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招聘程序_陕西师范大学学校介绍

2020-02-26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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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各类人员招聘程序

一、教学科研人员

教学科研人员招聘按下列基本程序进行:

㈠发布公告。各单位要根据学校下发的补充工作意见中所规定的人员补充条件及程序,制定本单位人员招聘公告,并通过网络、报刊等多种形式对外进行宣传。

㈡应聘报名。在补充计划有效期内,各教学科研单位要对没有招聘到合适人员的岗位随时公开受理应聘人员报名。各单位在受理应聘人员报名时,同时告知应聘人将其简历送人事处一份。

㈢资格审查。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在上报审批时,将应聘该岗位所有应聘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情况一同报人事处备案。

㈣考核评价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主要由各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核。

1.教学考核。教学考核组由各单位教学委员会、院系党政主要领导、相关专业的专家以及教研室的教师代表组成。主要负责对应聘人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考核和评价。

2.科研考核。科研考核组由各单位学术委员会、院系党政主要领导、相关专业的专家及教研室的教师代表组成,主要负责对应聘人的科研成果和科研水平进行综合考核和评价。科研成果和科研水平综合考核时,至少要选择学院同学科具有代表性的3-5名教师进行比较。

3.教学和科研考核的具体形式,分别由教学委员会和学术委

员会商议决定。

4.教学和科研考核小组中专家人数一般不能少于三分之二(含),外单位专家原则上不少于三分之一(含)。教学考核时,至少有人事处、教务处各一名负责人参加,科研考核时,至少有人事处、科技(社科)处各一名负责人参加。

5.考核评价后,教学考核组和科研考核组,分别对教学和科研考核情况,形成独立的考核鉴定材料。考核鉴定材料须经考核组组长签字确认。

6.对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学校教师队伍建设领导小组认为有必要进一步考察的人选,在学院考核的基础上,增加学术考核环节,具体考核办法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员补充工作、提高用人质量的几点意见》相关规定执行。

㈤确定拟聘人选。对教学、科研考核合格的人员,经用人单位领导班子、学科负责人集体研究后,按照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

㈥公示。各单位对每个岗位的拟聘候选人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㈦上报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送学校审批。拟聘人员经人事处研究并由人事处组织专家对其进行外语能力测试后,上报学校教师队伍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审批。

各单位上报时应按要求准确填写《陕西师范大学拟补充教学科研人员审批表》,中级及以下职称的硕士还须填写《A类人事代理人员申请表》(相关表格在人事处网站下载)。各单位报送材料前均需按要求持拟聘人的论著或获奖证书等到科技处、社科处进行审核。上报材料包括应聘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情况、教学科研考核鉴定材料、考核领导小组人员组成材料、《审批表》及相关证书、论著等原件和复印件。对未按要求考核或考核材料不全

面、不规范或未经审核的相关人选材料,人事处将不予受理。

二、其他人员

学生辅导员招聘由人事处、学生处及相关单位共同组成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经人事处批准同意招聘的管理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在人事处的指导下,由各单位自行组织招聘。具体招聘按下列基本程序进行:

㈠发布公告。根据学校下发的补充计划,拟定招聘公告,并经人事处审核同意后,统一发布到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专栏,同时招聘单位也要通过多种形式对外进行宣传。

㈡应聘报名。受理应聘人员报名,报名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0个工作日。

㈢资格审查。招聘领导小组或用人单位领导班子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每个岗位的通过资格审查并参加考试、考核的应聘人员不应少于5人,如果少于5人,应适当延长报名应聘时间;延长报名时间后还不能满足要求,应报人事处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其他程序。在上报审批时,将应聘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情况一同报人事处备案。

㈣考核。对应聘人员应采取考试的方式进行考核。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必须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考试应采取笔试、面试及陈述答辩等多种方式。对于应聘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还要结合岗位职责的特点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考核时应通知人事处派人参加。

㈤确定拟聘人选。对通过考试、考核的人员,经招聘领导小组或用人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照考试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每个岗位至少按2-3个候选人确定拟聘人选。

㈥公示。各单位对每个岗位的全部拟聘候选人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㈦上报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人事处审批。

上报时要按要求准确填写《聘用非教学科研人员审批表》和《A类人事代理人员申请表》(相关表格在人事处网站下载)。各单位报送材料前均需按要求持拟聘人的论著或获奖证书等到科技处、社科处进行审核。上报材料包括应聘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情况、考核材料、《审批表》及相关证书、论著等原件和复印件。对未按要求考核或考核材料不全面、不规范或未经审核的相关人选材料,人事处将不予受理。

三、其他相关问题

㈠体育、艺术类学科补充教师的,在坚持理论成果要求的同时,还要注意结合补充对象的实践经历和技能水平综合考察推荐人选,并在上报材料时提供能证明其技能水平的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㈡对于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专职辅导员人选要由相关专业学院进行专业测评,主要测评其是否胜任教学科研工作,具体测评的程序,可参照教学人员的考核评价办法进行。

㈢教学秘书、科研(研究生)秘书及与其他教学科研工作密切相关的管理岗位上选聘的毕业生,须经学校人事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共同负责抽调相关专家组成考核专家组,对其外语能力测试通过后方可聘用。对于拟聘用的非外语专业人员,GRE成绩达到1100分,或托福成绩达到80分,或雅思成绩达到6.0者,则可以免于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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