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镇城区环境综合整治_xx街城区环境综合整治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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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镇城区环境综合整治

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县关于加强城镇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河口镇城建规划及城区管理实际,结合群众加强城镇管理的强烈要求,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城区综合整治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改善居民生产生活环境,把河口镇城区建设成规划合理、市容整洁、秩序井然、环境优雅的文明城镇。

2、基本原则:遵照规划先行、切实可行、多管齐下城镇建设管理原则,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居民建设文明城镇意识;二是上下联动,提高管理水平;三是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四是常抓不懈,提升河口镇城建的知名度、声誉度。

二、具体整治范围

城区环境、街道秩序、车辆停靠、规划落实、摆摊设点。

三、整治的方法与步骤

整治活动采取集中整治与经常整治相结合,整治分三步进行。

第一步:改善城区环境卫生、街道秩序、车辆停靠、摊点规位,遏制中心街乱搭乱建;

第二步:对中心街、富民街路面进行修补,完善供销街、竹器巷的改拆建,对部分公厕进行维修并适量增建,落实好城区规划;

第三步:进一步落实规划,拆除中心街、南河街、富民街等处乱搭乱建的障碍物,使城区街道整齐、美观、亮洁。

四、落实第一步方案的时间安排及要求

1、宣传阶段(2006年9月13日─2006年9月20日),张贴整治通告,发放宣传单,发表电视讲话,成立专班(组长:孟宪忠,副组长:卢厚启、颜善坤、何泽朝、陈传胜,成员:城建、城建环保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及相关单位、社区抽调人员)布置整顿活动。

2、集中整治阶段(2006年9月21日─2006年9月31日),组织专班集中力量整治。

3、具体要求:

(1)占道经营者归店进门店,二是菜摊分别进菜场、汉河街、二基街、南河街菜场(中心街不得有扳车、三轮车等流动摊位占道进行买卖活动)。

(2)车辆分别停靠在富民街、河口至四姑上坡路面、镇标控制线内及政府门口停车场。

(3)中心街路面所有摊点物品、广告牌、遮阳棚不得超出彩色人行道,更不得摆地摊,彩色人行道上的箱式围栏必须拆除(中心街改拆建堆放物品控制在离人行道2米以内堆放)。

(4)居民生活垃圾由环卫工人统一清扫,建筑垃圾由建筑户主及时清运。

(5)城区范围内牲畜一律实行圈养,不得散放,更不准有牲畜进入中心街、河口镇街、五一路、南河街、河口广场、中心街至中学路段、中心街至小学路段。

(6)爱护公共设施(城区内绿化花草树木、路灯、路标、地名地域牌、下水道、自来水管、镇标等),城区内公路两旁不得种菜,堆放杂物。

(7)分别在中、小学入口的路段适当地点安装减速带,增加安全系数,中心街、二基街、南河街、富民街、汉河街增设垃圾箱。

五、责任落实

在集中整治阶段,各单位实行“门前包保”,居民及个体摊点由本社区及专班负责;在常规管理中,各单位及社区每月必须统一参加一次清洁卫生大扫除劳动,中心街实行各单位路段包保,固定每星期四下午清扫,包保如落实不到位,按照《湖北省建制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定期公开采取电视录像曝光、通报批评,并强制落实。

河口镇人民政府

2006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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