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意见_服务业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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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进一步加快首府服务业发展,增强综合服务功能,确保实现市委九届五次全委会提出的奋斗目标,特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加快服务业发展面临的形势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决定》(中发[1992]5号)下发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使服务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产业规模不断壮大,比重持续提高,就业岗位大幅度增加。2003年全市第三产业增加值达到194亿元,比1978年净增192亿元,从业人员45万人,比1978年净增43万人。25年间第三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2%,高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速度0.7个百分点,从业人员年均增长6%,成为国民经济中吸纳劳动力最多的产业。
加快发展服务业,是首府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是提高综合竞争力和国民经济整体素质的有力措施,也是完善首府功能、缓解就业压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迫切要求。目前,我市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首府城市现代化建设新的发展阶段,经济结构需进行战略性调整。与第一、第二产业相比,服务业潜在需求大,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需求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对服务业的需求将更趋旺盛;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市场准入条件的逐步放宽,将为服 1 务业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西部大开发的深入推进,进一步扩大了服务业发展领域,外资加速进入金融、保险、电信、交通、商贸、旅游、文化、教育等领域,将推动服务业优化升级;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农业产业化进程的加快,工业结构的优化,将对金融、证券、研究开发、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网络服务等现代服务业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同时,还必须清醒地认识到,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不断增强,服务业市场将更加开放,市场竞争将更趋激烈,我市服务业将更直接地面对国内外经济强手的竞争,一些服务企业由于规模小、水平低、服务差、竞争能力弱,将面临严峻的考验。我们必须审时度势,增强紧迫感、危机感和责任感,抢抓机遇,迎接挑战,促进全市服务业更快更好地发展。
二、全市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根据市委九届五次全委会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思路和总体要求,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服务业发展总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推进新型工业化、城市化和信息化为依托,以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为方向,以增加供给、优化结构、拓宽领域、扩大就业、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不断增强竞争力为目标,全面实施服务业“568工程”,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加快发展新兴服务业,尽快做大现代服务业,逐步形成机制灵活、结构优化、开放程度较高、功能较为完善的现代服务业体系,促进首府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根据上述指导思想,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服务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到2007年,服务业增加值达到500亿元,力争吸纳60万人就业。重点 2 在物流业、金融业、旅游会展业、科技教育卫生服务业、信息服务业、文体传媒业、房地产业和社区服务业等8个支柱产业实现突破性发展。
实现上述目标,要坚持以下五个原则:
一是坚持加快发展服务业与推进首府工业化、城市化和信息化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发展服务业,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加速工业化进程,扩张城市经济规模,提高信息化水平。通过推进“三化”为服务业发展提供载体,创造需求基础。
二是坚持项目带动原则。要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需求,根据我市实际,策划、准备和组织实施一批服务业重点建设项目,实施重点项目带动战略,培育服务业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是坚持协调发展、重点突破原则。传统服务业附加值较低,但吸纳劳动力的能力强;现代服务业技术要求高,附加值高,但吸纳的劳动力少。我市加快服务业的发展,要重视服务业内部结构调整,做到传统和现代服务业的协调发展。同时,依托资源、区位优势,服务业要在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企业有所突破,带动服务业整体发展。
四是坚持服务业内部增加就业功能与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同步的原则。传统服务业对劳动力技术要求比较低,是最易进入的产业部门。但大量素质较低的劳动力集中在传统服务业对经济增长不利。因此,发展服务业要注意提高从业者的素质和技能。
五是坚持属地发展原则。服务业工作涉及面广,各地区、各部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加强组织协调,按照城乡统筹、属地发展的原则,进一步理顺有关部门的职责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互相支持,协调配合,共同 3 做好服务业工作。
三、全市服务业发展的重点
服务业是一个覆盖面极广的庞大产业群。根据我市实际,发展服务业要充分发挥低成本优势、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和后发优势,扬长避短,集中力量,重点突破。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服务业重点发展八大产业。
(一)加快发展物流业
进一步加快公路、铁路、机场、管道、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物流园区——物流中心——配送中心的布局模式,规划建设一批区域性物流园区和专业性配送中心,提高整体物流专业服务水平,使呼和浩特成为联结环渤海物流区的物流结点城市和内蒙古中西部物流区的枢纽城市。重点抓好呼和浩特综合物流园区、无公害绿色食品生产物流园区等园区建设,争取纳入国家或自治区近期规划的物流园区系列。培育、扶持一批集生产、加工、配送于一体的商品专业配送中心,建设物流信息平台,推进物流信息化管理。面向社会覆盖主要居住区,建设一批社区配送中心,形成服务社区的网络。
依托首府特有的综合优势,建设大市场、搞活大流通,发展大贸易,加速推进商贸流通业的发展,逐步形成具有特色的区域性商贸流通中心。兴建、扩建各类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大型综合市场。做好市中心商业网点布局规划,大力发展商品专业街、大型超市、购物中心。积极引进国际国内知名企业,培育一批大型商贸企业(集团)。
(二)加快发展金融业
健全地方金融体系,做大做强地方性商业银行,积极吸引外 4 资银行和国内股份制银行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健全金融中介服务体系,大力发展金融、法律、评估、证券投资顾问与咨询、风险投资等服务中介组织,使首府成为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立区域性投融资服务中心,构建覆盖自治区中部经济区的项目贷款和银行贷款服务网络。充分发挥首府的区域金融中心作用,规划建设辐射全区的金融商务区,形成金融产业聚集区。积极探索发展财务公司、租赁公司、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及投融资服务机构,发展和完善信用担保体系,做大做强证券公司和信托投资公司,满足不同经济主体的融资需求。深化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规范全市县级联社的法人治理机构,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
(三)加快发展旅游会展业
依托“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的优势,大力整合我市旅游资源,开发以历史召庙文化、草原民族风情、休闲娱乐度假为重点的旅游产品;加快精品旅游景区(点)建设,培植特色景观,力争将我市建设成为“塞外风情第一都”,“京津第二度假目的地”。采取多样化促销手段,重点在北京、天津等环渤海地区进行全方位、立体式、大力度的宣传促销,大力挖掘京、津等地区巨大的客源市场。到2007年,旅游业总收入年均增长25%以上。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鼓励社会参与投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商品开发。尽快改善重点旅游景区的交通、通信、食宿、购物等条件。深化旅游管理和经营机制改革,积极扶持旅行社、旅游宾馆(饭店)的发展,增强旅游企业的竞争力。
大力培育高质量、高层次、高品位的会议展览业,将我市建设成区域性会议展览中心。加快建设内蒙古国际会展中心,力争 5 引进和培育几家有一定实力的展览公司,逐步形成我市组织会展活动的中坚力量。大力发展名牌会展,依托全区医药、乳业、羊绒、化工等资源优势,推进会展经济产业化,把中国〃呼和浩特医药保健品交易会及昭君文化艺术节、国际民间艺术节等活动办出规模、办出特色。有关行业要争取举办一些大型专业会展,逐步形成有特色、有全国影响力的常年性专题会展。积极承办各种国际性、全国性及区域性会议,争取更多大型会议和活动在呼和浩特举办,形成会展经济新特色。
(四)加快发展科技教育卫生服务业
加快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奶业技术、生物医药技术等领域的产业化开发。培养一批面向国内外的技术贸易、工程咨询和科技服务等中介机构。完善健全教育产业门类,推动教育培训产业快速发展。在调整公办职业教育的同时,大力发展民办教育和各种形式的联合办学。积极发展各种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现代远程教育,形成专业、业余、长期、短期学习培训的开放式教育网络,构建终身教育体系。抓好面向社会的教育信息化建设,吸纳区内外人员到我市求学,促进教育消费。进一步加强社会化的职业教育与培训,按职业性质,逐步对所有就业岗位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和劳动就业准入制度,加快培养中高级技术工人等实用型人才,形成市场引导培训、培训促进就业的格局。
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完善医疗救治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呼和浩特市医疗急救中心,扩建呼和浩特市传染病院,满足现代化首府城市的医疗救治需求。实施区域卫生规划,整合全市医疗卫生资源。加大蒙医药的研发和开发力度,实现蒙医药发展产业化。
(五)加快发展信息服务业
以建设区域性信息服务中心为目标,加强政策引导,加快建设“数字呼和浩特”。加快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加快干线传输网、接入网和用户网建设,建立覆盖全市的宽带综合业务数字网。鼓励扶持各行各业发展基础网络信息服务、信息内容提供以及各类专业信息资源服务,扶持一批有民族特色的互联网站以及经济、科技、教育、农牧业等行业信息网,带动网络信息服务产业迅速发展。同时,要开拓各类增值服务、应用资源以及网络托管等新的信息服务领域。重点建设可视化电子政务、经济信息、电子商务、企业信息化、税收征管、科研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险、公共安全紧急指挥、可视化数字地图城市、交通规划与智能监测管理、数字社区等十二项重点应用系统工程。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化,支持和推动全市工商企业发展电子商务,推进企业实现管理信息化。以呼和浩特软件园为基地,以高校和民营高科技企业为基础,扩大与国内外软件企业的合作,重点开发政务、企业、社保、房地产、医疗、商贸、财税、金融、电子商务、旅游、教育、文化娱乐等应用软件,提高市场占有率,力争我市软件产业规模在全区居领先地位。壮大内蒙古呼和浩特电信、移动、联通、网通、铁通五大分公司,促进电信网、互联网、广电网三网融通,实现规模化经营。
(六)加快发展文体传媒业
进一步开发市场,引导消费,充分发挥和利用中央和自治区驻呼单位优势,挖掘各种文化资源,在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的前提下,实现艺术性与商品性的统一,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文化企业制度和文化产业自我发展机制。高标准 7 建设一批标志性文化设施,为文化产业发展奠定基础。加强文化产业之间的嫁接、渗透和融合,拓宽发展领域,加强政策引导和基础建设投入,创造条件积极培育广电、报业、演出、文化信息等集团,推动文化产业的信息化、多元化、集团化。积极引入现代化管理模式,逐步实现体制创新。发展壮大戏剧、音乐、歌舞等知名表演团体,鼓励发展文艺演出中介代理机构,建立艺术经纪人队伍,努力开拓国内外市场。
兴建呼和浩特市体育发展中心,整合体育设施资源,到2010年全市体育设施建设达到全国同类城市中等水平,具备单独举办和承办全国重大单项体育比赛的条件。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管理有序的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整合体育设施资源,鼓励社会资金兴办各种群众性体育组织和俱乐部,引导居民扩大体育消费。不断拓展体育健身、体育培训、体育广告、体育旅游、体育文化、体育品牌的经营领域,提升城市健康理念。拓宽体育彩票发行渠道,扩大发行数量。
(七)加快发展房地产业
适应居民住房需求多样化的要求,不断完善和发展城镇住房供应体系,加大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管理力度。尽快建立廉租住房供应体制,建立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高标准、高质量建设一批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的商品住宅小区和一批标志性高层建筑。培育发展一批大型房地产龙头企业。全面开放住房二、三级市场,简化交易手续,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的交易、信息、服务和管理功能。积极开展住房置业担保,重点推进政策性和商业性购房贷款抵押担保业务。积极培育和发展房屋租赁市场,建立定期市场租金指导价格公布制度,发展房屋租赁代理、房屋租赁 8 经营,建立房屋租赁协管制度。全面推动住宅区物业管理,完善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规范物业管理服务行为,扩大物业管理覆盖面,促进传统的住宅管理向社会化、专业化的物业管理转变。
(八)加快发展社区服务业
以“便民、利民、为民”为宗旨,用市场机制培育发展社区服务业。结合房地产开发,完善社区服务设施,拓宽社区服务领域,增强社区服务功能,健全社区服务组织,开发社区就业岗位,进一步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合理划分社区基本公共服务业和社区服务产业。各级政府要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收支状况,无偿、低偿为社区优抚、弱势群体提供社会福利保障、公共医疗卫生、就业再就业等社区基本公共服务。鼓励各类投资主体投资兴办便民商业、物业管理、个性化服务、家政服务、社会化养老、餐饮娱乐等社区服务产业。把社区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划,为社区服务业发展创造条件。引导社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开放服务设施,提高服务资源的社会化程度。
在抓好重点产业发展的同时,积极发展社会福利业、农林牧渔服务业、公用设施服务业以及其他服务业。
四、加快服务业发展的主要政策措施
(一)千方百计扩大就业规模
1、充分认识我市就业面临的严峻形势,坚持就业优先的方针,正确处理好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关系,把发展服务业尤其是劳动密集型服务业作为今后扩大就业的主攻方向,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努力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商贸流通、餐饮业、运输仓储、农业服务等传统服务业,大力发展多种类型的社区服务业,进一步拓宽旅游、文化、体育等就业弹 9 性较高的领域,扩大就业容量。
2、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的各项政策措施,积极鼓励服务型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对现有服务型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新增加的岗位,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含1年)期限劳动合同的,经认定和审核,相应期限内根据招用人数按年度应缴所得税额的一定比例减征企业所得税。对新办的服务性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三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三年内免征企业应交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不足30%的,根据招用人数,按应缴所得税的一定比例减征企业所得税。对各类服务业(包括商贸、餐饮、服务业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新增岗位新招用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审核从再就业资金按招用人数提供为期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对吸纳农民工的服务型企业给予政策扶持。
3、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复转军人创办各类服务业,转变就业观念,拓宽服务领域,开辟新的就业渠道。鼓励服务业推行非全日制、临时性、弹性工作时间等灵活多样的非正规就业形式。
(二)加快企事业单位的改革步伐
1、加快服务业国有企业改革,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服务业企业现代产权制度。加快服务业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性调整,部分服务业领域加快完成国有资 10 本的退出任务。
2、鼓励服务业企业通过多种形式,与国内外知名企业实施资产重组,到国际国内市场运作资产。从服务业重点行业中选择一批规模较大、效益较好、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从多方面给与扶持,发挥龙头带头作用。
3、将各类事业单位划分为营利性或非营利性机构。营利性事业单位都要改制为企业或实行企业化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依法纳税,逐步减少直至取消政府投资和事业经费。挂靠政府部门的营利性机构要与原部门脱钩。选择部分效益较好,发展潜力较大的服务性事业单位,加大改革力度,鼓励其与社会企业融资合作,进一步加快发展步伐,真正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三)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
1、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登记注册条件,促进首府现代化服务业发展。对凡冠以“内蒙古”(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名称的服务业企业,资金不作限制。按照自治区工商局《放宽准入条件》规定,放宽企业经营范围,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经营的项目,不作限制;经营范围可按大类核定;对须经前置审批未经审批的经营项目,注册登记时,可按《独立注册办法》,发有效期为3—6个月的营业执照,审批后延长期限。对重大特殊项目,在不具备登记条件时,可采用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制度、先登记注册后补手续,并实行服务制约以及项目服务跟踪制,为其提供全方位的服务;缩短办理时间,提高行政效率,为服务业市场主体快速进入市场开辟“绿色通道”。执行首办责任制、一次说清制、限时办结制等效能建设制度,缩短企业办事往返时间,降低办事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严格收费项目,11 除法律规定的各种规费外,不收其他任何费用。
2、规范和引导服务业开展诚实守信、文明经营活动,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增强经营者诚信为本意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3、充分发挥个体私营协会的作用,组织开展广大个体私营服务企业吸纳社会剩余劳动力和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
(四)促进后勤服务的社会化
学校、医院和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有条件的机关后勤服务设施都要面向社会开放。除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另有规定外,学校、医院和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党政机关营利性的后勤服务机构都要改制为独立法人企业。鼓励民间投资兴办面向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在对后勤服务机构占有和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认真清理和评估后,允许将其中一部分以国有资本金的形式注入改制后的后勤服务机构。
(五)加快服务业人才培养
1、加快培养服务业所需各类人才,特别要加快培养社会急需的信息服务、金融、保险、各类中介服务、服务业政策与管理等方面的人才。
2、加强岗位培训,提高服务业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质量意识和业务水平,增强其就业、创业和适应职业的能力。全面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提高服务业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有计划开展对农民工的培训。
(六)多渠道增加服务业投入
1、发展服务业主要依靠市场机制配置资源,同时也要注意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各级政府都要适当安排一定数 12 量的投资,作为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引导资金,主要用于重要的专项规划、重点项目和示范工程的补助和贴息,以及为国家服务业引导资金配套,引导和吸引更多的银行信贷资金和社会投入。
2、金融部门应适当增加对服务业的信贷支持,在独立审贷基础上积极向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及其建设项目发放贷款。有关部门要加强与银行的沟通,积极向银行推荐有效益的服务业项目。
3、鼓励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通过股票上市、企业债券、项目融资、资产重组、股权置换等方式筹措资金。创造条件,逐步解决某些服务行业用水、用气、用电价格不合理的问题。
(七)扩大城乡居民的服务消费
1、改善服务消费环境,完善消费政策,提倡健康、文明的消费方式,引导城乡居民增加服务消费,营造有利于扩大服务消费的社会氛围。
2、提高城乡居民的服务消费能力,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不断增加城乡居民特别是农民和城镇低收入者的收入。建立个人信用制度,完善消费信贷办法,提高信贷服务水平。加强服务业各类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布局和结构,促进城乡居民增加服务消费。
3、把加快发展服务业与实施城市化战略结合起来,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调整城镇规模结构,扩大城市服务消费群体。
(八)加强服务业的组织领导
1、加快发展服务业,是市委、市政府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所采取的重大战略举措。服务业发展涉及方方面面,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观念、统一 13 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服务业摆在与农业、工业同等重要的位置。
2、市服务业“568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服务业发展的总体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服务业总体规划编制、政策制定和衔接平衡各行业规划与政策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服务业的发展,负责对本指导意见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市政府报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相关行业规划的编制、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鼓励服务业行业协会的发展,发挥其在市场保护、行业自律、沟通企业与政府等方面的作用。
3、统计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与国际接轨的服务业经常性统计调查制度,做好服务业普查工作。服务业各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各行业发展的统计、预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发挥信息导向作用。
4、各旗县区、各部门要根据本指导意见,制定和实施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的具体措施,确保任务目标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