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经济师(定稿)_高级经济师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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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排2010年度全省高级经济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陕人考发[2010]25号
各市、杨凌示范区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机构),省级有关部门、中央驻陕有关单位、高等院校人事处: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高级经济师考评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0〕109号)精神,现就我省实施2010年度高级经济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时间定于9月19日上午09:00—12:00进行,高级经济师考试专业为企业管理、人力资源、市场营销、财政税收、金融与投资五个专业(考一科)。全省考试地点统一设在西安。
二、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按照原省人事厅、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高级经济师资格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陕人发〔2003〕69号)中有关规定执行(附件)。
三、报名程序
考生可于7月3日至7月19日登陆陕西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daodoc.com)的报纸、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每篇不少于2000字,下同)独立完成的论文、调查报告。
(三)在省级新闻出版部门认定的有内部刊号的报纸、期刊上发表3篇以上独立完成的论文、调查报告。
(四)在省部级经济专业学术会议上发表2篇以上或在设区市、省级部门学术会议上发表3篇以上的学术论文。
四、申报材料目录
(一)主管单位或市职改部门审核推荐函1份,同时附《陕西省高级专业技
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参评人员名册》(附件1)及电子版(Excel格式)。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三)《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评审简表》(附件2)一式15份。
(四)所在单位出具的以写实为主的业绩推荐材料1份。
(五)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出具的公示证明1份。
(六)个人业务自传一份,主要反映本人近五年从事经济业务工作情况。破格考试并申报人员还需另行提供个人业务自传一式15份,主要说明破格考试并申报的条件及理由,重点反映任现职期间的突出工作业绩。
(七)答辩材料一份,答辩者可根据本人从事的工作及所撰写的论文,提供一份综合性的答辩材料。
(八)在有效期内的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包括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考试合格证书、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B级以上)或外语免试审核表、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或计算机免试审核表。
(九)学历证书和中级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十)任现职期间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十一)能代表本人申报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理论水平的论著原件及复印件。
五、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各市、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的人事(职改)部门,要从加强我省高级经济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出发,认真负责地做好2010年高级经济师的申报工作。
(二)基层单位、主管部门及各市的人事(职改)部门应严把推荐关,认真核实被推荐评审人员的有关材料,对其专业技术工作做出实事求是的鉴定,把确实有真才实学,在经济建设第一线有突出业绩的人员推荐上来,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的行为。
(三)申报材料必须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集中一次性上报,个人报送材料概不受理。
(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为A3纸张(可以复印)可登录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下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格式为国家人社部、省人社厅统一表格;表格栏目及格式不能随意调整。其余材料(含复印件用纸)均统一为A4纸张。
(五)所申报的表格中的相关内容、工作业绩、论著等材料必须是任现职期间形成的,取得现职资格以前的材料不需提供。
(六)凡持国(境)外学历申报者,必须出具国家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书。
(七)负责人签字、基层(呈报)单位意见必须用蓝黑钢笔或黑色碳素笔填写。“基层单位意见”和“呈报单位意见”栏目,要明确简述被推荐人有关方面的表现及推荐其评审高级经济师的理由。要求字迹工整、清晰,内容真实。
(八)申报材料目录中的第(四)款、(五)款要加盖主管部门的人事(职改)部门的公章。申报材料中的所有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审核,加盖所在单位或单位人事(职改)部门的公章,经办人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九)对部分申报材料应进行装订,顺序为:目录中第(四)款、(五)款、(六)款、第(七)至
(十)款中的复印件。目录中的第(一)、(二)、(三)、(七)款及
(八)至
(十一)款中所指的有关证件原件及论著原件不需要装订。要求个人申报材料装入硬盒(档案盒规格)报送盒上粘贴申报材料封面。
(十)评审材料待评审工作结束后1个月内按原报送渠道退回,逾期不予保管。
六、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及地址
报送时间:2010年10月25日至2010年11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详细内容请登陆: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查询。
报送地址:省政府新城大院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处
联系人:张华联系电话:(029)87291733
二O一O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