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知识竞赛填空题100题_知识竞赛填空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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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
空
题
(100题)
一、《从政提醒》28题
1、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要严格执行 政治 纪律、组织 纪律、经济工作 纪律、群众工作 纪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 民族团结 的义务。
3、《党纪处分条例》规定,挑拨民族关系制造事端或者参加民族分裂活动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 开除党籍 处分。
4、《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坚持 个别吸收 的原则。
5、《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党组织对党员作出处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和处分决定必须同个人见面,听取个人说明情况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实事求是的进行 申辩、作证 和 辩护。
6、公务员之间有 夫妻 关系、直系血亲 关系、三代以内 旁系血亲 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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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贪污行为,是指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 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一 的行为。
8、受贿行为,是指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 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授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9、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国家财产的,情节严重的,给予 开除党籍处分。
10、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行为,是指执收执法单位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将应纳入单位法定账簿的资产 未纳入法定账簿或者转为帐外 的行为。
11、私分国有资产行为,是指党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有关规定 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私分给个人的行为。
12、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行为,是指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 兴办经济实体 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干部,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的行为。
13、利用职权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行为,是指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中的共产党员 借机敛财或者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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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接受礼品行为,是指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国内外交往中,接受可能影子响公正执法公务的礼品或者其他礼品,按照规定应当登记交公而不登记交公的行为。
15、党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财务管理活动中违反会计法律、法规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纪律责任。
16、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禁止利用行政垄断或者行业垄断地位,实施或者变相实施妨碍公平竟争的行为。
17、党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每个单位只能在银行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18、党纪处分条例第149条规定,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9、国有企业领导人应当增强民主管理意识,严格执行企业民主管理制度,自觉接受民主监督。
20、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各类社团组织、社会中介机构举办的营业员性会议和活动。
21、公务员有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行为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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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引咎应当辞去领导职务。本人不提出辞职的,应当责令其辞去领导职务。
23、妨碍公务是行为人采取暴力、威胁或其他方法,妨碍依纪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
24、国有企业领导人应当向职代会报告业务招待费用使用情况、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及与职工切身利益直接有关的事项。
25、国有企业领导干部不准个人私自经商办企业,不准利用职权为家属及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26、共产党员重婚或者包养情妇(夫)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27、公务员组织、支持、参与色情淫乱活动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28、党纪处分条例规定:共产党员参加以营利为目的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12题
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5 年内不得重新入党。
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适用于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追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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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 和党员。
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其党内职务 自然撤销。
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基于一个违纪故意或者过失,其行为触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分则中两个以上(含两个)条款,依照.处分较重的条款 定性处理。
5.《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二人以上(含二人)共同故意违纪中,对于经济方面共同违纪的,按照个人 所得数额及其所起作用,分别处分。
6.《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贪污行为的违纪主体是 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7.《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为谋取 不正当 利益,给予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以财物的,构成行贿行为。
8.《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遇到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能救而不救,情节严重的,给予 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 处分。
9.《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个人借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情节较重的,给予 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 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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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党员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的违纪责任。
1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重婚或者包养情妇(夫)的,给予 开除党籍 处分。
1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 处分。
三、综合60题
1.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全面加强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 建设,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出处:胡锦涛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
2.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战略方针是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
出处:《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
3.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提供的干股,干股是指 未出资而获得的股份。
出处:《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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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要求或者接受请托人以给 特定关系人 安排工作为名,使 特定关系人 不实际工作却获取所谓薪酬。
出处:《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
5.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请托人财物后 及时退还或上交的,不是违纪。
出处:《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
6.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核心问题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出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
7.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查看 和开除党籍五种。
出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条
8.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时间超过 六个月,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出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三条
9.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用公共财物,是 贪污贿赂 行为,应当依据情节给予党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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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三条
10.《党章》规定: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 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出处:《中国共产党党章》第十条
11.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根据规定需要报告的有关从业及其变更情况,需作为 重大事项报告。
12.领导干部本人婚姻发生变化的情况 必须 报告。
13.受撤职处分的,不仅要撤销其现任职务,应当 相应降低其级别。
14.公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央、省、市有关廉洁从政规定。因各种原因应拒收而未能拒收的礼金、礼品必须在 一个月 内按规定上交。
15.应拒收而未能拒收的礼金,不论数额大小,必须上交受礼人所在单位纪检监察组织,或当地廉政账户。
16.《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任务是维护 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
A.国家的法律 B.党员的权利 C.党组织的权利 D.17.《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 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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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对于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 严肃 处理。
19.坚持党员在党纪面前 人人平等 的原则,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
20.坚持 民主集中制 的原则,实施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和批准。
21上级党组织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作出的处理决定,下级党组织 必须执行。
22.处理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应当坚持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的原则,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
23.党员受到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一 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24.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两 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25.党员留党察看期间不改正错误或者又出现其他应受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应当给以 开除党籍 的处分。
26.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 年内不得重新入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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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对于严重违犯党纪、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领导机构,应当予以改组。
28.受到改组处理的党组织领导机构成员,除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之外,均 自然免职。
29.开除党藉 处分档次的违纪行为,不适用减轻处分的规则。
30.党员下落不明时间超过六个月的,没有严重违纪行为的,党组织应当按照党章规定对其予以 除名。
31.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党员或者党员领导干部视 直接责任者。
32.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在 一个月 内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A.B.两个月 C.三个月 D.六个月
33.不按照规定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和其他相关处理手续的,应当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 的责任。
34.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尚可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应当对其批评教育或者 延长预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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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在案件的初核、立案调查过程中,涉嫌违纪的党员能够配合调查工作,如实坦白组织已掌握的其本人主要违纪事实的,可以 从轻 处分。
必须健全举报人和证人保护制度,对 诬告陷害的 的必须严肃查处。
37.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 公共财物 是贪污。
38.构成受贿的前提条件是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39.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受财物或者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 受贿 论。
40.将索取或者非法收受、变相非法收受的财物合伙私分的,以受贿 论。
41.在经济往来中违反有关规定,给予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以财物或者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 行贿 论。A受贿 B贪污 C违反财经纪律 D
42.农村党组织、社区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中的党员从事《党纪处分条例》第九十五条规定的八项公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以 贪污 论。
43.农村党组织、社区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中的党员从事《党纪处分条例》第九十五条规定的八项公务,利用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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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以 挪用公款 论。
44.农村党组织、社区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中的党员从事《党纪处分条例》第九十五条规定的八项公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变相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以 受贿 论。
45.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工作中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在工作中徇私舞弊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46.纪律检查机关对违纪线索的初步核实的时限为 2 个月,必要时可延长一个月。重大或复杂的问题,在延长期内仍不能初核完毕的,经批准后可再适当延长。
47.《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规定,案件调查组有权按照规定程序,要求有关人员在 规定时间和规定地点 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
48.《廉政准则》指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践行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49.《廉政准则》指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清正廉洁,忠于职守,正确行使权力,始终保持 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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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廉政准则》规定,不准在离职或者退休后 三年 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51.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它既是党的 根本组织原则,也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运用。
52.《廉政准则》指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推进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的基本要求。
53.《廉政准则》指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弘扬党的优良作风,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密切联系群众。
54.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战略方针是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
55.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提供的干股,干股是指。
56.党员领导干部违反《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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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和开除党籍五种。
58.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时间超过,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59.《党章》规定: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个别酝酿、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60.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请托人财物后 的,不是违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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