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房添意外死亡政府报告_意外死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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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徐房添意外死亡镇政府积极处理稳控报告
添宝电站职工徐房添,杨村镇紫霞村村民,男,58岁。2012年5月18日放假期间在电站下游电鱼,上午七点多出门,直至下午都没回来,后来同事沿河去寻找,发现其已经身倒河岸边,马上回电站报案,并通知电站老板。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确认徐房添已经死亡,并对现场进行了调查和拍照。并配合家属把尸体运回家中,现冰冻于龙南县殡仪馆。第二天(5月19日)电站方给其家属送上2万元人民币对家属进行安抚。经派出所调查,排除徐房添系他杀的可能,定性为意外死亡,不予立案。镇党委、政府从维护社会稳定,防止矛盾激化的角度出发,派综治维稳干部到派出所查阅调查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等了解事情经过。并及时上报县综治委、县安监局。为了避免矛盾正面激化,镇工作组分先后会见了死者家属、询问电站方处理态度。2012年5月21日,黄淑萍(副镇长,分管水利)、叶水森(司法所长、综治办副主任)、肖日亮(驻村领导)、谢建勋(安监站长、维稳信息员)、刘训康(派出所民警)、黄潮(司法员)前往死者家中慰问家属,了解到家属情绪比较激烈,强烈要求电站对徐房添死亡一事负责,并提出了50万人民币的索赔要求。之后,工作组马上又找到添宝电站法人代表邓正伟进行协商处理。电站方认为,徐房添在非工作期间内不是因为工作原因而死亡,算不上工伤,电站不承担工伤赔付责任,但愿意支付相应丧葬费及安抚费。至此,双方因责任追究以及死亡补偿问题产生较大分歧。死者家属情绪波动很大,多次到县各单位部门诉求,并强行拉闸停止了电站运营。镇政府于2012年4月24日召集双方当事人就此事进行调解,希望缩小双方分歧,平息此事。开庭调解后,死者家属要求要赔偿59万人民币,但电站方表示最多愿意支付10万人民币作为补偿,谈判因此中断,调解未能达成协议。经工作组分别对当事人双方进行利害分析,2012年4月25日,镇政府再次就此事开庭调解,双方就赔(补)偿金数额上均有让步,家属方提出至少要赔付35万人民币,而电站方表示最多只能补偿20万人民币,调解再次未能达成协议。之后,镇党委、政府一直引导当事人双方走司法途径解决。
事发至今,镇党委、政府一直以平息事态为目标,引导双方走司法途径,对双方进行说服教育与法律宣传,告知双方应理智冷静处理,不要有过激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