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教学校教师评估细则_学校教师考核评估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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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教学校教师评估细则
一、班级学生数(30%)(100分)
各班学生人数标准为6人。高于6名加分,多一名学生加10分;班内不到4名学生扣分,少一名学生扣10分。
学生人数计算方法:开学第一天始至周末各班学生人数的平均数(四舍五入)。确定学生人数时间为每天早饭。(晓波负责记录)
二、教育教学(30%)(100分)
1、每周考试成绩(100分)各班抽两名学生考试成绩的平均分。(四舍五入)
2、每周一的学生个别教育计划和周末的学生闪光点。按上交满分(100分)。迟交一天扣10分,不交不得分。
3、宣传报道(100分)每月两篇。少发表一篇扣50分,不发表不得分。
4、教学目标(100分)周末交下一周教学目标,讲教学计划之前交教学目标。要求所讲下周教学计划与所写教学目标内容一致,目标比计划少一项扣10分;迟交一天扣10分,不交不得分。
三、考勤(30%)(100分)
除学校领导因工作需要亲自具体安排的开会,其他事宜一律视为请假。请假一天扣6分,旷工一天扣20分,请假一天未安排课扣12分,迟到、早退一次扣6分,忘签到一次扣2分。
四、(10%)(100分)
五、加分项
1、参加县级以上比赛获奖的(含所教学生):一等奖30分,二等奖20分,三等奖10分。
2、在县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论文或优质课、优秀课件等的:国家级30分,省级20分,市级10分,县级5分。
3、每周总结一次,每月得分为2周平均分。最高的且每周请假在1天以内的奖50元。每月得分不到60分或每周请假满一天及以上的罚20元。连续三次受罚的取消当年评优评模资格,扣除班主任费。或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或未完成领导交给的工作的、给学校造成严重安全事故的取消当年评优评模资格,降低绩效工资。
(最终解释权归特教学校)
201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