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道德数字部分考点[推荐]_职业道德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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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
2.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填写注册登记表,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向单位所在地或所属部门、系统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 4.持证人员离开会计岗位超过6个月的,应当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备案
5.持证人员在同一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内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自离开原工作单位之日起90日内,填写调转登记表,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调入单位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办理调转登记 6.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政府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以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7.《刑法》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对依法履行职责、地址为范会计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情节恶劣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
8.银行为存款人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的,应自开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
9.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办理付款业务
10.存款人发生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或被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终止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户银行提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申请
11.存款人需要重新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应在撤销其原基本存款账户后10日内申请重新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12.银行对一年未发生收付活动且未欠开户银行债务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应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应通知单位自发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未划转款项列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 13.中国人民银行应于2个工作日内对银行报送的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资料的合规性以及唯一性进行核审,符合开户条件的,予以核准
14.单位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每笔超过5万元的,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具体付款依据
15.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档案的保管期限为银行结算账户撤消后10年
16.c存款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存款人地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的变更事项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银行的,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的罚款
17.违反规定为存款人多头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应当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18.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签章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19.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提示付款期限是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
20.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应当按照票面金额向出票人收取5‰(万分之五)的手续费
21.持卡人在还清信用卡的全部交易款项、透支本息和有关费用后,信用卡账户2年(含)以上未发生交易的,可以申请办理销户
22.单位卡不得用于10万元以上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款项的结算 23.准贷记卡的透支期限最长为60天
24.贷记卡的首月最低还款额不得低于其当月透支余额的10% 25.待机卡持卡人非现金交易享受的免息还款期最长为60天
26.企业利用废水、废气、废渣等废弃物为主要原材料进行生产的,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可在5年内减征或免征所得税
27.《营业税暂行条列》规定,按照纳税的起征点为月营业额200元至8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营业额50元
28.根据现行增值税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支的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并在通过认证的当月申报抵扣
29.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属于小规模纳税人 30.居民用煤炭制品适用于13%的低税率
31.增值税的纳税人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32.增值税的纳税人以1日、3日、5日、10日或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日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冰洁情商余额应纳税款
33.消费税的纳税人进口应纳税消费品,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34.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必须在年终了后45天内,将本年度纳税申请表和财务决算报表,报送当地主管税务机关
35.企业所得税按月或季预缴的,应当自月份或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请表,预缴税款
36.对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
37.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38.在缴纳个人所得税过程中,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的税款,其应纳税款仍然由纳税人缴纳,扣缴义务人应承担应扣未扣税款50%以上到3倍的罚款
39.在缴纳个人所得税过程中,扣缴义务人每月缩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请表
40.公益性捐赠支出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不得作为所得税的扣除项目
41.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不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税务机关依法核发扣缴税款登记证件
42.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请办理税务登记
43.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44.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45.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税务登记申报之日起30日内审核完毕,对于符合规定的纳税人予以登记,发给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
46.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管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批准或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管理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47.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在项目完工、离开中国前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48.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应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登记
49.税务机关依据《纳税人税种登记表》所填写的项目,自受理之日起3日内进行税种登记 50.对于已开具的发票存根银联和发票登记薄应当保存5年
51.如果纳税人在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实施后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交纳了税款,税务机关应按规定在收到税款或银行转回的税票后24小时内解除税收保全
52.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当自本级政府预算之日起30日内,批复本级各部门预算 53.各部门应当自本级财政部门本级部门预算之日起15日内,批复所属各单位预算
54.甲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技术方面的专业人员,要求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不得少于职工总数的70%,具有高级职称的不得少于职工总数的20%
55.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具有法人资格,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以上 56..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技术方面的专业人员,要求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不得少于职工总数的50%,具有高级职称的不得少于职工总数的10%
57.采购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的,自招标文件开始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58.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公布投标人资格条件,资格预审公告的期限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59.财政支出中,单件物品或单项服务购买额不足10万元人民币的购买支出应采用财政直接支付程序 60.企业和其他组织的原始凭证保管期限一般为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