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回报链案例_贷款案例分享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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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回报链

企业在向银行贷款时,贷款先以保证金的形式存入银行,银行再向企业开具承兑汇票,银行可将贷款业务转至表外,形成利益链条

回报,是指企业在向银行贷款时,要求企业把贷款先以保证金的形式存入银行,银行再向企业开具承兑汇票,到期再兑付。

“这种现象多得很。”一位长三角地区银监局局长明确表示,银行业的“回报”现象由来已久、非常普遍,成为以贷揽存的重要手段。

通过承兑汇票,银行可将贷款业务转至表外,从而不受贷存比限制,为腾挪贷款额度、吸纳存款、增加中间收入,开辟了渠道。

回报市场繁荣的背后,不仅是中小企业的融资难,以及银行为冲规模而扭曲的业绩考核要求;更为重要的是,实际上的利率双轨制,催生了各种套利和寻租行为——银行表外资产负债的扩张、社会“资金”生意的野蛮生长,规模庞大的“影子银行”,回报业务是助力之一。

5月,天津银行成都分行青羊支行的一二把手被当地检察机关带走,暴露出了利率双轨制下、“回报”现象背后的灰色利益链。据了解,这是因该银行人员将回报资金私用放高利贷,客户不满银行愈演愈烈的要求而“反目成仇”,转向当地检察院实名举报。

“四川的资金市场很热闹。”一位某股份制银行成都分行人士介绍,不仅四川银行业的回报市场“可排全国前列”,四川的民间借贷市场也很活跃,但今年以来,大型小贷或担保公司频频出事,金额巨大,牵涉更多企业,也危及银行。

“每个地方都有游戏规则,现在四川的旧规则被打破了,新的还未建立,银行就采取了保守态度。”一位某成都分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说,现在银行对信贷业务更为谨慎,涉及民企、官员的宁愿不做,“止损就是盈利”。

如何做“回报”

业内人士介绍,一般做回报的流程为:企业A向银行申请贷款200万元,企业A存100万元的保证金到银行,开立存单;企业A再用存单作质押,银行给企业A开一张200万元的承兑汇票,这时银行敞口为100万元。企业A可用承兑汇票向上游企业B付款。企业A与企业B之间签有一份200万元的贸易合同,不用等承兑汇票到期,B再找任何一家银行均可贴现。

承兑汇票最长期限为六个月。假设银行开的是六月期的承兑汇票,对于企业A,就有100万元的存款收益,其中大行一般是计活期息,而其他银行往往计定期息;对于企业B,相当于六个月后得到款项,不过上游企业一般较大,进出账频繁,并不在意;对于银行,获得贴现息收入、手续费,还有一笔较为稳定的存款。

一位大行人士告诉财新记者,在具体操作中,手续费一般为0.05%,比较少;银行人员还可以在贴现利息收入上动脑筋。有的企业难以找到正规有效的贴现渠道,银行会在开完承兑汇票之后,让其在本行继续贴现。由于信息不对称,在一些支行,行长等就在贴现利率上给客户“加点”,以赚取更高的利润。一般贴现利率能加2%-3%。

多位业内人士指出,四大行这样的业务做得少,但是股份制银行等其他中小银行,囿于贷款规模的限制,以及考核存款的业绩压力,往往会让企业将承兑汇票贴现后再存入银行,银行反复开几道票,以获得更大规模的存款。这样,企业也不得不承担多次的贴现利息。“有跟小银行合作过的客户,其应付票据金额硕大无比,跟企业本身规模不符。”一位大行人士说。

在四川这样的事情并不少见,以至于上海、香港等地做转口贸易的企业,通过资金掮客到成都的银行来开立存单,再质押拿承兑汇票。类似的业务还有信用证。

“上海这些地方的资金是绿色存款,做的都是全额保证金承兑汇票,可以获得跨境套利收益。”一位股份制银行成都分行人士说,成都地区的银行成为委托方,资金方将承兑汇票带至转口贸易较多的地区进行兑付,以做境外套利业务,由此催生的资金掮客也不少。

央行第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6月末,全国承兑汇票余额为10.2万亿元,较年初增加了1.2万亿元,同比增长11.4%。据中国票据网数据,其中股份制银行的承兑汇票余额为4.54万亿元,约占市场总量的44.5%;工农中建交五大行的承兑汇票余额是2.1万亿元,约占21%。截至6月末,承兑保证金的平均比例为42%左右,这意味着,10.2万亿元的承兑汇票余额,给银行带来保证金存款逾4万亿元。

8月1日,银监会和发改委联合出台《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其中将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手续费改为“市场调节价”。

行长的灰色交易

6月,天津银行成都分行青羊支行行长李蓉、副行长刘宇被带走。据接近天津银行的知情人士表示,这是因为7天酒店集团四川总代理商杜锐国将两人实名举报。目前,成都市青羊区检察院已立案,认为李蓉与刘宇分别涉嫌职务侵占与受贿,但尚未向法院提起公诉。

知情人士表示,杜锐国本为该支行的客户,且一直有业务往来。为了申请4000万元贷款,杜锐国曾向刘宇行贿20万元。银行本要求将4000万元做“回报”,以企业存款名义存回天津银行;但李蓉要求将4000万元转存至一个员工的个人账户。该员工将钱又转至李蓉在其他银行的个人账户。李蓉再将资金转至小贷公司,进行短期拆借。

李蓉最早出身工行四川分行,后到平安银行工作,于2011年进入天津银行成都分行。

“肯定是利益没谈拢。”另一位知情人士表示,本来客户与银行关系很好,但反目成仇还是很意外。当李蓉及刘宇被抓之后,天津银行成都分行还在内部总结,称要与客户维持好关系,“不要让客户说翻脸就翻脸”。

业内闻此不无哗然。“完全破坏了游戏规则,”一位股份制银行客户经理说,“本来回报是为了银行的利润,现在直接变成了为自己牟利。”其实,在过高的民间利率诱惑下,银行行长因利用自身职务进行牟利而落马的事情屡见不鲜。

2012年,农行江苏省江阴市要塞支行行长孙峰携巨款出逃。据当地公安机关调查,孙峰利用其基层银行行长的身份从事高利贷活动,以月息2%左右借入,以月息6%到10%放出,以个人名义诈骗涉资1.26亿元。孙峰出国时手续齐全,有各级领导签字。

2013年,苏州市三位支行行长同时被抓,时任中信银行盛泽支行行长孙志荣、浦发银行吴江支行行长顾健、招商银行吴江支行行长张兴洪以涉嫌特别重大贿赂罪被批捕。当时,举报人一口气举报八家银行行长,当地多位金融人士表示“不觉得意外”,因为这种民企和行长的交易,早已成为当地金融市场的潜规则。

“在多年贷存比考核和银行存款立行策略下,业已形成了一条庞大的存款产业链和巨大的存款寻租空间。”国金证券银行业分析师马鲲鹏说。

监管排雷

一般来说,承兑业务与贷款业务的风险资产权重一样,银行在风险控制上也将承兑汇票与流动贷款同样管理。比如,为防范开票企业不兑付的情况,则要求开承兑汇票的企业提供担保,提供抵押物或者担保公司等增信措施。同时,警惕企业的虚假贸易背景,要求严核企业贸易真实性。

对于贴现行来说,往往只查承兑汇票是否属实,就予以贴现,较为忽视真实贸易背景,这也给了做“倒票”套利的企业可乘之机。承兑汇票要求有真实的交易,必须开增值税发票。而资金掮客们通过注册公司虚构贸易合同,等汇票转让之后再将公司注销;或者两家认识的或关联的公司,直接虚构贸易合同,相互“倒票”。

对此,监管层自2010年以来屡屡发出警示。银监会主席尚福林曾在会议上,指出票据业务的三大风险:部分企业从银行开立无真实贸易背景票据,背书给票据中介进行“包装”后套取银行资金,而一些银行受派生存款、中间业务收益以及调控贷款规模等因素影响,盲目草率开票;部分已由银行贴现的票据通过跨业合作等渠道从银行表内转出,实质由银行理财资金购买;少数银行业金融机构仍在违规通过不规范的会计核算方式,隐藏票据等信贷资产规模,并规避资本监管。

2012年2月,银监会出台《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即“七不准、四公开”原则,其中要求银行不准以贷转存、存贷挂钩等。

2014年9月,银监会、财政部及央行三部委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商业银行存款偏离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更是明确要求银行不得“以贷开票吸存”,即将贷款资金作为保证金循环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并贴现,虚增存贷款。国金证券研报认为,该规定从表面上看,抑制了银行的存款吸收能力,实质上是从根源上扼杀存款寻租的空间:提高银行滋养存款寻租行为的成本,才是真正消除寻租空间的最有效手段,银行出于对存款偏离度指标超标的顾虑,将主动降低对存款寻租行为的需求。

同时,“改进绩效考核制度、银行不得设立时点性存款规模考评指标”的规定,亦从制度上缓解了银行、尤其是基层业务人员对存款的渴求。据财新记者了解,银行颇为重视此次规定,中行、建行等多家银行也根据监管政策,调整了内部考核指标,“现在考核权重都是日均存款占大头”,将时点数控制在一定幅度内。

6月,四川银监局上线了“四川银行业贸易背景查询与监管系统”,由辖内59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同出资开发和使用。四川银监局要求,自系统正式上线起,各银行新增的相关银行业务及增值税发票信息务必全部录入系统。业务包括:票据承兑、国内信用证、票据贴现、票据质押融资、国内信用证(代付)、保理等;其中对100%保证金(或100%银行承兑汇票质押)的银行承兑汇票和国内信用证业务,暂不录入对应增值税发票。

失控的民间借贷

中西部地区相对贷款资源紧缺,资金价格较高,同时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不减、成本较高,这也给小贷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带来了机会。

截至2013年12月末,四川省投(融)资理财信息咨询类公司数量已上升至5000家,其中还不包括未在工商局获批的民间理财公司,较同年6月末增长了近4000家。截至2013年12月末,四川拥有融资性担保公司509家,全年累计融资性担保余额已达2338.4亿元,居全国第二。央行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6月末,四川省共有326家小贷公司,数量居全国第九;贷款余额为597.30亿元,居全国第四。

但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增大,且政商关系动荡,民营担保公司、小贷公司跑路现象频频,加剧了信用风险。2014年6月,四川省金融办召开了“2014四川省小贷公司监管工作会”,要求省内金融机构严控风险。

7月,汇通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高管集体失联,上万投资者兑付无门,至今还在集体维权。汇通担保是四川省担保行业协会的副会长级单位,注册资金为9亿元。截至6月末,汇通担保业务涉资近50亿元,其中银行在保金额就有45亿元。

一位大行人士对财新记者介绍,汇通担保是民企,但信誉较高,政府曾经也“鼓励多设立这类担保公司”。有个别银行还代销过汇通担保的理财产品,现在也全部变为飞单。

8月,怡和集团胶着于债务重组,债权人尚未全部同意签字。据财新记者了解,怡和集团总负债逾40亿元,其中银行的风险敞口25亿元。更严重的是,集团牵涉了16亿元的民间高利贷,其中实际使用本金约7亿元,其余9亿元为“利滚利”产生。该集团的债务危机涉及17家银行,包括重庆银行4.8亿元、攀商银行3.1亿元、恒丰银行2.7亿元;另外还涉及2家资管公司和40余家的民间高利贷借款主体。

“明面上是小贷公司,实际是高利贷。”一位当地银行业人士介绍,怡和集团实际控制人刘武聘请了建行出身的沈兵,担任职业经理人。彼时,沈兵引入了大量的民间资金,为怡和集团融资。一种普遍的做法是,小贷公司通过银行给怡和集团做委托贷款,签署“阴阳合同”,借贷合同上年息为12%-16%,“实际上抽屉协议的年息甚至高达36%”。

一位债权行人士认为,怡和集团突陷资金链断裂,主要原因是高利贷,“民间高利贷金额巨大、家数众多、利息水平超长”。一位建行人士说,去年怡和集团就出现了违约苗头,几千万元的贷款未被审批过关。通常,这类企业只能通过民间借贷融资。

“小微企业融资、中西部地区融资,共同反映的一个客观问题是,风险成本如何分担。”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说,需要建立一个共担风险的机制,其中政府也应发挥作用,以尽力解决融资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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