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服务方式(材料)_服务方式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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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服务方式
推进基层司法工作上水平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依法治省、建设法治山西的重要之年。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深化体制改革为动力,进一步做好服务转型跨越发展各项工作,进一步做好依法治省和“法治山西”建设各项工作,进一步做好保障机制建设各项工作,全面实现“四年提升争上游”,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90周年。鞭策和鼓舞着全省司法行政工作者,更加坚定了他们高举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转型跨越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信心和决心。3月7日,省司法厅“快马加鞭争上游”动员会隆重召开,在全面总结2010年度司法行政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2011年司法行政工作作出了整体规划和全面部署,明确提出“坚定信心不动摇,快马加鞭争上游”,确保“十二五”开好局、起好步,在转型跨越中实现再造一个新山西的宏伟目标。努力实现“一年开局打基础,两年推进迈大步,三年提高上台阶,四年提升争上游,五年决战创一流”的奋斗目标。切实开启新思路,扎实开创新举措,踏实干好新做法,为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全方位给力。会议结束的第二天,乡宁县司法局随及召开了“会议精神认真传达工作方案全面计划”的学习落实会议。提出不但要把会议精神学习领会好、贯彻落实好,而且要把会议精神提升好、发展好。围绕总体要求,突出中心重点,打好基础,做好新点亮点。全体干警认真学习,深刻体会,制定了《乡宁县司法局2011年度“快马加鞭争上游”司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在总结过去经验和好做法的基础上,又根据新的形势需要,完善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方法,显著工作成绩,突出工作亮点,全局考虑,周密计划。
一、创新方式,掀起法律宣传工作的新一轮高潮。
回顾乡宁县司法局的法律宣传工作,硕果累累,满载荣誉。“五五普法”以来,乡宁县司法局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对象和单位的特点,不断探索法治宣传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精心组织实施,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增强,法治宣传的覆盖面明显拓宽,影响力和感染力显著增强,法治宣传得到了全社会的广泛支持和积极参与。充分利用综治宣传月、三八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日、“5•19”法律援助宣传日、“6•25”全国土地日、“6•28”国际禁毒日、“12•4”全国法治宣传日等法律法规宣传节日进行广泛宣传;针对农村换届选举,组织人员深入各村各镇宣传《村委会组织法》《选举法》;针对甲流疫情,及时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宣传活动;在县直机关举行授课、演讲比赛、法制理念征文等活动;在农村举办《婚姻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等法律知识讲座;在学校举行“远离网吧、健康成长”千人签名活动。法制宣传工作扎实有效,多次获得上级有关部门的高度赞扬和表彰鼓励。面对振奋精神、共识凝聚、全省上下真干、实干、大干和可持续干的良好氛围,乡宁县司法局一班人决心再加大力度,坚持法律宣传的战略地位、明晰宣传思路、抓准宣传重点、搭建新的宣传平台、整合新的宣传资源。宣传与社会经济发展和保障民生的相关法律法规,围绕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开展有针对性的的主题宣传和普及性的大众宣传两结合。为此,乡宁县司法局提出了2011年度法律宣传工作的323工程,即做好三项主题宣传活动(人民调解法、法律援助、12•4);扎实搞好两项工作(启动“六五”普法、培养人民调解能手);创新利用三种载体(传统媒体、新兴媒体、户外宣传),切实做到报纸有字、广播有声,电影有影,并加强与网络媒体的合作,发挥网络媒体反应敏捷、覆盖面广、不拘形式的特点,及时向公众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增加立体化、无缝隙式宣传网络,增加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争取按照省市司法行政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干好做实新举措新做法,掀起法律宣传工作的新一轮高潮。
二、牢固构筑,铸就人民调解工作的新辉煌。
社会和谐稳定是极为重要的民生问题,也是极为重要的发展环境。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只有把“保民生、保民安、促发展”,办人民群众最关心、最需要的事情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才会不断提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和水平才会不断增强,服务转型跨越先行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才会不断提升。特别是今年1月1日人民调解法的正式实施,标志着人民调解工作从此步入了法制化、规范的发展轨道,乡宁县司法局提出了2011年人民调解工作的三大做法。
继续抓预防,实现由全面排查到主动预警的转变。大量矛盾纠纷发生在基层,大部分纠纷都是因利益诉求引发的人民内部矛盾,只有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低成本、高效率地消除矛盾,是人民调解工作的最高宗旨。全县10个乡镇分别增设一名大学生村官,担任法律服务信息联络员,建立民调先进村委,要求民调先进村委做到由专人定期排查,不定期走访。做到耳聪目明,未动先知,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牢固构筑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前沿阵地。
坚持“联动”原则,实现由单一调解向联动调解的转变。工作机制是基础,也是关键,只有健全和完善的工作机制才会形成合力,有效成功。今年经全局研究,开创了民事纠纷三级调解流程机制、绘制了民事纠纷三级调解流程图。民事纠纷先由村级治安承包人实施调解;未能调处移送乡镇矛盾排解中心调解;未能调处移送县级排解矛盾中心(矛调中心设在司法局)调解。调解成功的结案存档,一案一卷。县调解实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三级调解流程”在工作化解方式上做到了无缝衔接,贯彻了人民调解优先原则,充分发挥基层司法组织在矛盾调处中的作用,最大限度减少矛盾的升级。
开启评比制,实现由可不干到抢先干的转变。紧紧围绕省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以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程为主线,扎实搞好人民调解工作的评比,一月一报一评比一公示,对村级民调员调结一案,建议当地政府给予50-100元的补助,做到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表彰优秀,司法局将通过专访、专栏等方式在报刊、电视台、网络等媒体的重点版面和黄金时段进行特别报道,设立“优秀人民调解员”、“先进调解组织”等荣誉奖项,以鼓励在一线为调解工作付出辛勤和汗水,立下汗马功劳的个人和组织,掀起民调工作你追我赶的新局面,实现由可不干到抢先干的大转变。
三、创新方法,三项措施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新发展。
社区矫正充分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人类文明进步的要求,对于提高教育改造罪犯的质量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年,乡宁县司法局根据开拓创新,依法规范,密切协作,公开监督“四个原则,制定了新年度强化社区矫正工作的三项措施。一是成立了乡宁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组,确保落实矫正任务。各乡镇建立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由司法所长、辖区民警、村委主任、农村信息联络员、监护人组成矫正小组,“一对一”对矫正对象进行监督管理和帮助教育。在全县行政村普遍建立社区矫正工作站,吸收组织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热心社区矫正的志愿者,形成县、乡、村三级矫正工作网络。二是严格调查摸底,做到心中有数。调查摸底是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所有乡镇司法所要进行细致摸排,做到“四必访”(即新接收的矫正对象必访,特殊情况的必访,家庭出现变故的必访,重大节假日必访)和“五清楚”(即矫正对象的前科、家庭情况、婚姻状况、经济和社会关系都清楚)。三是坚持两个基本原则,妥善处理矫正对象的后顾之优。在矫正工作中,坚持人性化、亲情化原则,正常对待矫正个体,正确看待矫正对象,为有困难的矫正对象解决困难,给有劳动能力的联系再就业或提供就业培训,无论在生活上还是工作上都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四、转变职能,为转型跨越提供坚强保证。
群众的需要是司法工作的第一选择,群众的要求是司法工作的第一要义,更加方便快捷地为群众的需要和要求提供便利和帮助,是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基本方法,也是新形式下为转型跨越提供坚强保证的基础和前提。今年,司法局把提高法律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列为年终司法行政工作考核评比的重要内容,制定了2011年度乡宁县司法局法律服务三个新目标、三个新做法。
一是队伍建设要进一步深化。全局的法律服务人员和法律援助工作者要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对构建“法治山西”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为构建和谐社会,为转型跨越发展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切实增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队伍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将队伍建设深化到一个新的高度。二是服务能力要进一步增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要坚持贯彻执政为民、服务百姓的服务理念,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完善措施,坚定信心,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和谐稳定的中心,进一步将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全面提高社会公信力,全面扩大服务面,全面增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三是服务成效要进一步显著。要进一步发挥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在促进司法公平公正、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和工作优势,以人民群众最关心,最需的问题为着力点和切入点,加快推进社会转型跨越发展,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通过服务提高实践能力、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让服务成效进一步显著。
推行“代受理”服务方式。为解决困难群众咨询和申请不便的问题,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委托县里条件较好,实力较强的律师事务所及局里的公证处,设立法律援助接待“窗口”,代为进行法律援助宣传,接受法律援助申请,方便广大人民群众就近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推出“点援制”办案方法。针对专业性要求较高的特殊案件,全县法律援助机构在接待场所设置法律援助律师花名册,供受援群众挑选案件承办人,满足群众选择承办人的要求。
开通“无障碍通道”。使咨询对象不需要跑多个部门,就能及时得到法律解答,老、弱、病、残、经济困难的弱势群体能及时得到法律援助,既简化办案程序,又提高办案效率。司法局开辟 “无障碍通道”。凡是老、弱、病、残、经济困难的咨询者打来的电话,无论与法律援助有无关系,法律援助中心都指派工作人员到其家中,为他们提供法律服务或告知其应找的单位或部门。
五、科学规划,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
为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提高乡宁县司法行政工作整体水平,去年,全县三个乡镇的司法所建设专项资金,均由国家统一拨付,目前已全部到位。今年计划所有乡镇的司法所建设以司法“业务用房”为中心,科学制定建设规划,做好项目规划设计,争取纳入政投资项目。实现所所“有人员、有房子、有牌子、有制度”。同时大力加强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技术在司法行政工作中方便快捷的作用,争取做到保障向基层倾斜,优惠向基层倾斜,把基层工作的整体环境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上。
过去的一年,乡宁县司法局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年初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的部署,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行三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三个年”活动。人民调解工作不断强化,社区矫正工作切实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新突破,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全面实现了“目标预期”两统一。展望未来,“十二五”规划的宏伟蓝图令人鼓舞,转型跨越发展时不我待,乡宁县司法局将继续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2011年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为纲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努力提升法律服务工作、大力提升人民调解工作,用力提升社区矫正及安置需教工作,强力提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着力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扎实提升司法行政基
层基础建设工作。以昂扬的斗志、开拓的精神,抢抓机遇、乘势而上,齐心协力,快马加鞭,为“十二五”规划开好头,为转型跨越谱新章,为再造一个新山西而努力奋斗。(乡宁县司法局局长 岳小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