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电商或与4S店共存_汽车4s店电子商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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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电商或与4S店共存

2014-03-14 05:14:52 来源: 东亚经贸新闻(长春)有0人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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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汽车工程学院教授于秀敏:虽然目前主流的汽车销售模式有诸如投入太大、成本过高、效率低下等问题,但这种模式肯定会持续很长时间,即使未来汽车电商会获得较大程度发展,但也绝对不会取代汽车4S店的销售模式,或将以共存的模式存在下去。搜狐汽车特约评论员孟镝:汽车电商取代传统经销商模式是早晚的事情,所谓“共存”只是一个阶段。但这个阶段多长,就不是仅仅一个汽车领域所能决定的。最大的瓶颈属于法规层面:选择汽车电商模式的购车者如何维权。按照“汽车三包”法规条文,如果是O2O模式,最终交付依然依靠实体店(基本是4S店)完成的话,这一问题相对简单。但如果“仓储式汽车电商”模式真的出现,就面临着变数。

而电商模式下一旦发生“三包”纠纷,追究其责任时“销售者”身份该如何界定?是电商网站还是企业直销部门(电商发货方)?如果依据“发票提供方负责”(实际上“汽车三包”法规并未明确规定这一点)。则汽车厂家采用“电商模式”的发票如何开具?是一台一开还是“一批一开”(如果“仓储式电商”模式成立的话)?3·15将至,是否会出现汽车电商引起的维权事件、且将如何解决,都很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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