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人事部效益奖金考核办法_行政人事部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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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人事部员工效益奖金考核办法
人事部效益奖金考核办法包括三大方面:
员工月总奖金=效益基数奖+激励奖+扣除
一、效益基数奖:
效益基数奖根据人事部各员工岗位及工作内容而定,由当月总效益奖金的人员平均额乘以相应基数而得,具体为:
1、主管效益基数奖=月总效益奖金平均额*0.6;
2、员餐厨师长效益基数奖=月总效益奖金平均额*0.8;
3、公卫效益基数奖=月总效益奖金平均额*1.2;
4、其他人员为月总效益奖金的人员平均额。
二、激励奖:
1、各参与考核人员为部门发展或工作有良好建议者,并经采纳取得良好效果,予以50——100元奖励;
2、工作认真负责,受到酒店上级领导表扬者,予以50——100元奖励;
3、代表部门或酒店参加各类比赛,成绩优异者。予以50——200元奖励;
4、其他良好事迹予以20——50元奖励。
三、扣除:
1、月休假超出酒店规定休假日或有请假者,每多一天扣除
10元,超过一星期者全部扣除;
2、迟到、早退者每次扣除10元,月累计3次将全部扣除;
3、工作失误对工作部门有消极影响者,每次扣除20元,重大失误者将全部扣除;
4、领导另外安排工作未能按时完成者每次扣除10元;
5、各岗位本职工作未能按时完成者,每次扣除10元;
6、其他违反酒店相关制度者,按制度进行酌情处理。
四、本绩效考核办法自2012年9月1日执行,最终解释权归人事部所有。
行政人事部
《行政人事部效益奖金考核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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