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届学术科技节“优秀组织奖”评选细则_优秀组织奖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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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届学术科技节“优秀组织奖”评选细则
为营造和谐的校园文化,促进我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更好地开展“科技构筑梦想,创新成就辉煌”为主题的学术科技节活动,使组织工作更严谨,使科技节开展更成功,真正切实增强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在本届学术科技节期间,对各院系参加组织各项活动的情况进行评比,评选出获取本届学术科技节“优秀组织奖”称号的单位。为保证评比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现将评选细则公布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1年4月——5月
二、评选对象:各院系分团委
三、评选数量:4个
四、评选细则:
本次学术科技节优秀组织奖得分由A、B、C三部分组成,各院系在本届学术科技节中的最后得分为A×40%+B×20%+C×40%。得分排在前四名的分团委将获得“优秀组织奖”称号,如果出现分数并列情况,则由团委会议进行仲裁。
A、第四届创业计划大赛得分
第四届“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获奖团队的负责人所在院系,获一等奖1个可得30分、获二等奖1个可得20分、获三等奖1个可得15分,获优秀奖1个可得10分。如获奖队伍中有队员和团队负责人不在一个院系,该队员所在院系按照一、二、三等和优秀奖的等级,可得5、3、2、1分,多人情况则按单人情况进行加分。单项奖按照二等奖进行加分,但不进行累加。本项得分累计不超过100分。
B、第三届大学生中文辩论赛得分 第三届大学生中文辩论赛中,凡组队参赛的院系均可获得10分的鼓励分,获奖院系,一等奖加90分,二等奖加70分,三等奖加50分,优秀奖加30分,单项奖按照二等奖进行加分。本项得分累计不超过100分。
C、其他学术科技节竞赛得分
各院系同学参加学术科技节各项竞赛,所获奖项,所在院系给予相应加分。加分规则为:集体(以院系为单位参赛)一等奖加30分,集体二等奖加20分,三等奖加10分,优秀奖加5分;个人(包括以班级为单位参赛)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5分,三等奖加2分。单项奖参照二等奖进行加分,但不进行累计。本项得分累计不超过100分。
请各分团委按照评选细则的要求,组织好各项工作,争先创优,取得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