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新秀评选活动_教学新秀评选活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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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中小学青年教师教学新秀评选活动的通
知
各学区、县直各学校:
为了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加快教师的专业化成长,发现和培养一批素质优良的青年骨干教师,根据教育局工作安排,决定于2008年5月举办“皋兰县第十届中小学青年教师教学新秀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县35周岁以下且教龄在三年以上的中小学各科任课教师均须参加本届竞赛。年龄未超过35周岁的往届市县级教学新秀必须参加本届评选活动中第一、二阶段的评选,不再参加第三阶段的评选。
二、评选程序与时间
此次教学新秀评选:分学校及县直学校教研组初评、学区及县直学校复评、全县总评三个阶段进行。
(一)初评、复评(2008年3月至4月底)初评、复评工作由各学区、县直各学校自行安排组织进行。要求本届参评对象人人参加,旨在突出“广泛参与,创新实践,不断提高”的活动主题。要求复评工作必须成立评委会,严格评选标准及程序。复评按名额分配(见附表)产生后,须认真填报参赛教师登记表(一式三份),连同参加初评教师花名册(一式一份),复评工作评委会名单及参加总评教师花名册(一式一份),于4月20日前一并上报县教研室进行资格审查并参加总评。(参加总评的教师须分中小学单独填报参赛教师花名册上报)
(二)总评(2008年5月下旬开始)
1、总评工作由县教研室统一组织。届时将聘请有关领导、教研人员及教师组成评委会,负责总评活动。
2、总评将根据教师现场备课、抽签定校分组分班授课、课后自评等方面进行量化评定。
3、总评产生出的优秀教师,由县教育局授予“皋兰县教学新秀”称号,获奖教师本年度在晋升中级职称时,将不再参加课堂教学能力考核。
三、评选内容
(一)教案:在规定的时间内参评教师按要求(见附表)独立设计完成所授课程的教案,授课结束后,交由评委依据评分标准进行评定。
(二)授课:参评教师在指定的学校、班级按指定的内容授课,由评委依据评分标准进行评审。
(三)课后自评:
1、能理论联系实际对自己教学做出客观的书面评价;
2、自评要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和充实的内容。
附:
1、皋兰县中小学教师教学新秀评选评分标准。
2、参加总评名额分配表。
3、评选登记表。
4、参评教师花名册。
皋兰县教育局教研室
二OO八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