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爆破安全技术措施_井下爆破安全措施
井下爆破安全技术措施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井下爆破安全措施”。
井下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一、说 明
我矿经鉴定为瓦斯矿井,各作业地点的掘进工作主要依靠放炮掘进,爆破工作量大。为切实保证放炮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一通三防管理规定》等,特编制本井下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二、安全技术措施
1、掘进工作面所有爆破人员,包括爆破、送药、装药人员,必须熟悉爆炸材料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2、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爆破工必须是经过公安机关培训合格持有效证件的人员。
3、地点20m范围内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若瓦斯浓度达到0.8%,严禁装药爆破。
4、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三级信号”制度(一声爆破预备、二声爆破、三声爆破工作结束)“三保险”制度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即放炮前,放炮员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由班组长派人警戒,下达放炮命令,并检查顶板情况,将自己携带的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斯检查员,瓦斯检查员经检查瓦斯合格后,将自己携带的放炮牌交给放炮员,放炮员发出放炮口哨进行放炮,放炮后三牌各归原主)。
5、不得使用过期或变质的爆炸材料,不能使用的爆炸材料必须交回爆炸材料库。
电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
11、装药前,首先必须清除炮眼内的岩粉,再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炮眼内的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爆破母线与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以及掘进机械等导电体相接触。
12、炮眼封泥应用粘土炮泥或用不燃性的炮泥,可塑性松散材料制成的炮泥封实。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严禁裸露爆破,严禁放糊炮和非发爆器起爆。
13、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长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炮眼深度小于0.6m时,不得装药、爆破;在特殊条件下,如控底、刷帮、挑顶确需浅眼爆破时,炮眼深度可以小于0.6m,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a.每孔装药量不得超过200g;b.炮眼必须封满炮泥;c.爆破前,必须在爆破地点附近洒水降尘,并检查瓦斯,浓度超过1%不准爆破;d.检查并加固爆破地点附近支护;e.爆破时,必须站好岗并有班组长在现场指挥;
②.炮眼深度大于0.6m时,炮眼用炮泥封满。
14、装药前爆破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严禁装药、爆破。
①.掘进工作面的空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或者支护损坏。
爆破员必须在警戒地点以外起爆,爆破结束10分钟吹解除爆破哨后方可有班组长安排撤岗
17、掘进巷道警戒地点距迎头不小于300m,且放炮地点必须设在避难硐室内。
18、爆破母线和连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爆破母线必须是绝缘良好的铜芯导线,不允许有破口或明线接头。
②.爆破母线和连接线、电雷管脚线和连接线、脚线和脚线之间的接头必须相互扭紧并悬挂,不得与轨道、金属网、金属管、钢丝绳等导电体相接触。
③.巷道掘进时,爆破母线应随用随挂。不得使用固定爆破母线。
④.爆破母线与电缆、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的两侧。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的下方,并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⑤.只准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爆破,严禁用轨道、金属管、金属网、水或大地当作回路。
⑥.爆破前,爆破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
⑦.爆破工使用的爆破母线要符合标准要求,不得有接头,严禁采用固定母线爆破。
19、井下爆破必须使用安全网路闭锁发爆器。发爆器必须采用矿用防爆型。
拒爆、残爆等情况。
26、通电以后拒爆时,爆破工必须先取下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在等15分钟,才可沿线路检查,找出拒爆原因。
27、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力处理完毕,当班爆破工必须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待清楚。处理拒爆时,必拒爆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②.在拒爆炮眼0.3m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③.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残爆)炮眼。
④.处理拒爆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揸落的矸石,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⑤.在拒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28、爆破后,担任警戒人员接不到或听不清撤岗信号,不准私自撤岗。
29、严格执行爆炸材料领退制度,领退要有记录、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