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队伍管理现状问题调查分析_公安队伍现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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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队伍管理现状问题调查分析
公安机关担负着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职责,公安队伍的管理水平,决定了队伍的凝聚力与战斗力,直接影响着公安机关保一方平安职责的落实。我们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心,对存在问题不掩盖、不回避、不护短,客观剖析当前警民关系,进行实事求是的调查,掌握分析广大公安民警的思想动态,将有助于我们发现问题,调整队伍工作方针,做好队伍的政治思想工作。
一、警察的职业属性及权利义务
警察是一种职业。所谓职业,就是“个人所从事的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工作”。按照管理学原理,人是“经济理性人”。对每个选择就业的人来说,从现实和理性出发,首先考虑的,是想找一份收入高、风险低、前程好的职业,这种择业标准也是社会认可和接受的。大多数人参加公安工作,首先是把警察作为一种职业,以谋取工资待遇解决生活来源,保障家庭收入。但是当前公安队伍一些领导对“警察是一种职业”存在模糊意识,由此产生了 “只讲奉献、不求索取”的管理理念。实际上,“只讲奉献、不求索取”只能作为一种理想的愿望,如果作为一种行政的强制要求,落实到相应的制度安排,必然会违反管理学基本规律,造成管理目标与客观实际相脱节,使制度性安排形同虚设。当然,为了培养就业者端正的工作态度和作风,职业道德的教育是必须坚持的。职业道德教育可以提倡奉献精神,但同时也要有相应的精神上、物质上的补偿。换个角度看,教育者如果为了集体利益无止境牺牲个人利益,实际也是一种自私的行为。在就业中,人们总会自动将自己的职业进行横向和纵向的对比,对自己的职业和前途进行定位和评估。
二、警民关系及服务作风的思考
(一)社会舆论和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目前报纸的报道大多带着倾向性,正反面反差较大,或是倾向于正面的宣传,或是倾向于问题的揭露。客观来讲,成绩与问题都是存在的,我们应该既不否定成绩,也不掩盖、回避存在问题。有的报道宣传的痕迹过于明显,老百姓抱着一种怀疑的态度;有的报道则为了制造新闻效应,夸大地揭露警队黑暗面。公安工作需要群众的配合,如果群众对公安机关抱着否定和抵触情绪,则对公安工作的开展十分不利。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进行宣传,以事实为依据,让群众信服,使群众从心理爱戴警察,支持公安工作。公安机关在做宣传工作时,应该把握尺度,不应夸大成绩,也不应自我丑化。如“警察求职”这类的宣传,实际上反而损害了警队的整体形象。还有的把队伍内部每年查处多少违法违纪、辞退多少民警作为“成绩”向社会宣传,实际上留给群众的第一印象是公安队伍管理存在问题多。我认为,目前的宣传工作,一是要向社会正确传达治安形势的严峻,争取群众的支持和谅解;二是客观反映公安工作的重要性和巨大的工作量,取得政府的人才、财力、物力支持。三是反映民警工作的疾苦,与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危险和任务的艰巨,对民警工作表示肯定,对队伍进行精神安抚。至于案件下降多少,治安好转多少那些宣传,说了老百姓也不相信,不如不说。
(二)公安机关的社会服务职能。如何密切警民关系,笔者认为最重要的是改变观念。现阶段公安机关要实现职能转变,从社会管理职能逐步转变为社会服务职能。既是服务社会,就应该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制定出符合群众利益的便民措施。警察的工作社会面最广,需要跟广大群众打交道的,很容易会得罪群众。有的警察工作方法简单,处处以“管人者”自居。比如在进行户口登记时,午夜时分大力地敲打老百姓的家门:“再不开门我就踢进去了”!警民关系受到很大伤害。
另外,要注意工作效率和服务态度。群众到公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每次得不到详细解答,正常的手续往往要跑很多次。在网上调查中,69.3%的民警认为公安机关整体效率运作较低或极低。可见,公安机关的整体工作效率不仅群众不满意,公安民警自身也有所体会。
(三)“良治”照顾弱势群体利益。当今社会阶层分化日益严峻,贫富分化日益悬殊。社会形成“赢家通吃”的界面,有钱有地位者强强结合,更加有钱有地位,影响着政府决策。没钱没地位者在政治上缺乏代表,在社会上没有发言权。社会阶层的形成和两极分化,是极大的不安定因素。公安机关担负维持社会秩序的职责,应该善于缓解社会矛盾,避免社会矛盾的激化。对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如乞丐、擦车仔、卖花女、妓女、伤残人员、贫困者等,应该给予同情、关心和帮助。应该认识到,社会弱势群体的形成,主要是由社会不公正不合理造成的。弱势群体大多数是为生活所迫,没有人愿意一辈子做擦车
仔、做妓女。因此,我们在执法中不能简单的把弱势群体定义为“坏人”或“犯罪嫌疑人”进行歧视和压制。社会矛盾应该进行疏导、缓解而不是强力镇压。在平时执法中应该尊重人权,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些民警习惯于欺软怕硬,看到对方有来头“有料道”的就不敢管,看到对方没文化没背景就滥用职权。如果弱势群体长期受得社会歧视和压制,很可能会激化矛盾,做出反社会、反政府的行为,酿成社会的悲剧。
(四)公安工作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在中国当前国情下,一个国家机关在政府中的地位,往往取决于该单位领导在政府官员中的地位。市(区)公安局长能否参加市(区)委常委,以及在常委中的排名,是公安机关在当地政府中地位的主要衡量标志。公安的工作性质决定了大量的警力是外勤工作,大量警力在全国范围以至世界范围出差,所消耗的人、财、物,都是其它国家机关所不能比拟的。从数量上看,公安民警数占所有公务员总数将近一半。这样一个大单位,必须取得政府人才、物力、财力和政策的最大份额,才能保证单位的正常运作。举例说明,政府拨款100万支持当地法院,对该法院来说已经足够使用了。但如果给公安局拨款100万,由于公安警力是法院的8至10倍,100万对公安局来说是杯水车薪。因此,公安局长是否能在当地政府决策和资源分配中取得足够的份额,影响着该公安局整体工作的开展。公安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各级公安领导应主动向政府说明实际情况,争取政府人力、物力、财力支持。
三、开展调研,采纳建议
公安工作在新世纪将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国内治安形势错综复杂,如果公安领导对片面乐观,几年后社会治安明显好转的承诺不能兑现,将失信于政府,失信于人民。公安工作成绩与问题并存,成绩有目共睹,而存在的问题,涉及到整个公安工作运行机制,依靠某个领导的点子或某些措施的实施,无法从根本上改变现有不良的工作体系。党和政府必须有充分的决心,自上而下对现行体制、现行管理办法重新定位和反思,建立一整套科学管理体系和公安工作规范。由于能力所限,只能提几点建议:
(一)、自上而下开展全方位的调研工作。调研工作应由公安系统以外的政府决策部门、法律专家、公共政策专家共同参与。依靠公安本系统人员内部进行调研,往往会受到各种利益集团及领导意志的影响,难以使调研充分客观。
(二)、借鉴国外先进的警务管理体制。而我国的警务体制长期处于改革摸索阶段,政策很不稳定。国外一些发达国家的警务体制建立了上百年,体系较为完整,政策稳定,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三)、转变“人治”为“法治”。现阶段很多事件能不能办,决定性因素并不在是否符合政策,而在于领导是否同意,领导的一支笔往往可以凌驾于原则和政策之上。因此,必须加强法制建设,减少领导的审批权,从“审批制”过渡为“备案制”。另一方面,加强对领导审批权的监督,防止滥用职权。
(四)、提倡实事求是。对欺上瞒下,虚报成绩者进行查处,改变报喜不报忧的不良风气。
(五)、切实落实“从优待警”,解决民警的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各级领导应深入基层,了解民警疾苦,与基层民警坦诚交流,解决民警实际问题。
(六)、有计划增加警力,逐步提高警员素质。根据城市发展趋势及治安形势的要示,充分评估现有警力,制定招募警力、优化警力配置的五年、十年计划。
(七)、重用人才,唯才是用。目前公安队伍中人才有流失趋势(从网上测评可以看出)。留住人才的主要途径唯才是用,全面推行竞争上岗,实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让”,为青年民警提供平等的竞争机会;其次是打破领导“能上不能下的机制”,让一些无才无德的领导提前下岗;第三是合理进行工作安排,充分发挥民警的特长,人尽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