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届优秀毕业生评选补充说明_优秀毕业生评选
关于届优秀毕业生评选补充说明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优秀毕业生评选”。
关于2012届“优秀毕业生”评选补充说明
各系学工组:
近期学工处发布了两项评选“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收到了一些对通知的疑问,为评选工作能顺利开展,现做如下补充说明:
一、关于成立评优领导小组
要求各系将成立的评选小组组员名单连同学生材料一并上交。
二、评选条件解读
1.思想品德测评成绩依据综测A项成绩,85分及以上为优秀。3年的该项成绩都必须在85分以上。
由于我校的《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细则》尚未正式下文,所以在方案上我们还是根据学生手册中所述的《广西师范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细则》书写。昨天从教务处得到一份《广西师范学院师园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工作暂行办法》,可以作为参考依据。见附件1.2.学生的综测成绩名列本专业总排名前30%的计算方法为,三年的综测成绩总和排名。
3.综测历年成绩已附压缩包。
4.毕业生所获得的校级奖必须由学院下文才能认可。对于参评毕业生必须提交的奖状,要求各系审核原件后,在复印件上注明“原件已核”并加盖系章。所有材料要求一式二份(校级:学校存档一份、放进学生档案一份。区级:上报教育厅一份,学校存档一份)。
5.评选的表格将增加一份《广西师范学院师园学院2012年“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表(2008级)》,见附件2.该表格已经附有填写示例,请在上交评选材料的时间提交电子版即可。其他的表格上报要求不变。
三、提交评选料时间由原来的3月13日改为16日下午下班前。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四、如有疑问请联系章小璇,3191106.附件:1.《广西师范学院师园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工作暂行办法》
2.《广西师范学院师园学院2012年“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表(2008级)》
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二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