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规划[推荐]_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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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015年常熟市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规划
常发(2011)56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及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巩固和发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不断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11~2015 年常熟市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扎实推进“党建工作创优工程”,积极构建城乡统筹基层党建新格局,切实有效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为常熟市实现转型升级、跨越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目标任务
经过五年努力,全市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体系更加完善、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工作格局更加开放、资源整合更加有效、服务发展更加有力,科学化水平全面提升,大多数基层党组织达到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发展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要求,基本实现党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党员队伍有效管理、党员素质能力有效提升、基层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增强的目标。
1.基层组织体系进一步健全。组织设置完善,组织架构科学严密,实现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党的工作、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组织、哪里有党组织哪里就有健全的组织生活和党组织作用的充分发挥。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带动其他各类基层组织建设机制完善,成效明显。
2.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素质进一步增强。选人渠道拓宽,选拔方式改进,思想政治和能力建设加强,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基层党组织书记做到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核心作用切实发挥,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强战斗堡垒。
3.党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发展党员工作不断改进,党员经常受教育、永葆先进性长效机制更加完善,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得到新的发展,广大党员成为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的先进分子。
4.党内基层民主进一步完善。民主集中制得到切实贯彻,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更加健全,党员主体作用充分发挥,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的氛围更加浓厚。
5.城乡基层党建进一步统筹发展。城乡党的基层组织互帮互助机制和党员动态管理机制不断健全。不同领域党建工作协调发展,与城乡一体化要求相适应的制度体系得到完善,城乡基层党组织共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的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基本形成。
三、主要措施
1.以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为核心,坚持不懈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党员干部头脑
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坚持以学习为组织建设的重要特征、以学习为组织活动的重要内容、以学习为提高组织战斗力的重要途径,认真组织广大基层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各方面知识。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真正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切实提高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建立健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长效机制。坚持着眼于新的发展实践,进一步做好已出台政策文件、制度成果的修订完善和衔接配套工作。深入总结学习实践活动服务基层群众、考核评价干部、加强基层组织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建立健全有利于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发展的机制和制度措施。加强制度执行力建设,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使制度效能得到充分发挥。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紧紧围绕“当先锋促转型,作表率促和谐,争创全省科学发展示范区”主题,以“五个好”、“五带头”为基本要求,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优秀共产党员活动。大力实施共产党员关爱帮扶生活困难群众行动和党组织服务创新创业行动。注重工作机制创新,把有效做法制度化、成功经验机制化,健全创先争优长效机制。
2.以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为重点,切实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
创新培养选拔机制。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着力培养造就高素质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加强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党务书记和企业党工委专职副书记。设管理区的镇(新区)要在管理区明确从事党务工作的专职委员。到“十二五”末,全市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中年龄在50岁以下的达到80%,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达到90%,党政领导班子中至少配备1名女干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达到75%,委员中至少有1名女性。积极推行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兼任村委会主任、社区居委会主任。积极推进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非业主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兼任企业工会主席工作。加大后备干部培养力度,深化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研究制定吸引大学生在基层工作的激励政策。
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建立健全基层干部分级培训体系。依托各级党校认真实施新农村建设带头人科学发展能力培训、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书记素质提升培训等培训项目。组织和谐社区带头人培训,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境外培训。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市级以上的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在村、社区工作大学生党员一般不少于3天;对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每年进行集中轮训和专题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天。积极推行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务工作者职业资格认证工作。探索开展社区党务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试点。因地制宜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强化管理监督机制。研究制定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岗位目标责任制度和工作实绩考核办法。积极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向镇(管理区)党(工)委和党员群众双向承诺、双向述职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深入开展党员、群众对村和社区干部满意度测评工作。建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务工作者人才库。健全村、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书记备案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建立完善不合格村、社区干部退出机制。
3.以增强基层组织的生机活力为目标,着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调整完善基层党组织设置。在以地域、单位为主设置基层党组织基础上,按照有利于党员参加活动、党组织发挥作用的要求,探索完善基层党组织设置形式。加强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建设。到“十二五”末,实现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应建已建率动态保持100%,有党员的非公有制企业党的组织全覆盖,没有党员的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工作全覆盖。加强在大型社区特别是拆迁安置社区等建立完善党组织工作。积极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部门的基层组织建设。探索加强在农村合作组织的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改进基层党组织工作方式。扩大基层党组织活动的开放性,广泛吸纳群众参与党建工作,积极推进党群互动。完善党小组、党员示范户等设置形式,使党的活动覆盖所有党员。改进基层党组织领导方式,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向心力。注重以党建文化丰富基层党组织活动的内涵,大力培育和弘扬各领域党建文化。
创新基层党组织活动载体。在农村、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等党建工作中全面推进“先锋工程”建设,深入推进“科学发展争一流”活动。在农村基层党组织,推广常德盛“乡情工作法”,深化“学习蒋巷村、建设新农村”活动;在社区党组织,推广陆仁华“仁爱工作法”,重点开展好争创“和谐文明社区”、争当“爱民模范”等活动;在机关党组织,重点开展好“公仆杯”竞赛、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和争当“基层满意党员公务员”等活动;在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推广陈惠芬“融和工作法”,重点开展好党组织“服务发展行动计划”、“双支持双争创”、党建工作评议等活动,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社会组织党组织要深入实施以“公平正义、诚信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公信力工程”。教育、科技、卫生、文化等其他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各自特点,创新活动载体,为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供舞台。
4.以强化教育管理服务为抓手,进一步抓好党员队伍建设 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方针,始终把质量放在首位。强化宏观调控,科学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每年新发展的党员中,35岁以下的占75%以上,女党员占30%以上,生产工作一线的占55%以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占90%以上,其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50%以上。加大在非公企业中发展党员力度,努力实现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均有党员。支持和指导共青团组织开展“双培双促”工作。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教育管理。
着力提高党员队伍素质。认真贯彻落实《2009~201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党员的实际需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广大党员开展经常性教育。农村、社区、学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员的教育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时间一般不少于2天;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党员的教育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时间一般不少于3天;流动党员的教育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2天。坚持和完善支部党课、基层党校轮训、农村党员冬训等行之有效的制度。实施农村党员干部“双提升”工程。加强党员电化教育,全面推进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大力推进农村党员、基层干部科技素质培训。
加强党员日常管理。制定完善对在职党员、离退休党员、下岗失业职工党员、农村无职党员实施分类管理的有效办法。进一步推进流动党员“温暖计划”,加强对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的关怀帮扶。加强对新党员的教育管理。严格党内组织生活,认真落实党组织活动规范化制度,完善和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民主生活会等基本制度,规范程序,提高质量,切实增强党内组织生活的原则性和实效性。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开展党员“出口”机制试点工作,处置不合格党员,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5.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根本,积极稳妥推进党内基层民主 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坚持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为重点,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进一步加大基层党务公开工作力度,健全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党员议事会、党内事务听证咨询等制度。坚持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居务公开、厂务公开等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协调运转。探索实施市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完善规范乡镇党员代表大会常任制。扩大公推直选党代表试点,推广设立“党代表工作站”等做法,不断创新党代表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
改革和完善基层党组织选举制度。改进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提名、介绍和选举办法,积极推行组织推荐、党员群众举荐和党员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产生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直接差额选举党组织领导班子。稳妥推进机关、企业、学校、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公推直选和无候选人民主直选。
完善基层党组织民主决策机制。加强基层党组织决策咨询工作。总结完善“党群议事会”、“民主决策日”等做法,全面推行村级重大事务决策“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并与纪律监督工作有机结合,注重听取党员、群众、基层干部对重大决策的意见和建议。重视发挥咨询机构、专家学者、社会听证在决策过程中的作用。建立健全基层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制度体系。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票决、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重大决策报告等制度,完善决策失误纠错纠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6.以推进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为契机,加快形成城乡统筹基层党建新格局
统筹城乡党建资源配置。加强城乡区域性党建工作,构建以区域性党组织为核心、各类单位党组织为基础、区域内党员为主体、群众组织共同参与的开放式党建工作体系。积极推进社区党组织“三强一化”工作,探索实施“大工委制”、“兼职委员制”。完善和拓展城乡党建服务阵地功能。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及非公企业党建阵地建设,不断完善区域内规划科学、布局合理、节点分明、功能互补的基层党建阵地网络。
完善城乡基层组织互促共进机制。深入开展机关、农村、社区、企业党组织“统筹共建”活动。深化基层党建工作先锋品牌建设,改进评选方式,探索推进动态调整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启动新一轮农村“三级联创”活动,力争到“十二五”末,全市60%的镇、25%的村达到新一轮“先锋镇”、“先锋村”标准,25%的社区达到“先锋社区”标准,“非公有制经济先锋党组织”达到20个。深入推进村级“四有一责”建设行动计划。全面推进新一轮整顿帮扶经济薄弱村工作。加强党建带群建工作,同步提升党群工作水平。
推进城乡基层党建工作信息化。加强城乡一体基层党建信息平台建设,全面推进党建信息共建共享,畅通不同层级党组织、不同群体党员间的信息渠道,进一步实现党组织和党员信息电子化、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网络化、党组织和党员信息统计报送自动化。积极运用互联网、移动媒介等新媒体,探索“数字化党建”新模式。
7.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全面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完善基层党组织规范运行和科学考评机制。进一步理顺基层党组织与行政组织、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的关系,切实规范农村、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工作程序,完善协调议事机制。进一步理顺规范机关党建工作及党组织的领导体制和隶属关系。完善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居民自治机制。建立基层党组织工作社会公开评价机制。
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研究制定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实施意见和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指标体系。深入推进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推广党员承诺制、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等做法,健全党员在居住地发挥作用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机关干部下访工作制度和村、社区干部走访制度。完善基层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
健全完善基层党建工作保障机制。强化对基层党建工作的财力支撑,建立规范的专项资金保障机制。加强基层干部激励保障机制建设,按照“一定三有”要求,制定村党组织书记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按照原则上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确定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工作报酬。建立健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待遇保障制度。加大表彰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力度。
四、组织领导
1.强化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在局(镇)党委抓党建工作机制初步建立的基础上,制定市委管党责任制意见,建立市委定期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定期开展基层党建工作调研、市委常委定期深入联系基层党组织指导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督查考核等制度,形成市委领导率先垂范抓党建工作的新机制。研究制定党建工作问责制度,坚持并深化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专项述职制,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党委班子和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的责任。全力推动抓党建工作机制向基层的有效延伸,从基层党组织的职责、任务和要求出发,建立健全规范化、标准化的工作制度及确保这些制度落到实处的有效工作措施,从而构建起全市上下相互衔接、科学规范的党建工作管理机制。建立和运行全市基层党建工作网络管理平台,进一步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督促指导、检查考核的科学化、信息化水平。
2.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督查指导。各级党组织要根据本规划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工作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市委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镇各部门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的督促检查,并建立督查通报制。要根据不同单位、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党建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加强分类指导。要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3.积极营造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发展的浓厚氛围。加大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力度,注重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注重总结推广基层党建工作的新鲜经验,注重发现、培育、宣传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的重大先进典型,注重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工作手段,努力扩大基层党建工作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