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中心小学教师聘任制的利与弊_教师的利与弊
实施中心小学教师聘任制的利与弊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教师的利与弊”。
实施中小学教师聘任制的利与弊
镇宁县目前正要实施中小学教师聘任制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条件尚未成熟。如果尚未平稳过渡,就匆忙地定编制定岗位,与工资挂钩,必将爆发出很多矛盾和问题。
首先,本来希望通过聘任制的实行,实行因事设岗,竞聘上岗,有利于选贤任能,弱化人们之间目前已经过重的人身依附关系。但是在现实中,聘任制的实行,从某种程度上加大了单位领导人的权力系数,强化了人们之间目前已经过重的人身依附关系,进一步促进了“关系网”的合法发展。这必然带来两方面的不利后果:一方面造成人才管理上的各种“漏洞”,使不正之风在人才管理领域再度出现。另一方面,从涉及范围与强度、聘任制都给予单位领导又以更大的权力任人唯“贤”或任人唯“亲”,这样“以权谋私”的现象将会越发严重,精通“关系学者”,将会得其所需,而有才不善走关系者将“被权迫动”。况且聘任制的用人标准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往往并无客观的明确标准。
其次,全县教师仍存在跨乡镇借调,已经下文调动但尚未办理相关手续的仍占原乡镇编制的,现在的学校编制数是几年前县编委根据当时各校学生数进行核编的,全县各学校的学生数每年都在发生变化,有增有减,比如,原来核编时两所村级同类学校学生数相差近百人,教师编制数相差5人,而现在这两所学校学生数基本一样,要实施的聘任制却仍按原来的编制数进行聘任,这样两所学校的中级岗位数就不一样,很不合理。占编制不在岗等现象较多。如某人已通过县教科局下文从某乡镇调到另一个乡镇中心小学任校长,由于他是小学
高级教师,新调任学校高级教师超编,所以他仍在原乡镇某校高级教师岗位不足聘任。乡中心学校高级教师均拿到村级岗位缺编学校去聘任。还有上级个别领导打招呼将那个老师在哪个学校聘任等等。
再次,各学校的聘任方案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朝令夕改现象时有发生。
现在很多农村教师都有情绪,都抱怨国家政策老师对教师不公,首先是收入分配不公,每一次调资都先调公务员,最后再调教师,而且调的幅度教师都比公务员少,补发的月份也少,教师的工资一直处于偏低地位。这与《教师法》、《教育法》规定的“教师工资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工资,并逐步提高”极不相符。其次,行政部门只要当过一年半载的乡镇长、局长等,以后不再任职也能一辈子享受正局级工资待遇。而教师长年累月辛辛苦苦地在教育一线工作,具备一定的条件通过市级中级职称评委评审通过而晋升中级职称,却不能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在目前正要实施的聘任制中,有相当一部分小学高级教师不但不能进八级、九级岗位,还有可能低聘到十一级、十二级岗位,工资必然受到极大影响,这就好像在本来就比较清贫的教师雪上加霜。上级有关部门为何拿教师这样贬来贬去,难道这就是重视教育吗?难道只有这样做才能提高教育质量吗?难怪现在很多人都不愿当老师,当老师的也一有机会就改行。一个单位如果留不住人才,工作的结果是可想而知。
要真正实施聘任制,做好职级岗位管理,首先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根据目前学校已经做好的学生信息采集表,实行学校学生实名制管理,并将各学校实际学生数报县编委重新核对学校编制。
二、县、乡教育主管部门分别对所属学校现有教师的职称结构、年龄结构、学科专业结构、性别结构等进行相对合理的调整。
三、先拿个别具有代表性的学校或乡镇作试点,实施一到两年,取得一定成功经验之后,再逐步在全县实施。这样才能避免不必要的矛盾和问题的发生。
四、在实施之前,先处理好借调人员,在编不在岗人员的问题。本人认为只要先做好以上四个方面的工作,实施起来就会顺利些,少发生一些矛盾和问题。如果不通过平稳过渡,在实施条件尚未成熟就硬性实施,必将会发生一些教师与教师、教师与领导之间的矛盾,不利于学校开展工作,同时也有悖于“构建和谐社会、和谐校园”。
一个长期工作在基层的小学教师
201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