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泸州港多用途码头二期工程涉河建设方案的批复_泸州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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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行政许可决定
长许可[2007]123号
关于泸州港多用途码头二期工程
涉河建设方案的批复
四川省水利厅:
你厅报送的《四川省水利厅关于请求审批泸州港多用途码头二期工程涉河建设方案的请示》(川水[2007]5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码头二期工程涉河建设方案批复如下:
一、同意四川长通港口有限公司在泸州泰安长江大桥下游约875米处的长江左岸建设泸州港多用途码头二期工程。拟建工程建设规模为新建1000吨级泊位2个,使用长江岸线223.70米。
二、基本同意《泸州港多用途码头二期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所推荐的工程总平面布置方案二和相应水工建筑物结构设计。拟建二期泊位前沿线沿一期码头前沿线向上游顺延30.00米后呈170°交角折线布置,前方工作平台长228.00米,总宽28.00米,平台面高程239.50米(1956年黄海高程,下同),其中前平台宽14.50米,采用框架结构,基础采用直径1.50米的钻孔灌注桩;后平台宽13.50米,采用排架结构,基础采用直径1.20米的钻孔灌注桩。前方工作平台与后方堆场间设两座栈桥相连,长分别为52.65米、24.10米,宽均为20.00米,采用钢筋砼排架结构。码头后方堆场前沿顺地形呈折线布置,采用混凝土实体挡墙结构,堆场高程240.00米。
拟建二期工程码头平台和后陆域前沿主要控制点坐标(北京坐标系)为:
码头工作平台前沿主要控制点坐标: C’点:X=96715.0433,Y=52098.2013; C点:X=96692.0620,Y=52078.9177; B点:X=96764.8361,Y=52139.9825。陆域堆场挡土墙前沿主要控制点坐标: B’点:X=96735.0604,Y=51994.9001; E点:X=96602.8361,Y=51883.9508; F点:X=96518.2245,Y=51710.4713。
三、下阶段,应进一步优化拟建工程设计,加大栈桥排架间距,并尽可能减少堆场的回填量,减小工程对河道行洪的影响。
四、工程建设单位应重视河道保护工作,施工期间禁止向河道内倾倒建筑垃圾或施工弃渣;工程建设及运行期间,应加强工程河段的监测,必要时采取措施,确保拟建工程运行和防洪安全。
五、鉴于拟建码头工程按照2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低于沪州市城市防洪标准,建设单位应充分认识工程安全风险,并制定防汛应急预案,报当地防汛指挥部门批准。工程建设和运行期间,建设单位须承担工程占用岸线范围的防洪义务,接受河道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六、该工程的施工设计文件须报你厅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工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