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勤工助学管理规定(试行)_高校图书馆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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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勤工助学管理规定(试行)
1.本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向相关领导申请需聘用的勤工俭学学生人数,聘期一般为一学期。
2.上岗前由读者咨询岗的负责人向勤工俭学学生进行前期的培训,经培训合格后,布置相应的工作及要求,勤工俭学学生必须严格按要求去做,并且负责人有义务指导学生开展工作,适时进行检查督导。
3.本部门严格考勤,加强管理,每月底由负责人向办公室报上月考勤,按劳计酬。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前期四大步骤:
1.培训:⑴概括介绍图书馆各个工作部门职能。⑵详细介绍阅览流通部,让同学了解馆藏结构及图书布局。⑶教授学生正确理解图书索取号的含义及在工作实践中运用。⑷向勤工助学学生宣传管理条例及学生守则。⑸介绍具体工作内容。
2.实习:⑴通过图书归架了解馆藏布局,掌握图书分类体系。⑵通过新书提取入库熟知具体工作流程。⑶工作人员跟踪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考核:⑴遵守劳动纪律,服从管理,积极主动,踏实肯干。⑵工作态度端正,虚心好学,尊重管理人员,遇事及时报告。⑶能够准确、熟练地将图书归架,这是工作中的重点。⑷熟练掌握检索功能,做好读者咨询服务。⑸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劳动工具和办公用品。
4.上岗:考核合格的同学,颁发上岗证(胸卡),并设立勤工助学学生资料库。
工作内容:
图书归架、校架、调整架位、打扫卫生、修补破损图书、擦拭涂画图书、装订报刊、加工图书(贴色标、书标、夹磁条、编目)、新书提取入库、书库管理等。
岗位职责:
1.服从部门工作安排,积极协助带班老师工作,热心做好读者服务工作,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
2.认真履行本工作岗位职责,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能脱岗、空岗,要服从分配,配合老师做好阅览流通部工作。
3.凡是没有课和下课后的同学必须1:30时准时到图书馆,有事提前请假。
4.严格遵守图书馆的书刊借阅规则,不可未办手续将书刊带出。
5.主动、自觉地加强巡视,严防图书损坏与丢失,否则视为渎职。
6.切实保护好图书馆的公共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和义务。
7.勤工助学人员在值班、代班、上岗期间不得携带他人私自进入图书馆,否则给予纪律处分。
8.严禁勤工助学学生未经授权使用工作机,违者将追究双方责任,对工作人员将按渎职给予处理,学生将被辞退并扣除当月勤工助学补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