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答郑无极_郑无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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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郑无极“也说《石头记》何以对宝钗充满了深深的赞佩”一文的答复
(作者: 陈志烨)
今早早起,因欲与一盗用本人论文“贾雨村——小说之外乃佟公”的论文代写网站官司,上百度索官司之法,意外览到郑无极文章“也说《石头记》何以对宝钗充满了深深的赞佩”一文,读罢,知是郑君看过我文《作者“曹雪芹”名霑姓高论》(以下简称“姓高论”)之后,就其中若干地方欲与我所商榷者。郑君,年龄小我,其有两三篇文章,我有读过,从文字里,我甚感是君这般年轻,研红便这般有功力,自是我目中自有红学以来不多出的几个人之一。郑君这篇答复我的文章,态度诚恳,是为学术而来,不似有些人自己不拿出观点、证据就轻率判断某人是狂人。只为学术,我想就郑君与我商榷的地方,稍作回复,祈望郑君再度指正。
先想说明,“薛蝌即高嵩,邢岫烟即高嵩之妻”是我《姓高论》一文中的观点,这个观点我自己后来发觉不妥,于是在我另一篇文章里做了更正,改为了“薛蝌即高岱,邢岫烟即高岱之妻”,郑君没有见到我那篇文章,就《高论》引来,当然无可非议。
接下来,想与郑君着重谈议者在以下数则:
则一:郑君文章中有这么一段:“《石头记》是小说,小说之本质即为虚构故事。书中人物、故事虽可以取材于某人某事,甚或以某家族事迹为蓝本,但应该不拘于单一的蓝本。完全可以在素材本事基础上,节外生枝,越变越远,进而夸张、变形、拆解、重合成作者所需要的形象与情节。若指定某家某人。势必作茧自缚,陷于困顿。书中贾、薛二府故事固然多有远离曹寅家事之处,但若指实为佟、高二氏,其疑点之多,似亦不遑多让。”这段话,整个读下来,给我的印象有二:一是郑君在某些地方用词很是谨慎,如“似亦不遑多让”中的“似”字,这就很难得;二是郑君立场其实既与主流红学指“曹雪芹”为曹寅、曹玺后人的观点不同,也与我的论点有别。郑君主要认为《石头记》是一小说,不必指定某家某人,不然会作茧自缚,陷于困顿。至于郑君何以会有此样见解,上引段落中郑君其实已说得很清楚了。他说“《石头记》是一小说,小说之本质即为虚构故事”。这话对吗?曰《石头记》是一小说,错了吗?当然没错。谁说《石头记》不是小说?不过小说是有类型的,有些小说是传叙演义性的,有些不是。三国演义是小说吗?是啊。但它是传叙演义性的。《石头记》是哪一类?我说是传叙演义性的,而且主要是传叙性的。你可能说不是,对吧?那到底是还是不是?我想判断依据有两条:一是《石头记》作者对于是书由来咋说的,二是现实里是否果真有《红楼梦》那般家族、人物、故事等。前者,《石头记》第一回作者说了“......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何妨用假语村言敷演出一段故事来,亦可使闺阁昭传......”、“......虽大旨谈情,亦不过实录其事,又非假拟妄称一味淫邀艳约私订(原为“讨”——引者)偷盟之可比......”(以上见庚辰本),作者既如此说,我们后来读书的是不是对作者的交代信个一二好些呢?当然作者未必说实话,那我们就将信将疑好了,不全信,但也不全不信,这样可能稳妥点,对吗?再看后者,我见,《石头记》中所写贾、薛、林三家是分别对应佟、高、曹三家的,这方面有笔者的系列文章,有些已经公开刊物发表,有些投刊待发表,有些尚未投刊。看过我论文的读者,当然会意识到我的观点与传统红学完全不同。传统红学关于贾家的看法认为它指的是曹寅家,至于薛家未见有谁认真地指它为哪一家,而林家呢,则有好几个说法,一家甚至认为林如海是曹玺,依这家观点,那林黛玉岂不是曹寅之妹或姐了?荒唐不荒唐,我就不做评论了。但如果此君还同时认为贾家即曹寅家,按贾宝玉与林黛玉有那般情意,那我非说他荒唐不可。我想请他想想有自家亲姊妹、亲姑侄间恋爱的吗?如有,那我就不说他荒唐了。现在的问题是,到底我的见解对不对,与传统观点比起来是不如还是要好。这就涉及郑君的另一看法,后边再说。这里先把才引的郑君另一句话“小说的本质即为虚构故事”说说。先要声明,本人原是治经济学者,于小说应该说完全是个外行,个人从来没搞过小说创作,所以这里谈议小说本质,实在是为难之至的。既然要答复郑君,那就勉强说说。个人以为郑君的上述说法恐怕还是有所欠妥。说小说的本质,从一定的角度看,是通过一定程度的对某些情节包括事实、场景等的虚构来达到作者期望的某种(艺术)效果。这样说是否更妥些,我实在没有把握,得请郑君和行家多批评。就小说来说,虚构不是目的,仅仅是个手段。虚构原本视情况是可以多一点,也可以少一点的。人世间其实很多真人真事本身就是传奇,本身就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有些真实发生的事,只略作修饰,便可惊了天动了地。至于《石头记》,我还算清楚,它在哪些地方与事实调了时空,变了节奏,我在另一篇写于去年暑假,本月底即将发表的文章里已经说了不少。感兴趣的朋友,到时(约九月初)可以来我博客看到。小说家不是会计员。小说家对于若干事实进行一定程度的调处是小说家之所当为。只是遗憾,人类往往出怪事,我国目前尤盛,会计员有时也“弄”小说,把数字也变成了“故事”。回头仍说郑君上引段落中的观点“......完全可以在素材本事基础上,节外生枝,越变越远,进而夸张、变形、拆解、重合成作者所需要的形象与情节”,应该说郑君还是注意到了小说原是有“素材、本事”这个“基础”的,只是他说的“......节外生枝,越变越远......”到底生多少枝、最后离了多远,则要具体看小说的情况了,印象派、魔幻现实主义之作或会很远,但我们讨论的《石头记》情况怎样,则是要具体分析的。此论对否,望郑君多教。
则二:郑君文章又说到“书中贾、薛二府故事固然多有远离曹寅家事之处,但若指实为佟、高二氏,其疑点之多,似亦不遑多让”。郑君初读本人文章,且最多也只读了本人博客里的文章三、四篇,未窥本人观点全貌(暂时也无法全窥,原因是本人系列见解的其它文章尚未公开发表),有此印象,亦是自然。它日,当本人观点全部发表出来,我会与郑君一一比较本人之见与传统观点,看看到底我的见解疑点几何,是我的多,还是传统见解多。
则三:郑君在说完“似亦不遑多让”之后举了三点,提了三个问题,现我作如下答复:
其一,关于高衡的情况,我《姓高论》一文已较多介绍,郑君所注意者,我文中也都是注意到了的。那么郑君说的“高衡既有编撰《骈字类编》之事,其饱学之士。其妻李檀亦有诗稿,也当为才女无疑。《石头记》中的薛蟠却不学无术,不知唐寅为谁氏。夏金桂更是一缺乏教养之女子。若谓李檀为夏金桂,已令人难以置信,尚可以解释为庶子对嫡母的厚诬。若谓高衡为薛蟠,岂有身为儿子,却将饱学之父诬作半文盲的事理”该怎样理解?这段中郑君所谈,其实我是全盘都曾注意到并考虑过了的。下分几点说说。首先,言高衡饱学之士,我见还是谨慎点好。如果说高士奇、高岱是饱学之士,那是一点问题也没有的。但高衡的情况,说其颇读了些书,很能诗文虽可以,但言饱学之士,似乎评价过高了点。就说编《骈字类编》,他也仅仅是接乃伯父高舆的工作续编而已。至于高衡这么一个读了些书、能诗会文的人,在《石头记》里何以被说成了一个“不知唐寅为谁氏”的人物,这个并不难解。第一,小说说及的高衡是高衡十五岁之后几岁的情况,那时不知唐寅为谁氏,恐怕也是可能的,当然从高家情况看,这个可能性比较小就是;再者,设高衡并非不知唐寅为谁氏,雪芹为了表现薛蟠(高衡)的憨痴搞笑,故意如此写来又有何不可?还有,贾琏,我见,他可是佟佳介福,号“文襄公”者,周作人眼里颇好的一个诗人,在《石头记》里不也就一“不肯读书,于世路上好机变言谈去的”吗?我们平常人眼里还算是个会读书、善诗文的人,在雪芹眼里也会是会读书、善诗文的吗?郑君,你研红甚深,应该很了解雪芹眼界的啦。咱这样的人,可能连须眉浊物都谈不上呢。说老实话,我因家境地偏之故,二、三十岁都不知唐寅为谁呢。至于夏金桂,我可没说他就是李檀,李檀是谁,我是有解的,稍露一下我另一见解:她就是梅溪。是李渭之女。她的家族可是全中国也找不出几家的诗人之家。夏金桂姓陆,我这也露一点,但不多讲。所以根本不存在你说的雪芹对嫡母厚诬之事。
其二,“薛宝钗”这位高衡之妹,是否曾嫁给夸岱之子,这是待查的,但估计查不出来,佟氏族谱我已翻过了,上面只记了丁男,嫁入者均未载。所以《石头记》之史家让我暂时没做结论。“薛宝钗”或许曾嫁给“贾宝玉”(夸岱第二子),但最后随着“宝玉”的出家为僧,应该是改嫁了,而且改嫁的对象是一个叫蒋抡元的候选州同石堰盐大使。本人其实不是很善查资料,寡闻,而且地处长沙,难找到几部古籍,时间上平时要忙于教学,暑期又要赶写东西,所以这蒋抡元的情况,我暂时还难详实。郑君若感兴趣,无妨一助。
其三,至于文人间交往,尤其有些事得隐者,不说真姓名的情况,在历史上可是不为难见的。这方面,郑君文史一面比我更为博学,应该比我清楚。至于某书中之注“雪芹曾随其先祖寅织造之任”,一者有说是注是后来挖补添上者,二者雪芹既那般介绍自己叫“曹雪芹”,又叔叔家在平湖,常去南边,引敦氏弟兄作“雪芹曾随其先祖寅织造之任”的判断,又会几多难解?
郑君,你文章后边的几处议论,我就不多评了。是宝钗亲戚,作者那样写来,理解上或更便当,不是宝钗亲戚,那样写来当然也可以。这个干系不大。我那文章写及这些方面,不是作为主要依据,而是顺便作周围论的。
随笔写来,不成文理,还望郑君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