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珠煤业七条规定_七条规定实施细则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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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珠煤业贯彻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58号令,以下简称《七条规定》)和国务院安委办„2013‟6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国煤矿开展 “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 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矿工生命安全,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贯彻落实《七条规定》实施细则如下:

一、成立贯彻落实“七条规定”领导小组 组 长:董事长 总经理 常务副组长:安全副总

副 组 长:总工程师 生产副总 机电副总 经营副总 瓦斯副总 工会主席 财务总监 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处。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活动的开展和上报工作。

办公室主任:吴永华

成员由安监处、生产科、调度室、机运部、通风部、地测科、技术科、基建科、企计科、劳资科、政工部、工会、综合部及各生产辅助队组等单位组成。

二、工作目标

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宣传学习,领会“七条规定”精神实质,使每名职工对“七条规定”耳熟能详、深入人心。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理念,以人为本,敬畏生命,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实施步骤及内容

根据上级文件和两级集团公司文件要求和安排部署,主题实践活动从2013年4月开始,具体分为集中宣传、自查整改、检查抽查和总结提高四个阶段。

(一)集中宣传阶段(4月—6月)

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和两级集团公司宣贯《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落实事宜。政工部要集中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制定活动方案,充分利用板报、宣传栏、班前会、周末例会等形式,设置学习专栏,及时报道各专业、各单位在学习贯彻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宣传贯彻的浓厚学习氛围。要在井口、工业广场、职工宿舍等公共场所公示《七条规定》,组织全体员工学习《七条规定》和致矿长的一封信,并组织考核,所有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与董事长、总经理签订承诺书。

(二)自查整改阶段(7月---9月)

各单位要对照《七条规定》组织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找顶板 “一通三防”、防治水和机电运输等领域的安全隐患,将排查出的各类重大隐患逐项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责任人,全面开展整改。对照《七条规定》自查隐患内容及责任人分工:

1、学习宣传。责任人:刘天罡 葛林鹏

在公司领导安排部署下,利用墙报宣传栏、组织学习等多种方式,采取集中学习、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宣传《七条规定》。

检查验收监督人:辛来军 王广辉

2、组织培训学习。责任人:张太兴 武怀章

把学习宣传《七条规定》与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结合,利用培训会逐条学习《七条规定》内容,并逐条展开讲解学习。

检查验收监督人:辛来军 王广辉

四、《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具体分工

1、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证照或者证照失效非法生产。我公司是证照齐全矿井,主要是防止证照失效,应当加强对证照的日常审查管理,及时延续、变更相关证照,保证持续合法生产。责任人:李军、弓介武。

落实措施:及时负责和通知证照的年检工作,以及通知安排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复训工作。

检查验收监督人:董事长 总经理

2、必须在批准区域正规开采,严禁超层越界或者巷道式采煤、空顶作业。责任人:杨立春

落实措施:严格按照开采方案设计,加强井下现场管理,按照煤矿三大规程管理和作业。

检查验收监督人:吕连廷 王广辉

3、必须确保通风系统可靠,严禁无风、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责任人:王红亮

落实措施:编制和落实矿井风量分配方案,建设和完善通风设施,强化矿井通风管理,工作面现场严格落实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检查验收监督人:吕连廷 王秋庭 王广辉

4、必须做到瓦斯抽采达标,防突措施到位,监控系统有效,瓦斯超限立即撤人,严禁违规作业。责任人:周伟东、王红亮

落实措施:我矿地面瓦斯抽采系统已安装,井下南、北翼采区共有三座瓦斯移动抽放泵站,能严格按照瓦斯抽采设计方案,严格执行《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认真落实“四位一体”防突措施,落实调度、监控联合值守制度,加强现场瓦斯管理,特别是加强对掘进工作面局扇通风管理、采面上隅角通风管理,认真落实瓦斯超限断电撤人制度,严格按照三大规程作业。

检查验收监督人:吕连廷 王秋庭 王广辉

5、必须落实井下探放水规定,严禁开采防隔水煤柱。责任人:宋红旗

落实措施:按照煤矿探放水设计及煤矿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明确责任;按照煤矿开采方案设计,留设保安煤柱,禁止乱采乱掘。

检查验收监督人:吕连廷 王广辉

6、必须保证井下机电和所有提升设备完好,严禁非阻燃、非防爆设备违规入井。责任人:赵文魁 王峰

落实措施:每台设备及电缆入井前严格检查检测,对井下设备按要求规定进行检查检测、维修。

检查验收监督人:任俊杰 惠彬

7、必须坚持矿领导下井带班,确保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严禁违章指挥。责任人:吴永华 王春生 张太兴 武怀章

落实措施:按照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执行,按照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及职工培训制度狠抓落实,工人未经培训合格、无上岗证人员不得入井上岗作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对违章指挥进行重处。

检查验收监督人:王广辉 降兆栋

(三)检查抽查阶段(10月)

公司安监处将对各专业、单位贯彻执行《七条规定》的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各专业、单位的安全管理竞赛考核中。

(四)总结提高阶段(11月—12月)

各专业要认真总结活动成果及经验,分析问题和差距,推荐落实《七条规定》的优秀个人和先进专业。并对下一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对策和建议,将总结材料与11月10前报矿安监处。安监处于11月20日前报集团公司安监局。

五、具体要求

1、各职能科室、队组要充分认识开展“七条规定”宣贯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组织,严格落实工作责任,采取切实可行措施,认真组织开展“七条规定”的宣传贯彻行动,切实做到在认识上重视,在行动上坚决,确保将“七条规定”的精神实质根植到每位职工心中。

2、各专业、单位要将《七条规定》的宣传贯彻活动逐条分解落实责任,要坚持依法生产,以身作则,模范遵守《七条规定》,按照全年工作安排部署,一如既往抓好各项重点工作。

3、公司安监处要强化监督检察,凡发现存有违反七条规定现象的,一律停止作业,并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凡因《七条规定》不落实,造成事故的将严肃追究专业领导、单位行政一把手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七条规定》是对矿长工作的最基本要求,作为国有矿井,我们要把《七条规定》宣传贯彻活动与“安全生产月”活动、“科技创新、装备升级、正规操作、自主保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在高标准落实好《七条规定》的基础上,扎实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职业卫生建设和安全文化建设,推进我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正珠煤业公司

2013年4月1日

《正珠煤业七条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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