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基金监管中存在的问题_加强新农合基金监管

2020-02-26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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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基金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自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制度以来,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了有效缓解,新农合真正成为一件农民得实惠,政府得民心,医疗事业得发展的制度。但是,随着农民个人筹资标准的不断提高,国家各级财政补助越来越多,基金总量也随之增大。一些不法分子紧盯目前这一薄弱环节,使我国新农合基金监管的难度也陡然增加。

1利用发票套取基金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虚假发票套取新农合基金的现象越来越严重,并且出现专业作案、团伙作案的趋势。他们往往造出一套套虚假住院诊疗资料,包括诊断证明书、检查记录、用药清单、住院发票、出院小结等,手续样样齐全。这些虚假发票中,有本地的也有外省的,各省各医院的发票版式又不尽相同。因此,这对于大多出身于医疗专业的新农合经办机构审核结算人员来说很难辨别真伪,犯罪分子往往容易得逞。

1.1 乡村干部出具虚假证明领取补助

乡村干部出具虚假意外伤害原因证明的情况,根据新农合有关规定,有第三者责任的外伤,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都属于新农合不可报销范围。但部分乡村干部为了帮助农民获得新农合补助,授意农民歪曲受伤事实经过,并签字担保,从而使农民获得新农合补助。

1.2 部分参合农民主动挂号住院

由于新农合以统筹大病救助为主,政策重点偏向住院病人,由此,部分参合农民对于可以门诊治疗而不需要住院治疗的疾病,为了多获得新农合补助主动要求挂号住院。医疗机构滥检查、乱用药浪费基金

由于新农合病人可以获得补助,部分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趋利思想严重,诱导新农合病人不做常规检查而做特殊检查,不使用常规低价药而使用新特高价药,对新农合病人进行“小病大治”,多种高价格抗生素联合使用,滥用CT、彩超等特殊检查,还有些医疗机构只收费不服务。这些行为都是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重要原因,也无疑给新农合基金带来安全隐患。社会上甚至出现一种“参合病人比未参合病人住院医疗费用要高”的说法。新农合基金的结算支付不够完善

审核结算人员较少,没能突出其岗位必须具备的专业技能,工作责任心不强,还有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执法权不够完善。

首先是缺乏评价医务人员医疗技术水平的有效机制。病人一旦进入医院,该用什么药,该做什么检查,都是医院说了算,有些医务人员为了利益,难免出现“头痛医脚”的现象。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人手少,审核结算业务量十分巨大,又缺乏专业的财务知识培训,对发票的真假辨别能力不高。

其次是目前筹资机制不健全,基层干部收缴参合资金困难多,压力大,农民交了钱而报销不到医药费定会造成“不良影响”,因此,乡村干部在出示意外伤害证明时“不讲原则”。

再次是新农合门诊补偿偏低,一部分本可门诊治疗的病人,在医务人员的诱导和自己再三权衡“利弊”后,决定改由住院治疗,从而加重了新农合基金负担。

4在推行新农合过程中,基层政府责任心不强,不能做到以农为本

当前中央财政对新农合试点县的补助资金是以该县新农合的参合率不低于60%并且地方财政补助资金到位为前提的,这就导致了不少县为了得到国家的财政补助,有的弄虚作假,谎报参合率,有的强迫农民参保,甚至以村委会的名义为全村农民垫付资金,这种做法从表面上看是在帮助农民参加合作医疗,实际上,地方干部出于自身利益考虑,违背农民的意愿,强迫农民参加新农合。与这种“热情过度”的工作方式相反,有的基层干部在办理新农合时责任心不强、宣传不够,在农忙的时候去收费,导致不少农民因家中无人错过缴费机会而未能参加新农合。以上两种极端的方式都体现出基层政府的工作人员缺乏责任心,不能真正做到从农民的利益出发,全心全意为农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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