理的任务相当繁重,既然事企分开只是地勘单位整体事改企的过渡阶段,就不能满足于事 企分开运行的阶段成果,一定要不断更新观念、深化改革,完善各种责任制度,为适时整体 改制做好思想观念、产业结构、人员、资产的准备和积累。就企业来说,独立于地勘单位之 外后,不能停留在现有水平上,必须转变观念,在思想上真正脱离母体,以建立现代企业制 度为目标,规范企业经营,扩充企业实力,壮大企业规模,实现自我发展。否则不但不能发 展,连生存都可能出现危机。
4.地勘单位和企业各自独立进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缴纳的各种费用应以地勘单位和企 业的独立身份单独缴纳
在地勘单位内部事企混合运作的现状下,企业在社会保障体系中没有独立的户头,即使 已经进入社保体系的地勘单位,也是以地勘单位为整体统一进入的,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劳动保险等。凡是向社会缴纳的各种费用如住房公积金、水电费、治安费、卫 生费等等,也都是以地勘单位的名义向社会统一缴纳的。事企分开运行,在这个问题上也必 须严格分开,真正体现企业承担本企业职工社会保障责任的独立性,企业必须承担本企业应 该承担的各项费用。
实现上述改革后,地勘单位事企分开的格局才能是真正意义上的建立,经过一定时期的 运作后,通过市场环境的优胜劣汰,内部企业就成为了真正的独立于地勘单位之外,游戏于 市场经济之中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独立企业了。地勘单位通过真正意义上的投资活动,有效 地运作了国有资产,企业化经营的观念得到了更新,有了相当强的承受能力,就可以说事企 分开的阶段基本完成,地勘单位整体事改企的大门就打开了。
三、地勘单位事企分开运行只是过渡阶段,必须随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积极稳妥地进入企业化阶段
从第一阶段的改革实践看,地勘单位的整体事改企不可能象属地化管理的进展那样短期 见到成效,但地勘单位企业化经营的大趋势是历史的必然,即使地勘费继续存在,在国家已 不再下达勘查找矿项目的今天,如果省地矿局利用地勘费基数安排勘查找矿项目,从理论上 讲就是一种企业行为。中国地质调查局下达的地调项目,基本上采用招标形式,已经从理论 和实践的角度体现出劳务承包的性质,无疑是地质勘查市场的经营活动,地勘单位以合同形 式承包地调项目,同样体现出企业经营行为的属性。改革开放以来,地勘单位对“经营”的 概念已经十分熟悉了,但是把地勘单位的“经营”与“地勘企业经营”的概念联系起来就不 太熟悉了,尤其对“经营是以独立承担经济责任和民事责任的利益整体为对象”的概念更是 十分淡漠。事改企的关键就在于把地勘单位的“事业管理企业经营”改变为“地勘企业经营 ”,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区别,抓住了这一点就抓住了事改企的关键。除此之外,还必须加 强科学管理,这里所强调的管理是地勘企业的科学管理,而不是原来地勘单位的事业管理,这又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区别,地勘单位在事改企的过程中必须以现代企业制度的思路构建地 勘企业管理的新格局,在体制改革的同时进行经营机制的改革,对干部管理制度、劳动用工 制度、工资分配制度、财务会计制度等等都要进行配套改革。
国办发[1999]37号文件印发的《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中已经明确提出: “地勘队伍要面向市场,面向区域经济,发挥自身优势,因地制宜,积极构筑新的经济增长 点,开辟非地质勘查业的生产门路。”这就是说地勘队伍属地化以后,要想仍然依靠国家资 金扶持而生存,不面向区域经济的大市场,不开辟非地勘业的生产门路,就只有死路一条。地勘单位是否能继续生存发展,关键看企业化改革是否成功。因此地勘单位如果还是死抱“ 事业单位”的观念不变,或者仍然事企混合运作,就会错过改革的大好时机,一旦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到位,很可能把地勘单位推向一个进退维谷的境地。如果说地勘单位以前 的企业经营行为是一种受事业观念支配的企业经营行为,那么地勘队伍属地化以后,地勘单 位必须充分利用《改革方案》给地勘单位事改企的优惠政策,用企业的经营机制和经营意识 主动积极地完成第三阶段。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地勘单位应该积极研究和探讨地勘单位企业化的理论,并在企业化 改革的实践中不断形成新的思路和模式,正确认识地勘单位改革所处的阶段,实事求是地解 决现阶段可以解决的事企分开,企业重组的问题,真正实现事企在体制上的分开运行。那么 地勘单位企业化经营的改革就一定能够成功,地勘企业一定会有一个光明的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