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地税部门代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通告_水利建设基金缴纳时间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关于地税部门代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通告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水利建设基金缴纳时间”。

关于地税部门代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通告

根据财政部、发改委、水利部《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1]2号)的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鲁政发[2011]20号)已于6月17日颁布。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缴纳的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由地方税务部门负责代收。具体通知如下:

1、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自2011年8月1日起,按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以下简称“三税”)的1%向地税部门申报缴纳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2、缴纳人应按照“三税”规定的申报期限,在办理“三税”纳税申报的同时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申报缴纳事宜。其申报表适用《附加税(费)纳税申报表》。

3、负有代扣、代收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三税”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同时负有代扣、代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义务。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2011年07月07日

http://www.daodoc.com/

《关于地税部门代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通告.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关于地税部门代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通告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水利建设基金缴纳时间 水利建设 通告 地税 水利建设基金缴纳时间 水利建设 通告 地税
[其他范文]相关推荐
    [其他范文]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