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食品安全问题成为社会冲突的思考_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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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食品安全问题成为社会冲突的思考
沈泽如
(西南交通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四川 成都 610031)
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食品安全问题日益突出,甚至连人们日常的油、盐、酱、醋、茶也与“毒”结缘,严重危害到人们的身心健康,使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产生了恐慌,对其生产企业产生了信任危机,使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产生了矛盾和抵制情绪,从而引发新的社会冲突,导致和谐社会的建设和经济发展滞缓。
关键词: 食品安全;社会冲突;经济发展;突出;健康;矛盾
从古至今,都是“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问题的日益严重化,使得广大民众不得不借助群体性事件与力量来引起相关部门和媒介的高度关注,从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虽然,有关食品安全的问题早已经在各国政府,乃至民众中引起注意和有所防范,但还没有上升到更高的层面,没能引起足够的重视。事实上,人们一直认为社会冲突的主要根源在于宗教派别之争、能源之争、民族矛盾之间的战争与自然灾害等方面。殊不知,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社会冲突的内容和形式也在不断发生变化。一系列的食品安全问题已经影响到人们健康的指数。可以直言不讳地讲,食品安全问题如果仍然得不到很好地解决,必将引发更多的社会矛盾,加剧社会冲突。因此,食品安全问题不容我们再继续忽视,我们应该全局出制定相匹配的长效机制,并作好长远打算,打一场没有硝烟的持久战;并要果断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来化解食品安全问题所带来的经济损失和消除国际的、国内的、社会的负面影响,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创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一、日趋严峻的食品安全形势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现状,实在是令老百姓无限担忧,今天检测出苏丹红,明天又报道瘦肉精,毒白菜、毒黄瓜、毒米、毒面、毒油、毒盐、毒茶、毒酒„„,老百姓开门见天的油、盐、酱、醋、茶,也件件都与“毒”结缘,这如何让我们有心情享受生活、品味佳肴、欣赏美景呢?现在食品安全问题的情形,采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副司长王步步的话来说就是“形势比较严峻,问题比较突出,已经成为全社会的热点;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引起了老百姓的恐慌,直接损害了我国的国际形象”。具体来讲,食品安全问题凸出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食品安全问题俨然影响到国民的健康生活
根据目前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食品安全(food safety)是指食物中有毒、有害物
质对人体健康影响的公共卫生问题。换句话说,食品安全就是要求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水准,并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的急性、亚急性或慢性的危害。同时,食品安全不仅涉及到食品加工、存储、销售等环节,而且还要确保食品卫生及食用安全、降低疾病隐患、防范食物中毒等多个社会领域。
但是,事与愿违,食品安全问题频频爆料,给人们在心理上造成一定程度上的“恐慌”心理,已然成为公众的一块“心病”。来自《小康》杂志社联合清华大学媒介调查实验室对全国12个城市开展公众安全感调查显示,食品安全以占72%的比例位居公众最担心的安全问题之首,并且其中有超过半数的人表示,会常常因为儿童吃哪个牌子的奶粉,我们吃什么肉类、蔬菜、水果,喝什么饮料等才是安全的问题而颇感焦虑。据不久前的调查统计发现,在我国公民中,大约有15%的人是健康的,15%的人非健康,70%的人基本上呈亚健康状态。就当前而言,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提升国民健康水平所面临的一个巨大挑战。
(二)食品安全问题已经影响到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
根据食品安全检测(Food Safety and Inspection)报告组调查发现,我国存在这样的一些主要食品安全问题,如农药残留、兽药残留、天然毒素、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等引起的化学性污染;微生物引起的食源性疾病;以及非法过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正因如此,人们对自己本国内的食品不放心,宁可花高价去购买进口的日用商品。以奶粉为例,中投顾问发布的《2009-2012年中国奶粉市场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显示,目前洋奶粉已经在中国高端市场占领了85%份额。从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之后,“洋奶粉”每次提价幅度均在10%左右。“洋奶粉”在中国涨价几乎处于野蛮生长的状态。究其原因,经专家分析指出,由于近年来,国产奶粉质量问题频发,使我国消费者产生“崇洋”心态,而“洋奶粉”的生产商和销售方则很好地利用了这种心理,采取了相应的营销策略,让我国消费者心甘情愿地争相购买。而国内的奶乳业市场却大大缩水,导致很多企业转行,甚至倒闭。
(三)透过食品安全问题,暴露出一系列的社会弊端
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真是层出不穷,真让老百姓担心“以食为天”的这片“天”的安全性。尤其是以儿童和青少年为主要消费群体的食物、营养品、保健品被添加大量的色素、超标的防腐剂以及各类致癌物质,导致下一代的身心健康受到严重摧残,如出现儿童生理早熟、遗传基因紊乱、大头娃娃、畸形婴幼儿、儿童肥胖病等症状。在搜狐网上开展的一项关于食品安全的调查结果表明:最让消费者深恶痛绝的食品安全问题是劣质奶粉以及小杯装果冻致婴儿死亡事件。在接受调查的消费者中,有68%的人对当前的消费环境没有安全感;占84%的消费者认为提供安全的食品是企业最基本的义务和
社会责任。现在民众普遍认为,食品安全问题,固然与企业生产、销售环节监管滞后,甚至出现“漏洞”和“真空地带”紧密相关,但主要的问题还是源于一些企业利欲熏心、道德沦丧,缺乏最起码的公众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而政府的职能部门、食品监管部门、食品检测部门总是在事态已经相当严重时才出来善后。这折射出他们没有把日常的监管工作真正落实到位,很多时候是在迫于舆论压力的情况之下,实行例行检查,使本该严格的生产监管流于形式或者故意“放水”。所以,给不法分子钻了空子。甚至不排除个别部门及其领导失职,滥用职权,贪污受贿,导致监管不严,缺乏对大众的安全负责的责任意识和最起码的道德良知,使不法分子在高额经济利益的驱动下,投机专营,使得食品安全隐患防不胜防。当然,客观地讲也有检测标准、检测手段和技术有限的问题,但这是可以通过培训检测技术人员,完善检测标准,从而提高检测技术水平来避免的。
(四)食品安全问题无小事
其实,我们心里都清楚被曝光的食品安全事件仅仅只是浮出水面的“冰山一角”而已,而且这些企业毕竟还算是比较“规范的、诚信度比较高的企业”,试想这些企业尚且如此,那无数的小企业、小作坊所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就更不用说。虽然,科技的进步与发展给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带来很多的变化,包括制造出很多的转基因食品、合成高级的营养品和工农业产品;但是,最近一二十年来,一系列的食品安全问题在考验着公众的耐性,企业的诚信。食品安全问题让人们对赖以生存的瓜果蔬菜失去了舒适感、安全感。原本是为了提高人们生活质量的各类产品却成为慢性“毒药”和诱发疾病的导火索;而用来强身健体的保健品、营养品、护肤美容食品等却演变成致人死亡的催化剂。如果这样下去,公众安全感何在,必将引起全社会的信任危机;同时,难免会对相关职能部门产生抗议与冲突,严重时甚至危及到国家的稳定和公共安全,进而影响到经济发展的有利环境。准确地讲,食品安全能够引起全球和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它不是一件坏事,这正是体现了人们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和向往,是一个社会物质文明、精神文明进步的表现。食品安全问题,从社会学的角度讲,它涉及到个人、家庭、企业、社会的各个领域,各个层面,如个体的健康、家庭的幸福、企业的经营管理、社会对公民的责任与义务,等等。从经济学角度讲,它涉及到企业的生存发展、国民的经济收入与分配、消费动态等问题。
俗话说得的好,“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当前,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是老百姓最为关注的重大的民生问题,它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根本利益。每一次食品安全事故,无不牵动着民众敏感的神经,令他们忧心忡忡、忐忑不安,受着身心与肉体的双重折磨。食品生产过程的安全监管不到位,无疑让老百姓基本的日常生活失去幸福感和
安全感。所以,要确保让百姓吃得放心,吃得开心,有效防范不安全食品进入人们的口中,最根本的解决办法就是要求有关部门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首位来抓,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法》,制定比较严格的食品安全生产检测程序,采用先进的检测手段,加大力度、集中打击、整治非法添加和违法生产加工等不法行为,并且要更进一步细化、深化和落实食品安全工作细则,使人民群众不再受到“‘食’面埋伏”之苦!
(五)食品安全问题对经济社会发展起着严重的阻碍作用
在和平时期,人们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工作、学习、享受人生的层面上,几乎人人都希望健康长寿,这既是在情理之中的事情,也是大家的普遍心理。但是,食品安全问题却让人们的美好愿望难以实现,不仅如此,甚至还危及到人们的身体健康。虽然,目前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还只是发生在小范围内,参与的人群也还是少数,政府的解决方案基本上还处于可控阶段。然而,随着国民维权意识、安全意识的提高,我们有理由相信,会有更多的公民自觉自发参与到维护食品安全问题上来。如果政府和有关部门还是不能很好地遏制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那么长时间累积的怨恨、矛盾超过冲突的堤坝防线,集中爆发社会冲突是在所难免的。到那时,稳定的社会局面没有了,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必遭受重创,甚至倒退。所以,我们要正视和面对食品安全问题并分析其隐患因素,切实找到妥善解决问题、化解老百姓与不法食品生产者、销售商等之间的矛盾,不让事态进一步恶化,加剧社会矛盾。
二、关于食品安全问题的哲学思考
(一)矛盾的对立统一性:消费者和生产销售者之间的利益冲突,在一定条件是相互转化的,应该换位思考。
食品安全牵涉到社会两大类主体的利益:消费者和生产销售者。毫无疑问广大消费者的利益是代表着大多数人的权益,属于正当的利益,也体现了社会学中的群体性利益分配原则;然而,生产销售者他们也是社会中的一员,他们在社会中只是由于分工不同,暂时与消费者人群分离,即他们同时兼有两种对立的身份:既是消费者又是生产者。所以说食品安全牵涉到所有人的经济利益,并统一于社会利益之中。因此,食品安全问题是直接或者间接关系着每一个公民的切身利益和身心健康,可以说食品安全,人人有关,人人有责,每个人都不能置身事外。另外,我们应该通过各种宣传、教育来使他们明白他们的行为必然是害人害己,并且一旦查处还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良心的谴责。
(二)事物的变化都是量变到质变引起的:应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食品安全问题并不是说在过去几十年才开始出现的,而是由于过去信息不对称,媒介的力量有限,加之工农业生产技术水平有限,经济的发展规模还比较小,所以问题没有像现在这样大规模地、成批量地披露出来。那时候食品安全问题主要是以次充好,假冒伪劣商品者居多,对人体的危害程度还不算大,基本上还处于量变的积累阶段。这个时期,如果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力度纠正食品安全中的不良行为,也许今天的食品安全问题就不会越演越烈,以至于发展到一发不可收拾的地步。熟话说:一本万利。在利益面前人们胆大妄为,不惜铤而走险,就是由于没有遏止住这种恶势头,才有今日大量毒食品流进市场的现象。因此,前车之鉴,在处理食品安全的问题上我们应该未雨绸缪,不要做“事后诸葛”才好。
(三)辨证地看待食品安全问题,为进一步提高我国食品质量、净化食品市场、增强国际竞争力提供改革良机。
随着食品安全问题的凸显,为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机制创造了条件,为我国经济转型带来了重要契机。
首先,食品安全问题已是社会的热点话题和人们日常关注的焦点。正是迫于这样的情形,政府职能部门才能将压力转变成工作的动力,积极应对食品安全问题。毕竟,食品安全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解决这一问题是从人最本质的利益出发,维护人最根本权利——生存权,这是非常契合我国政府提出的“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自然辩证法原理的。
其次,辩证地看待食品安全问题,是我们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出发点。正如黑格尔的名言“存在就是合理”。食品安全问题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产物,它的存在有其历史的必然性。它是人劣根性的必然反应,它暴露出人性利己不利他的弱点和阴暗面,说明我们的国民教育还要大大加强,国民的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升。另外,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也反映出:(1)我国社会经济体制和法律制度还不健全、还不完备;(2)政府对企业生产监督的力度不够;(3)企业家个人的良知泯灭、自律性差,缺乏对公众的责任心。俗话说,人最大的恐惧来之无知,最大的敌人来之无形。既然问题出来了,我们就转守为攻,主动出击,有目标,有针对性地应对自如,并且可以积累经验,杀一儆百,有效防患于未然。
最后,我们的政府正在为此积极应对,并通过开展国际间的交流来汲取经验。国际食品安全论坛已在北京连续成功主办了三届。今年的4月19-20日的会议是以“共
享全球经验、保障食品安全、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此次大会汇聚众多国际一流专家的智慧,能有效导入国际先进的食品安全管理及预防理念,并与国际食品企业开展交流有关食品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为政府、经济界、科技界、工业界的专家提供交流、学习与沟通的高端平台,目的是使我国食品安全事业获得好的发展和成就。同时,政府也在积极作为,寻找突破口,如今年针对食品安全问题最为突出的六个方面正在进行专项整治。
通过政府整治、群众的自发监督检举、社会学家的广泛呼吁,经济学家的大力支持,以及其他来自社会各界的努力,我们相信食品安全问题是能够得到很好掌控的。
三、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几点建议
频频爆料的食品安全问题,已经给我们的经济学家敲响了警钟,高端的食品市场被“洋流化”,大把的人民币流入外人“田”,长此以往,我们如何保持市场经济的健康、稳步前进的步伐?是值得我们深思和反省的问题。为此,我从建设经济的角度出发提出几点建议:
(一)正本清源:严控生产许可证的颁发数量和严格通过生产年检的手续,取缔劣质企业,促进企业食品优化升级,扶持优质企业。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大家对于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应当从源头着手,目前公认的一种观点是:安全的食品是生产出来的,不是靠监管出来的,更不是检测出来的。而我国食品质量安全的根由在于食品加工企业,所以应该从源头上把好产品质量安全关。国家质检总局从酱、米、面粉、油、醋等五类食品安全入手,进行抽样检查,结果表明:全国这五类食品生产企业平均合格率为59.9—60%。针对这一严重的不合格现象,国家质检总局给出了合理的解释,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绝大多数食品生产企业规模过小,基本上属于家庭作坊式的,根本不具备生产的工艺、设备和条件,所以也无法保证食品生产安全和检验能力。因此我们应该促进食品产业优化升级,取缔劣质企业,扶持优质企业。而目前我们食品行业的准入许可程序简单、门槛较低,导致规模小,分布广而散,加大了执法监管部门执法的难度,出现质检监管疏漏和空挡在所难免。以生猪养殖为例,美国养殖规模在500头以上的养殖户所提供的生猪出栏量占到全国的96.6%,而我国养殖规模在500头以上养殖户仅占全国的31.5%。所以,取缔和逐渐淘汰小作坊加工,有利于形成产业规模,提高生产效率,便于市场监管,随时查清食品来源渠道,及时对不合格产品进行集中处理,减少对大众的危害。
(二)严厉打击不法分子,相应提高企业领导的素质和道德水平,增强其社会责任感。
食品安全问题有其矛盾的特殊性,可以说人为的因素占到99.9%以上。而企业的主要领导或者直接负责人是担负食品安全的主体,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俗话说: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所以要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应该首先从提高企业领导者的道德素质、管理水平抓起。国家有关部门应该加强对他们的监管、培训、教育,让他们明确国家的政策法规,增强其社会责任感、荣誉感。
(三)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加大媒体披露力度,使公众切实拥有知情权,监督权。
食品安全问题说到底,是一个有关于道德的问题、诚信的问题、良知的问题。当前由食品安全引起食品行业的诚信问题,让人们深感失望。食品生产的过程几乎没法做到时时刻刻监管,这主要依靠生产者的诚信和自律来约束和抵制不正之风的诱惑。为了鼓励企业诚实经营、合法生产,国家应该加大考核力度,然后给与一定的物质或者政策性奖励,同时,借助媒体广为宣传,并建立诚信档案,使公众切实拥有知情权,监督权。目前,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处于自身的而不负责任的考虑,往往隐瞒不报、延迟报道公布、甚至为撇清责任,为不法商家开脱。鉴于此,老百姓需要在第一时间得到告知,特别是在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时,信息的透明度更加重要,相关部门应该与媒体广泛合作,建立起信息发布的长效机制。一旦查出违法生产者,就该披露曝光,决不姑息,并相应地追究责任人。对于参与其作假的工作人员也不能放过,他们就是帮凶,就是助纣为虐。相反,如果有检举者应该给与奖励,并保护其人身安全,打消他们的顾虑。
(四)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行规,发挥行会的积极作用。
中国人最讲究家法帮规,制定行业行规,有利于行业自律。虽说现在是依法治国,但也有法做不到的地方。鉴于食品安全事件多发的态势,部分行业已经在积极探索和思考“如何通过加强行业自律来确保食品安全”的问题。如艺康集团在北京发起成立“诚信自律联盟”,旨在分享和维护食品安全的经验,并致力于推动本行业内所有企业承担起食品安全的社会责任和发挥行会的积极作用。
(五)应与国际食品安全要求接轨。
鉴于食品对于人体作用的特殊性,有些需要长时间的食用,才会爆发出它的问题。但是一旦集体出现或者大范围出现不适的症状,后果已经非常严重或者为时已晚了,导致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了。如因食用劣质奶粉导致出现“大头娃
娃”,使多少个孩子、家庭受到巨大伤害。另外,现在市场比较繁荣,国际国内的食物新品种越来越多,可以说是日新月异,层出不穷,花样百出。要检测这类食品对人体是否有危害,需要长时间考察才会有结果。但我们如果与国际食品安全要求接轨,可以借鉴其先进经验,引进先进的检测技术和手段,获得更加、精确的检测数据,使之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节约成本,缩短时间,减少隐患,少走弯路。
(六)执法监管部门应廉洁自律,提高自身的执法能力和技术水平。
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除了始作俑者的生产商之外,还有执法监管部门也应该负有重大责任。食品安全工作为什么进展滞缓,为什么许多食品安全事件不是他们检测出来,而是媒体曝光之后,他们才出来开会总结,搞形式主义,大放“马后炮”,充当“事后诸葛军师”„„。究其根源,首先与执法部门内部人员腐败、失责失职有重大干系;其次是执法部门人员素质不高,检测技术和程序不科学、不合格,执法能力不强等多种因素综合所致。因此,上级主管部门应该规范、管理下属执法部门,把责任落实到位,同时加强廉洁自律,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和工作作风。对于,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者应当严查严办。
当然,食品安全问题是社会发展的产物,它的出现必将成为社会冲突的新源头。但我们不需要恐慌,规避它的危害。事实上,它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社会的进步。伴随着社会文明的发展,人们对生活品质的标准要求也随之提高,因此对我们生活关系密切的食品安全问题必然高度重视与关注,这是一种正常的社会化、人性化的反应。只有当我们明确了矛盾冲突的双重性,我们才能有积极的心态面对当前的问题。正如科塞所说,“社会冲突绝不是一种相互毁坏一切的、消极的因素,而是能够对社会结构的重组、保持群体和集体的团结一致、巩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控制社会变迁等起重要作用„„。”所以,辨证地认识食品安全的问题成为社会冲突的趋势,有助于我们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化解社会矛盾;有利于建立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推动我国经济健康转型。
本文仅仅从哲学、社会学、经济学的视角为主来探讨食品安全问题的严重性,旨在希望能引起有关人士高度关注我们国民的健康,让大家吃得放心,吃得开心,吃出幸福与平安。
参考文献
[1][美]刘易斯﹒科塞.社会冲突的功能[M].孙立平,等译.北京: 华夏出版社,1989.[2]孙嘉明等.全球社会学[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3][美]戴维﹒波普诺.社会学[M].李强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4]朱力.中国社会风险解析:群体性事件的社会冲突性质[J].学海,2009,(1).(注:沈泽如,女,1979年8月10日出生,现系西南交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11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师从王伯鲁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