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出国留学管理中心_福建省教育厅官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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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出国留学管理中心
闽教留管[2010]001号
关于申报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人事(教务)处师资科:
根据2010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会议精神,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派工作即日起接受咨询,请贵校根据《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以下简称《选拔简章》)推荐人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在全国选拔各类出国留学人员12000名,其中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计划选派6000人(含“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5000人,其余1000人面向“985”、“211”以外的其他高校),国家公派专项出国留学项目以及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计划6000人。贵校凡符合《选报简章》及相应项目要求的在职人员或优秀在校生,均可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
二、受理工作安排:
1、受理日期:
即日起福建省教育厅出国留学管理中心开始接受申请人咨询,2010年2月20日至3月20日,申请人可通过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http://apply.csc.edu.cn),逾期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
2、咨询方式:《选拔简章》、《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指
南》等相关信息可通过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daodoc.com)进行报名。
3、申请材料
请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说明(学生类/非学生类)》准备书面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有特殊要求的项目,请按照相应项目指南准备。
4、受理方式
留学基金委委托各受理单位(包括各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有关高等院校等)统一受理本地区(单位、部门)的申请。受理单位负责接受咨询、受理、审核申请材料;留学基金委一般不直接受理个人及单位的申请。受理单位自2010年1月5日起提供咨询。
5、受理时间
请申请人于2010年2月20日至3月20日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规定向各有关受理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单位推荐意见表》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统一提交各有关受理单位。
6、对申请、受理办法有特殊要求的项目,按项目具体要求执行(详见《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指南》)。
六、评审、录取
留学基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要求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录取人员名单。
两院院士、长江学者、教育部当年确定的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入选者、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入选者经资格审核后免予专家评审,直接录取。
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的录取结果在2010年5月份公布;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结果将根据项目要求另行公布。
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和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西南北欧地区)的录取结果在2010年7月份公布。
项目有特殊要求的,录取结果将根据项目要求另行公布。
录取通知将根据项目要求通过各有关受理机构转发或由留学基金委直接发至申请人所在单位。
七、派出及管理
留学人员在派出前,须与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和《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出国人员上海集训部或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审核后再予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派出后应遵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留学期间,留学人员应自觉接受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管理。
八、本简章由留学基金委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