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湖南粮食发展献一记_湖南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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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湖南粮食发展献一记
——粮食经纪人的管理
关键词:粮食经纪人、粮贩、粮食企业、联合管理、转正
近年来,我市对于粮食收购市场的管理日益艰难。最主要的原因在于基层购销网点和人员大幅减少,而粮贩增多;粮食收购季节人员不足;企业对于粮食收购人的检查过于放松。为突破市场化背景下企业发展的这一“瓶颈”,我市高度重视粮食经纪人在推动粮食购销市场有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目前,全市粮食收购活动相当活跃,经纪人队伍发展势头强劲,已延伸到了整个粮食经济活动之中。
随着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粮食购销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做为市场发育的必然产物,农村粮食经纪人破茧而出,成为连接粮农与市场的桥梁,在市场运行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
一、粮食经纪人的地位和作用
粮食经纪人是指从事粮食收购、储运、销售以及销售代理、信息传递、服务等中介活动而获取佣金或利润的经纪组织或个人。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粮食企业从事粮食收购活动时普遍采取委托收购方式,以减少收购费用。这种委托收购的形式,就是一种代理商业行为。随着粮食购销市场化的不断发展,粮食购销经纪活动也将随之发展变化,随着市场化的细分,必将越来越多,越来越灵活,粮食经纪人已经不是可有可无,而是粮食购销市场化发展的必然产物,是连接粮食生产和经营、储备、消费、促进粮食商品流通的内在需要,是推动粮食购销市场有序发展的重要力量。
粮食经纪活动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加快粮食商品化的速度,促进粮食的资源优势快速转化为商品优势。随着优质粮食种植基地的逐渐形成,为把粮食产品推向市场,加快转化为商品的速度,需要有良好的流通渠道,粮食经纪人在这个方面可起到很好的沟通、中介作用。粮食经纪人可以把本地的优质粮食介绍给市场,把市场需求和本地生产紧密连接起来,在本地形成强大的商品优势,使资源优势能快速转化为市场优势。二是调整粮食种植结构,加快粮食产业化经营。粮食经纪人的经纪活动可以促进粮食产业结构合理化,促进了当地农民增收。一方面,作为生产和消费的纽带,一边连着农民的生产,一边连着市场上的需求,如何使农民的生产经营与市场需求相适应,粮食经纪人可以发挥他的桥梁作用,让二者有机的结合起来,使粮食的产业结构顺应市场发展趋势而逐渐的趋于合理。另一方面,粮食经纪人是促成农民与他人交易的关键联结点,可以把零散的粮食产品集中起来进行交易,从而加快农业产业化的经营。三是促进粮食市场的规范和发展。粮食市场放开,经营主体增加,交易秩序亟待规范。粮食经纪人的参与,可以减少粮食市场信息的不对称性,使粮食市场交易行为更为公开和透明,有效地预防欺诈行为。粮食经纪活动的存在和发展,是实现粮食市场交易行为公开、公平、公正的重要方式与手段。四是提供了就业岗位、农村粮食经纪人一方面缓解了农忙期间农户人手不够的矛盾,同时也为农民和粮食企业下岗职工提供了就业机会。
二、粮食经纪人的经纪方式
粮食经纪人的经营方式比较灵活,主要有以下几个类型:一是代购代销。粮食经纪人可以接受外地客户的委托,在本地或交通便利的地方设点收购粮食,再批发给客户;或者可以为客户提供相关的粮食信息、组织货源,协助外地客户与农民商谈价格,从中收取中介服务费。二是委托购销。对于本地农民生产的粮食,经纪人可以接受农民的委托在目标市场或其他地方设立销售点,然后与该地经纪人共同协作。具体做法是:由地方经纪人负责提供市场行情和销售渠道,由本地粮食经纪人负责组织货源和运输。这样双方经纪人联手经纪,把粮食推向市场。三是分购联销。这种方式由多个粮食经纪人在农村设立不同的收购点,然后统一组织外销的一种经纪形式。在农户分布比较分散或外销的粮食数量比较大的情况下,需要多个粮食经纪人共同合作,使粮食相对集中,便于外销。
三、粮食经纪人的现状及问题粮食经纪人起步较晚,大多以个体经营户为主,组织化程度偏低,处于初始发展阶段,经营规模、经营资质、抗风险能力都比较低,粮食经纪活动呈松散型,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对粮食经纪人的作用认识不到位,称他们为“粮贩子”,没有真正认识到粮食经纪人是粮食市场有益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重视粮食经纪人程度不高,对粮食经纪人宣传力度不够。二是粮食经纪人组织化程度低,各自为战,相互之间缺乏信息联系和交流,为争夺市场相互排挤,搞无序竞争,影响了粮食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三是粮食经纪人整体素质不高,由于多数来自农村,文化水平、科技水平、法律意识和交易技巧等有待提高。四是对粮食经纪人的管理与服务不到位,经纪活动大多以无照经营、地下经营、口头协议等形式出现,同时,经纪人在获取资金、信息和技术上存在诸多具体问题。
四、发挥粮食经纪人作用的建议
(一)切实转变观念,不断壮大粮食经纪人队伍。粮食经纪人是发展粮食商品经济的能动因素,是种粮农民与粮食市场的桥梁。随着粮食市场的全面放开,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进一步认识到粮食经纪人在粮食流通中的作用,切实转变观念,增强发展意识,加大宣传力度,培育和规范粮食经纪人用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引导,积极扶持粮食经纪人,大力发展粮食经纪人队伍。
(二)加大培训力度,提高粮食经纪人队伍的整体素质。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与工商管理部门配合,加强对粮食经纪人进行粮食法律法规、粮食政策、市场营销等培训和教育,使他们牢固树立诚信经营的观念,增强粮食交易能力,建立一支懂法守法的粮食经纪人队伍。同时,充分发挥粮食行业协会的作用,将单兵作战的粮食经纪人组织起来,建立合作组织,并在经济人队伍内部形成相互监督和自我约束机制,引导他们向经营规模化、活动组织化、手段现代化、功能综合化、市场多元化、服务信息化方面发展,提高竞争力。
(三)制定优惠政策,积极为粮食经纪人创造良好的营销环境。粮食、工商等部门要坚持把优化粮食经纪人发展环境作为促进粮食流通的重要举措,采取先准入、后培训、再规范的发展思路,实行免费咨询、免费培训、免费发证。在贯彻执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的《经纪人管理办法》中适当放宽粮食经纪人的登记条件,简化登记手续。支持粮食经纪人利用先进、实用的交通、运输、通讯和交易手段,提高营销和服务效益,努力为粮食经纪活动创造安全、宽松的交易环境。
(四)规范经纪行为,发挥好粮食经纪人市场桥梁作用。工商、粮食等部门要积极引导粮食经纪人规范粮食经纪行为,自觉遵守《经纪人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粮食经纪活动中为交易当事人提供客观、公正、准确、高效的服务,将定约机会和交易情况如实、及时报告当事人各方,妥善保管当事人交付的样品、保证金、预付款等财务,按约定为当事人保守商业秘密,收取委托人佣金应当开具发票并依法缴纳税收和行政管理费。同时,要严厉打击无照经营的“地下”粮食经纪人,维护正常的粮食经纪秩序,促进粮食市场的规范和发展。
(五)加强监管,保护合法经营者权益。进一步完善粮食收购准入制度,对所有从事农村粮食购销活动的经济人实行资格准入制度,依法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避免不法分子扰乱农村粮食市场。加强农村粮食市场监管力度,维护粮食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关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06‟16号)提出“继续培育、发展和规范多种粮食市场主体,鼓励各类具有资质的市场主体从事粮食收购和经营活动,培育农村粮食经纪人,开展公平竞争,活跃粮食流通。”这对培育和发展粮食经纪人队伍无疑是一个积极的推动力量。正确认识农村粮食经纪人在粮食流通中的作用,建立健全有效的农村粮食经纪人管理机制,对于规范粮食收购市场,不断深化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促进粮食大流通格局的形成,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国家职业分类大典》是我国第一部对职业进行科学分类的权威性文献。99版大典中关于粮食行业的职业中并不包括粮食经纪人。粮食经纪人是一项新兴职业,是在国家放开粮食收购市场,并鼓励多种所有制市场主体从事粮食经营活动后,迅速发展壮大起来的。中国粮食行业协会提供的数据显示,粮食经纪人从业者已经超过百万。
粮食经纪人已经成为粮食流通领域的重要力量,国家粮食局局长聂振邦在全国粮食局长会议上曾指出,要鼓励和支持多元粮食市场主体发展,大力培育农村粮食经纪人和粮食经济合作组织,搞活粮食购销和经营。
中国粮食行业协会会长白美清也曾多次表示,以基层粮库为依托,组织经纪人为粮库收购服务,有利于农民销售粮油产品,有利于国有粮食企业掌握粮源,有利于确保粮食供应。而且,这也是农村闲散劳力就业的重要方面。
针对目前粮食经纪人从业人员比较复杂、组织相对松散的客观情况,中国粮食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称:“培育发展粮食经纪人是中粮协的一项重点工作,协会不仅积极促进粮食经纪人在各地形成自己的组织,而且举办粮食经纪人经验交流会推广各地经验,并在总结先进经验和模式的基础上开展培训工作。
现今我市在收购过程中主要存在的问题是“粮贩”过多,而正真的粮食经济人却屈指可数。结合我市的具体情况,只有联合各企业加强对经纪人的管理和检查,对只有是通过经纪人送来的粮食才能收购这一政策落实到底,才能很好的杜绝“粮贩”这一不合法职业的猖獗。并且我们要多鼓励粮食经纪人的收购行为,对农民进行教育和说明。这样才能真正做好粮食收购市场的秩序井然。
文献:1.《关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06‟16号)
2.《国家职业分类大典》 3.《经纪人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