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集中采购工作日常管理规范_医院日常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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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工作日常管理规范
1、由各医疗单位采购点将院内各类采购物(药品、耗材、器械等)分类汇总统计。充分征求使用科室及主管部门意见,进行必要的修改,明确采购物品使用要求、质量、规格等,提出使用条件。
2、统计全院前一年各采购物的实际用量以及预计今年的增长量,提出年采购计划。
3、各医疗单位各自编制一份采购目录,结合本院采购计划和要求、统一交由总公司汇总,编制统一采购目录。
4、各医疗单位根据以往的实际情况以及采购时间总结出最低采购量和最高采购量,方便制定采购时间及采购量、控制采购次数。采购少量药品(低于5盒的采购单位),各医疗单位要上报公司统一采购,由各医疗单位到公司提货。
5、公司采购物品均不含税款,各医疗单位如需开票,另算税款。
6、各医疗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包含入库、出库、物资保管、实物账管、物资盘点等管理制度。由总公司负责监督指导。
7、具体采购工作流程:
7.1、请购人员依存量管制基准预算,库存情况计算出请购数量,并按公司统一采购申请表填制,请购经主管审核后依请购核定权限呈交公司(联系QQ)由总公司采购部登记。上报时间统一安排。根据总公司回执单确认其采购项目,配置完成正常情况下配送时间不超过10天。
7.2、总公司可根据各医疗单位采购申请情况,采购同一品牌、不同厂家的产品。
7..3、紧急请购时,由请购部门于请购单的{备注栏}中说明原因,并加注{紧急采购}.8、申请部门应按照已办妥收料的请购单连同进货验收单送采购部门,经与发票核对无误,主管审核后送财务部门.9、财务部门应按付款管理规定办妥付款手续.10、短交补足者,物料部门应依照实收数量,进行整理付款.11、超交应经主管核示始得依照实收数量,进行整理付款,否则仅依订货数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