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反腐问题_浅析中国反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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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反腐问题
在古代和近现代历史上,腐败一直是帝王将相或者是执政党所密切关注和坚决抵制杜绝的重大问题。自从人类形成了社会之后,腐败这只蛀虫就在不断侵蚀着国家的根基,随之而发生的就是王朝的不断更替,社会这颗大树的生老病死,五千多年之后,中国共产党终于稳定了中国的局面,开始统治并领导这片广袤无垠的大地。然而现阶段中国共产党面临的最大顽疾就是腐败问题已经深入到了中国共产党各级领导机构,并呈现严重加剧趋势,所以中国的反腐之路可谓是任重而道远!
贯穿中国历史可以发现,中国的腐败文化真是“源远流长”、“博大精深”。让我们看一看中国清末官员的收入构成。晚清(朝)时期,中国历史上的政治腐败随着各种矛盾的加剧达到了新的强度。
首先,靠从农民那里收地租是赚钱不多的。根据张仲礼先生的细致研究,将中国作为一个整体来说,“在19世纪后期大约有三分之一的土地属于向地主交租的土地„„如果这些绅士平均收取的地租为每亩1两银子,绅士们收到的地租总额就是2.25亿两银子”,“如果这一总额被当时全国150万名绅士均分,每个绅士获得不足150两一年„„出自土地的收入确实是非常微薄的。”但即使如此,由于土地对官吏具有光宗耀祖和比阔斗富的特殊效用,因此,有钱人有地便成为明摆着的腐败证据。例如,西方人士称,李鸿章拥有几十万英亩的土地,他们称李鸿章为全世界的首富,其值得炫耀的程度能达到“为李家吠叫的每条狗都是肥的”。在19世纪后期,袁世凯的叔叔(一个祖籍河南的高官)在一封关于分割祖产的信件中透露,要分割的财产为5000余亩土地。
第二,在当时,官员固定收入的总额仅有629.5万两银子,而额外收入大约是固定收入的19倍。估计做官的绅士们总收入达12100万两银子一年,这一大宗银子由23000位现任官员分享。“平均每个官员一年的总收入5000多两银子。”可见腐败之惨烈于中华之状。
第三,基层官员的收入中合情合理的部分,与不合情理及敲诈部分的界限极为模糊。
中国民间离天高离皇帝远——往往无法无天,留在家乡那些饱读了儒家经典及有功名的绅士调解基层社会纠纷,有效地补充了政府功能的不足部分。在解决了私人间的争端后,当事人通常会送上一些礼金。
调解民间纠纷获得的收入叫“规费”,办理地方公共事务的收入称“经理费”,“从绅士服务中获得的总收入,包括经理费和规费,估计为1.11亿两银子左右。出自这些来源的绅士收入数量几乎和做官绅士收入的总额相当,其中有些人左右逢源,同时从这两种来源获得收入。换句话说,在所有的绅士中,约有三分之二的绅士从这宗收入中分到了一杯羹。提供这类服务的绅士平均每年能得到110两以上的银子”。
中国历史上也出现过不计其数的贪官,清代的和珅、昏庸荒淫无耻的商纣王等等,这些人左右逢源,对待平民百姓虚情假意,欺下媚上,利用自己手中的大权胡作非为,自认为神通广大,能够瞒天过海,却不料最后落得人头落地,遭当代及后人谩骂和不齿,这是贪官们的最终共同下场,无论在古代还是现代,法律都会还世人一个公正,严厉惩治那些贪官污吏。
党的十八大之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一系列观点和措施,将反腐倡廉作为党现阶段的首要任务和主要矛盾,“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朴素的语言之中反映出了深刻的道理以及习主席坚决打击贪污腐败的决心和毅力。作为党的最高领导人,习主席以身作则,带头提倡廉洁作风,在考察深圳特区的过程之中,一改以往封闭相关道路,警车开道的做法,乘坐面包车,与普通老百姓的车子一同行驶在公路之上,轻车从简,真正做到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十八大前后,党和政府加大了反腐力度,反腐规模达到空前之大,一大批涉嫌腐败的官员纷纷落马。十八大前夕,中共十七届七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纪委关于***严重违纪问题、关于刘志军严重违纪问题的审查报告,确认中央政治局作出的给予***、刘志军开除党籍的处分;而十八大结束后的短短一个多月期间,已有多名高官因涉嫌严重违纪被调查:北京交管局局长宋建国,四川省委副书记李春城,广东财政厅原副厅长危金峰,广东国土厅副厅长吕英明,英德原副市长郑北泉,广东揭阳市委原书记陈弘平,深圳市原副市长梁道行,重庆北碚区委书记雷政富,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原副巡视员王有明,山东农业厅副厅长单增德等,这些腐败高官们的落马,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高度重视,充分
表达了党中央坚决惩治腐败的决心,以及对反腐力度的加大。
习近平强调“我们党面临着许多严峻挑战,党内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尤其是一些党员干部中发生的贪污腐败、脱离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必须下大气力解决。全党必须警醒起来。”俞正声同志表示“只要中央同意即可公开财产”,张高丽同志也谈到他的“约法三章”。11月30日,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在反腐座谈会上,发出“党的作风关乎人心向背生死存亡”的疾呼。此外,中央政治局于12月4日出台八项规定要求委员改进作风。这些做法都是党和政府最高层对反腐倡廉工作决心的体现。
近段时间最热门的话题当属重庆市委书记***以及铁道部长刘志军的落马。两位部级官员的落马着实对共产党的官员们起到了震慑作用,一夜之间从金字塔的顶端坠入监下囚,想必这种反差只有这些贪官自身能感受的到。在庭审的直播过程中,我看到***的面容枯槁,头发又花白了很多,想当年在重庆唱红歌,打黑取得了丰硕成果,到头来确因为自己的贪欲和对权力的极度近似疯狂的追求而丧失了一个作为最基本公民的道德和法律底线,这正是自作孽不可活,人在做,天在看。假如***能利用好自己手中的权力,控制住自己的欲望,拒绝一切金钱和女色的诱惑,我想他也一定是人民心中的好领导、好党员,但是没有那么多后悔药可以吃,一旦走上了贪腐这条不归路,是很难浪子回头,悬崖勒马的,越陷越深,真到身处囹圄。作为昔日铁道部的掌舵人刘志军,我想他在庭审上的心情应该和***有着相似之处吧。
我认为,要想在共产党中消灭腐败问题,国家应该建立一套完整的监管机制。一是加强反腐倡廉专项法律建设。制定反腐败法,以此为统领,形成以正式法律为主体的反腐败法律体系;根据腐败出现的新形式、新特点,完善公务员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法、行政监察法;增强法律的预防和惩治腐败功能。二是建立健全对公共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机制。对权力的约束包括两个重要环节———制约和监督。对权力进行制约是防治腐败的前提条件,也是第一道保险,原因在于,当一种权力的行使受到其他权力的牵制,形成权力之间的掣肘和联动效应时,才能保证该权力不能恣意妄为。在此基础上,建立监督这个防治腐败的第二道防线。在监督环节,应着力探索和实行同体监督与异体监督、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自上而下监督与自下而上监督的和谐互动的机制和模式。完善并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支持和保证群众监督。加强舆论监督,设计多元有效的对公共权力监督渠道,让权力在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状态下使用,防止权力行使者越轨行权。三是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的制度建设。针对当前公共工程投资建设、土地批租与房地产开发、政府预算与支出、金融、司法等领域腐败易发高发的现象,通过制度建设,加强对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司法权行使的制度约束。同时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行使权力过程的制度化监督。四是切实推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公开审判、检务公开制度,使决策权、人权、事权、财权、审批权等权力公开运作。完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罢免撤换制度、绩效考核制度、问责制度等防治腐败的关键性制度。
中国的反腐问题需要我们每个公民去努力参与,帮助有关部门彻底查处腐败问题,巩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扫清一切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