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短道速滑少年锦标赛竞赛规程_短道速滑比赛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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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2009年度全国冰上项目竞赛规程
全国短道速滑少年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09年3月6-8日在青岛市体育馆举行。
二、参加单位
1.吉林省冰上运动管理中心、黑龙江省冰上训练中心 2.解放军冰上训练基地 3.江苏省
4.开展短道速滑项目的地市 5.有关行业体协
6.吉林省体校、黑龙江省体校冰雪分校、长春市体育运动学校、吉林市体育运动学校、哈尔滨市体育运动学校
三、竞赛项目:
男、女:全能、500米、1000米、1500米、超级1500米、3000米接力。
四、参加办法:
(一)年龄规定:
男子:1993年7月1日之后至1995年6月30日以前出生者。女子:1994年7月1日之后至1996年6月30日之前出生者。
(二)每个参赛单位限报男运动员5名,女运动员5名。
(三)接力比赛每队限报4人。
(四)运动员必须穿防切割服参加比赛。
(五)工作人员按运动员人数4:1配备,超标人员自费。
(六)运动员必须持二代身份证以确认年龄。
五、竞赛办法:
(一)竞赛日程
第一天:男女1500米、3000米接力预赛; 2008-2009年度全国冰上项目竞赛规程
第二天:男女500米、3000米接力半决赛;
第三天:男女1000米、男女超级1500米,3000米接力决赛。
(二)1500米按本赛季联赛三、四站全能积分排列编组,无积分者统一抽签编组。
(三)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的短道速度滑冰竞赛规则。
六、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各项奖励前8名。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七、报名与报到:
(一)各单位必须于赛前一周将正式报名表传真到赛会承办单位,逾期按不参加论。
(二)各队和裁判员于赛前2天,技术代表、裁判长、编排记录长于赛前3天到赛区报到。
八、技术代表、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
(一)技术代表、正、副裁判长、编排记录长、发令员由国家体育总局冬运中心指定。
(二)裁判员:黑龙江4名,北京、沈阳体院各2名,不足部分由赛会承办单位选派一级以上裁判。裁判员人数不超过30人。
(三)仲裁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08-2009年度全国冰上项目竞赛规程
全国短道速滑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第一站:2008年9月25-28日在长春冰上基地举行。第二站:2008年10月23-26日在哈尔滨市体育馆举行。第三站:2008年11月7-9日在长春冰上基地举行。
第四站:2009年1月15-18日在哈尔滨理工大学体育馆举行。
二、参加单位:
在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注册的拥有联赛注册运动员的俱乐部均可参加。
三、竞赛项目:
第一站、第二站、第四站: 甲组:
男:500米、1000米、1500米、5000米接力 女:500米、1000米、1500米、3000米接力
乙组:
男:500米、1000米、1500米 女:500米、1000米、1500米 第三站: 青年组:
男:全能、500米、1000米、1500米、超级1500米、3000米接力 女:全能、500米、1000米、1500米、超级1500米、3000米接力 少年组:
男:全能、500米、1000米、1500米、超级1500米、3000米接力 女:全能、500米、1000米、1500米、超级1500米、3000米接力
四、参加办法: 2008-2009年度全国冰上项目竞赛规程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以俱乐部身份参赛,并穿着统一的队服,俱乐部的名称印刷在比赛服左右小腿外侧,统一为汉字,不超过六个字,以 城市名称作为开头,顺序从上向下,方向竖排,字体为黑体,字高 不超过10厘米,全称长度不超过50厘米。俱乐部的会徽统一印在比 赛服右侧胸前,不得大于10×10CM,左侧胸前为赛会统一广告位臵。
(二)运动员必须穿防切割服参加比赛。
(三)参加办法:
1、经费自理。
第一站、第二站、第四站:
2、各参赛单位限报男女各五名运动员参加比赛,其中参加每个单项,每个组别比赛的最多不超过男女各四名运动员,参加单项比赛运动员必须是在每站赛前追逐的运动员。
3、符合注册及年龄规定的运动员均可参加追逐比赛,达到以下条件的运动员有资格参加该站甲组比赛:(1)、七圈追逐前38名的运动员;(2)、乙组比赛各单项第一名。达到以下条件的运动员有资格参加该站乙组比赛:七圈追逐第39-68名的运动员。
4、接力比赛各单位可报男女各一支接力队参赛,接力上场运动员必须包括参加甲组单项的运动员。
5、参赛运动员必须是1995年6月30日之前出生者。第三站:
6、年龄规定: 青年组:
男子:1991年7月1日之后至1993年6月30日以前出生者。女子:1991年7月1日之后至1994年6月30日之前出生者。少年组:
男子:1993年7月1日之后至1995年6月30日以前出生者。2008-2009年度全国冰上项目竞赛规程
女子:1994年7月1日之后至1996年6月30日之前出生者。
7、每个参赛单位每个组别限报男运动员5名,女运动员5名。
8、参赛运动员必须持二代身份证以确认年龄。
五、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的短道速度滑冰竞赛规则。第一站、第二站、第四站:
(二)追逐比赛:
1.追逐项目:七圈追逐。
2.七圈追逐为每组2人,每侧1人,对面出发。
3.第一站七圈追逐按运动员上赛季联赛七圈追逐最优成绩分组,第二站七圈追逐按第一站成绩分组,无成绩者抽签分组在后,各组出发顺序抽签决定。
4.比赛第一天进行男女七圈追逐比赛。
5.追逐比赛,尾随滑行不得超过一圈,超越时前面的运动员必须让道,否则取消该站比赛资格。
6.只有受到严重干扰,由裁判长决定才可重滑。
7.追逐比赛前一天12点以前各队提交追逐比赛单项报名表,下午15:00进行追逐比赛抽签。8.比赛采用终点摄像系统。
(三)正式比赛:
1.各站比赛在追逐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提交单项报名表,之后进行正式比赛抽签。
2.第一项比赛的竞赛分组按七圈追逐成绩分组,其余各项按前面各项积分分组,无积分者抽签排列在后。
3.录取名次,除各轮各组第一名外,其它不足名额,1500米从小组2、2008-2009年度全国冰上项目竞赛规程3、4名中按成绩排序录取,500米,1000米从小组2、3名中按成绩排序录取。
(四)比赛日程
第一天男女七圈追逐
第二天上午乙组男女1500米、下午甲组男女1500米、接力预赛
第三天上午乙组男女500米、下午甲组男女500米、接力半决赛
第四天上午乙组男女1000米、下午甲组男女1000米、接力决赛
(五)积分统计办法:按有关规定通知进行。
(六)关于比赛速度规定:
在各轮次比赛中各组成绩规定:男子1500米:2分50秒;女子1500米:3分。低于上述规定该组成绩无效。
第三站:
(七)竞赛日程
第一天:男女1500米、3000米接力预赛
第二天:男女500米、3000米接力半决赛
第三天:男女1000米、3000米接力决赛
(八)1500米按本赛季联赛七圈追逐成绩编组,无成绩者统一抽签编组。
六、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每站比赛奖励各项前8名。
(二)设联赛“飞人奖”、“新人奖”,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三)每站各项“最快速度奖”。
七、报名与报到:
(一)各单位必须于赛前一周将队报名表传真至承办单位,逾期按不参加论。
(二)技术代表、裁判长、编排记录长于赛前2天到赛区报到。
八、技术代表、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 2008-2009年度全国冰上项目竞赛规程
(一)技术代表、正、副裁判长、编排记录长、发令员由国家体育总局
冬季运动管理中心指定。
(二)裁判员:由赛会承办单位选派一级以上裁判,裁判员人数不超过30 人。
(三)仲裁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08-2009年度全国冰上项目竞赛规程
全国短道速滑锦标赛暨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
短道速滑接力预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08年12月19-21日在北京首都体育馆举行。
二、参加单位:
1.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参赛单位 2.开展短道速滑项目的地市
3.吉林省体校、黑龙江省体校冰雪分校、长春市体育运动学校、吉林市体育运动学校、哈尔滨市体育运动学校
三、竞赛项目:
锦标赛:
男:全能、500米、1000米、1500米、3000米
女:全能、500米、1000米、1500米、3000米
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接力预赛:
男:5000米接力
女:3000米接力
四、参加办法:
(一)各单位在2008/2009赛季全国短道速滑联赛前二站比赛中曾获得甲
组参赛资格的运动员可参加单项比赛。没有运动员获得单项参赛资 格的单位,可报一名运动员(男女不限)参加单项比赛。
(二)如某单位获得甲组资格的运动员不足以参加接力比赛,可由本单位
其他运动员补足,经费自理。
(三)接力比赛按照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规程总则规定的参赛单位进行报
名。每单位限报男5名、女5名运动员参赛。获男、女接力前八名的 单位可参加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接力比赛。2008-2009年度全国冰上项目竞赛规程
(四)年龄规定:运动员必须是1995年6月30日以前出生者。
(五)运动员必须穿防切割服参加比赛。
(六)工作人员按运动员人数4比1配备。
五、竞赛办法:
(一)1500米预赛按本赛季全国短道速滑联赛7圈追逐最优成绩编组。无
成绩者抽签编组在后。接力比赛:吉林、黑龙江、江苏、解放军 为种子队,其余各队根据第十届全国运动会接力比赛排名进行编 组,无成绩的单位抽签编组。
(二)比赛日程:
第一天:男女1500米、接力预赛
第二天:男女500米、接力半决赛
第三天:男女1000米、3000米、接力决赛
(三)关于比赛的速度规定:
在各轮次比赛中各组成绩规定:男子1500米:2分50秒;男子3000米:5分56秒;女子1500米:3分;女子3000米6分12秒。低于上述规定该组成绩无效。
(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的短道速度滑冰竞赛规则。
六、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各项奖励前8名。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七、报名与报到:
(一)各单位必须于赛前一周将队报名表传真至承办单位,逾期按不参加论。
(二)各队和裁判员于赛前2天,技术代表、裁判长、编排记录长于赛前3天到赛区报到。
八、技术代表、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 2008-2009年度全国冰上项目竞赛规程
(一)技术代表、裁判长、副裁判长、编排记录长、发令员由国家体
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指定。
(二)裁判员:吉林省、黑龙江省、解放军、江苏、北京各2人,沈阳
体院1名。其余不足名额由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选 派。裁判员人数不超过50人。
(三)仲裁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08-2009年度全国冰上项目竞赛规程
全国短道速滑青年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09年3月6-8日在青岛体育馆举行。
二、参加单位:
1.吉林省冰上运动管理中心、黑龙江省冰上训练中心 2.解放军冰上训练基地 3.江苏省
4.开展短道速滑项目的地市 5.有关行业体协
6.吉林省体校、黑龙江省体校冰雪分校、长春市体育运动学校、吉林市体育运动学校、哈尔滨市体育运动学校
三、竞赛项目:
男女:全能、500米、1000米、1500米、超级1500米、3000米接力。
四、参加办法:
(一)年龄规定:
男子:1991年7月1日之后至1993年6月30日以前出生者 女子:1991年7月1日之后至1994年6月30日之前出生者
(二)每个参赛单位限报男运动员5名,女运动员5名。
(三)运动员必须穿防切割服参加比赛。
(四)工作人员按运动员人数4:1配备,超标人员自费。
(五)运动员必须持二代身份证以确认年龄。
五、竞赛办法:
(一)竞赛日程
第一天:男女1500米、3000米接力预赛
第二天:男女500米、3000米接力半决赛 2008-2009年度全国冰上项目竞赛规程
第三天:男女1000米、1500米超级决赛、3000米接力决赛
(二)1500米按本赛季联赛三、四站全能积分排列编组,无积分者统一抽签编组。
(三)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的短道速度滑冰竞赛规则。
六、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各项奖励前8名。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七、报名与报到:
(一)各单位必须于赛前一周将正式报名表传真到赛会承办单位,逾期按不参加论。
(二)各队和裁判员于赛前2天,技术代表、裁判长、编排记录长于赛前3天到赛区报到。
八、技术代表、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
(一)技术代表、正、副裁判长、编排记录长、发令员由国家体育总局冬
运中心指定。
(二)裁判员:黑龙江 4名,北京、沈阳体院各2名,不足部分由赛会承
办单位选派一级以上裁判。裁判员人数不超过30人。
(三)仲裁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08-2009年度全国冰上项目竞赛规程
全国短道速滑小学生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1.全国短道速滑小学生联赛第一站:2008年11月15日-16日在齐齐哈尔市滑冰馆、哈尔滨市滑冰馆、长春冰上基地举行;
2.全国短道速滑小学生联赛第二站:2009年2月7日-8日在延吉市滑冰馆、长春冰上基地和沈阳解放军冰上基地举行。
二、参加办法:
(一)开展冬季项目地区的小学或小学生均可就近报名参赛: 甲组:1996年7月1日之后至1998年6月30日以前出生者;
乙组:1998年7月1日之后至2000年6月30日以前出生者;
丙组:2000年7月1日之后至2002年6月30日以前出生者。
(二)以学校为参赛单位参赛。
(三)自费参赛。
(四)参赛运动员必须持二代身份证以确认年龄。
三、竞赛项目:
甲组:团体、500米、1000米、2000米接力
乙组:团体、7圈、10圈
丙组:团体、3圈、7圈
四、竞赛办法:
(一)竞赛日程
第一天:丙组7圈、乙组10圈、甲组1000米、甲组2000米接力预赛; 第二天:丙组3圈、乙组7圈、甲组500米、甲组2000米接力决赛。
(二)第一项比赛抽签编组,以后项目按前一项比赛成绩编组。
(三)场地标准
1、乙组、丙组场地标准如下: 2008-2009年度全国冰上项目竞赛规程
⑴场地半径为6米;
⑵两个弯道圆心点的连线即直道长为21.6375米; ⑶弯道顶点至板墙距离为13.18米; ⑷直弯道交界点至板墙距离为9米; ⑸跑道周长为84.095米;
⑹标志块:由直道中线开始,分别向两端每隔1.5米摆一个标志块,共5个标志块,成直线排列,标志块距离两个弯道内沿的连线的垂直距离为50厘米。
2、甲组比赛采用规则规定的标准场地。
(四)每单位各组最好的前三名运动员采用联赛记分办法,决定团体成绩。
(五)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的短道速滑竞赛规则。
五、报名:
以学校为单位,于赛前一周将报名单传真到赛会承办单位,已进行全国 比赛注册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比赛。
六、录取名次及奖励:
单项比赛录取前八名,团体录取前六名给予奖励。
七、裁判员:
技术代表由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指定,裁判员由赛会承办单 位选派。2008-2009年度全国冰上项目竞赛规程
全国短道速滑夏季调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第一站:2008年8月9日-10日在吉林市体育馆举行。
第二站:2008年8月15日-16日在吉林市体育馆举行。
二、参加单位:
参加2008年全国短道速滑青少年集训的单位。
三、竞赛项目:
男:500米、1000米、1500米,2000米接力
女:500米、1000米、1500米,2000米接力
四、参加办法:
(一)参加2008年全国短道速滑青少年集训的运动员可参加此次比赛。
(二)工作人员经费自理。
五、竞赛办法:
(一)竞赛日程
第一天:男女1500米、2000米接力半决赛; 第二天:男女500米、1000米,2000米接力决赛。
(二)第一项比赛抽签编组,以后项目按前一项比赛成绩编组。
(三)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的短道速度滑冰竞赛规则。
六、报名:
各参赛单位于赛前一周将报名单报至赛会承办单位,未获得本年青少年 集训资格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比赛。
七、裁判员:
技术代表由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指定,裁判员由赛会承办单 位选派。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08-2009年度全国冰上项目竞赛规程
全国速度滑冰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第一站:2008年10月11—12日 长春
第二站:2008年10月18—19日 长春 第三站:2008年11月1—2日 沈阳 第四站:2008年11月8—9日 沈阳 第五站:2009年2月7—8日 哈尔滨 第六站:2009年2月14—15日 齐齐哈尔
二、参加单位:
抚顺市、辽阳市、吉林省冬季运动管理中心、长春冰上基地、长春市冬季运动管理中心、吉林市冬季运动管理中心、白山市、白城市、延边自治州、黑龙江省冰上训练中心、哈尔滨冰上基地、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鸡西市、鹤岗市、伊春市、大庆市、双鸭山市、绥化市、黑河市、大兴安岭地区、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解放军冰上训练基地、沈阳体院、黑龙江省体校冰雪分校、吉林省体校以及其它在中国滑冰协会注册的参赛单位等。
三、竞赛项目:
第一站:女子 1500米、男子1500米、女子3000米、男子5000米
第二站:女子500米X2、女子1000米X2、男子500米X2、男子1000米X2、女子6圈集体滑、男子8圈集体滑
第三站:女子 1500米、男子1500米、女子5000米、男子10000米
第四站:女子500米X2、女子1000米X2、男子500米X2、男子1000米X2、女子6圈集体滑、男子8圈集体滑
第五站:女子 1500米、男子1500米、女子3000米、男子5000米 2008-2009年度全国冰上项目竞赛规程
第六站:女子500米X2、女子1000米X2、男子500米X2、男子1000米X2、女子6圈集体滑、男子8圈集体滑
四、参加办法:
(一)运动员必须持2008—2009年度注册证参赛。
(二)各单位1995年6月30日以前出生的运动员可参加联赛各项目的比赛。
(三)男女集体滑项目可由来自不同单位的三名运动员组队参赛。
(四)各参赛单位费用自理。
五、竞赛办法:
(一)竞赛日程: 第一站:
第一天:女子1500米、男子5000米 第二天:男子1500米、女子3000米 第二站:
第一天:女子500米(1)、男子500米(1)、女子1000米(1)、男子1000米(1)、女子6圈集体滑
第二天:男子500米(2)、女子500米(2)、男子1000米(2)、女子1000米(2)、男子8圈集体滑
第三站:
第一天:女子1500米、男子10000米 第二天:男子1500米、女子5000米 第四站:
第一天:女子500米(1)、男子500米(1)、女子1000米(1)、男子1000米(1)、女子6圈集体滑
第二天:男子500米(2)、女子500米(2)、男子1000米(2)、女子1000米(2)、男子8圈集体滑 2008-2009年度全国冰上项目竞赛规程
第五站:
第一天:女子1500米、男子5000米 第二天:男子1500米、女子3000米 第六站:
第一天:女子500米(1)、男子500米(1)、女子1000米(1)、男子1000米(1)、女子6圈集体滑
第二天:男子500米(2)、女子500米(2)、男子1000米(2)、女子1000米(2)、男子8圈集体滑
(二)联赛采取名次计分的办法。
(三)联赛各项比赛(除集体滑)计分办法如下:
第一名:100分。第十三名:30分。第二十五名:12分。第二名:80分。第十四名:28分。第二十六名:11分。第三名:70分。第十五名:26分。第二十七名:10分。第四名:65分。第十六名:24分。第二十八名:9分。第五名:60分。第十七名:22分。第二十九名:8分。第六名:55分。第十八名:20分。第三十名: 7分。第七名:50分。第十九名:18分。第三十一名:6分。第八名:46分。第二十名:17分。第三十二名:5分。第九名:42分。第二十一名:16分。第三十三名:4分。第十名:38分。第二十二名:15分。第三十四名:3分。第十一名:34分。第二十三名:14分。第三十五名:2分。第十二名:32分。第二十四名:13分。第三十六名:1分。2008-2009年度全国冰上项目竞赛规程
若某项比赛出现并列名次,如两人并列第三名,得分均为70分,无第四名得分,第五名得分为60分。其他名次出现并列,依此类推。
女子3000米和5000米合并积分,男子5000米和10000米合并积分。
(四)集体滑项目不实行积分。
(五)第一站、第二站联赛各项比赛以上一年度全国正式比赛中个人该项目最好成绩分段抽签。以后各站比赛按运动员各项积分排名分段、编组。积分第一名为内道,第二名为外道,依次类推。如出现积分并列,则以已赛过的项目中某一项得分最多的选手为内道,若再出现并列,则以已赛过的项目中另一项得分最多的选手为内道。无成绩、无积分者排在最后一段编组,本赛季代表国家参加国际成年比赛的运动员,参加第三站及其以后联赛均排在第一段进行抽签或编组。
(六)在联赛500米X2和1000米X2比赛中,第二个500米和1000米的比赛按《规则》执行。
(七)比赛可采用双发形式进行,由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速滑部在比赛前决定。
(八)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审定的《2006年速度滑冰竞赛规则》及国际滑联最新规则。
(九)如在比赛中发现冒名顶替或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将给予相关单位及相关教练员全国通报批评的处罚,相关运动员将取消20082010年度注册参赛资格。国家体育总局将视违纪情节,保留对上述相关单位和人员作出进一步处罚的权利。
(十)如有运动员在某一项比赛中无故弃权,将对相关运动员给予赛区通报批评的处罚,同时禁止该运动员参加该站赛事余下项目的比赛,并取消在本站赛事已取得的比赛成绩。
六、报名与报到: 2008-2009年度全国冰上项目竞赛规程
(一)各参赛单位必须于赛前7天将报名单一式两份分别报送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速滑部及承办单位。(以寄出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地址及联系人如下:
1、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速度滑冰部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6号 联系人:丁振平 电话/传真:010 8831 8262 邮政编码:1000442、吉林长春冰上训练基地 地址:长春南关区吉顺街1202号 联系人:解波
电话/传真:0431 8863 5843 邮政编码:1300223、解放军冰上训练基地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陵园街38号 联系人:金花
电话/传真:024 86611140 邮政编码:1100324、黑龙江省冬季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地址:哈尔滨市南通大街128号 联系人:陈阿娟 电话:0451 87003703 20
2008-2009年度全国冰上项目竞赛规程
传真:0451 82591215 邮政编码:1500015、齐齐哈尔市体育局 联系人:邓杰
电话:0452 2792531/*** 邮政编码:161006
(二)各队、裁判员于赛前2天,正、副裁判长、记录长于赛前3天到赛区报到。
(三)报到时查验运动员注册证。
(四)赛前2天免收参赛运动员上冰费。
七、裁判员、仲裁委员会:
正、副裁判长、发令员、记录长、终点裁判、电计时长、手计时长由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选派。
每站比赛裁判员总人数不得超过35人,不足名额由承办单位选派一级以上裁判员。
仲裁委员会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2008-2009年度全国冰上项目竞赛规程
全国速度滑冰青年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08年12月12—14日 沈阳
二、参加单位:
本年度在中国滑冰协会注册的单位
三、竞赛项目:
女子:全能(500米、1000米、1500米、3000米),6圈集体滑
男子:全能(500米、1500米、3000米、5000米),8圈集体滑
四、参加办法:
(一)参赛资格:
1.运动员必须持2008-2009年度运动员注册证。
2.上年度获得青年锦标赛男女全能前16名的运动员,各带本单位一人参赛,如运动员交流到其他单位,所带名额留原单位使用。
3.每个单位参赛基数为男、女各2人。各单位参赛基数不能转让。
(二)年龄规定:
1989年7月1日至1992年6月30日之间出生者。
(三)教练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按运动员人数4比1配备,运动员人数不足4名的单位可派1名教练员。
五、竞赛办法:
(一)竞赛日程:
第一天:女子500米、男子500米、女子1500米、男子3000米; 2008-2009年度全国冰上项目竞赛规程
第二天:女子1000米、男子1500米、女子3000米、男子5000米;
第三天:男、女集体滑。
(二)各项比赛按2008--2009年度全国联赛成绩进行分段抽签,无成绩者在最后一段。
(三)比赛可采用双发形式进行,由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速滑部在赛前决定。
(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审定的《2006年速度滑冰竞赛规则》及国际滑联最新规则。
六、录取名次与奖惩:
(一)男女全能成绩前三名颁发奖牌。前八名颁发证书。
(二)选拔男、女全能前三名运动员组队参加本赛季速度滑冰世界青年锦标赛。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四)如在比赛中发现冒名顶替或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将给予相关单位及相关教练员全国通报批评的处罚,相关运动员将取消2008 – 2009赛季全国速度滑冰各项赛事参赛资格并停止20092010年度注册参赛资格。国家体育总局将视违纪情节,保留对上述相关单位和人员作出进一步处罚的权力。
(四)如有运动员在某一项比赛中无故弃权,将对相关运动员给予赛区通报批评的处罚,同时禁止该运动员参加该站赛事余下项目的比赛,并取消在本站赛事已取得的比赛成绩。
七、报名与报到:
(一)各参赛单位必须于赛前20天将报名单(样式附后)一式两份,分别报送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速滑部及承办单位(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地址及联系人如下:
1、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速度滑冰部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6号 联系人:丁振平
电话/传真:010 8831 8262 邮政编码:1000442、齐齐哈尔市体育局 联系人:邓杰
电话:0452 2792531/*** 邮政编码:161006
(二)各参赛单位及裁判员于赛前2天,裁判监督、正、副裁判长、技评裁判长、记录长于赛前3天到赛区报到。提前报到及超编人员经费自理。
(三)报到时查验运动员注册证。
(四)赛前4天免收参赛运动员上冰费。
八、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 2008-2009年度全国冰上项目竞赛规程
裁判监督、裁判长、发令员、记录长、终点裁判员、技评裁判长、副裁判长、电动、手工计时长由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选派。
裁判员总人数不得超过35人,不足名额由承办单位选派一级以上裁判员。仲裁委员会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2008-2009年度全国冰上项目竞赛规程
全国速度滑冰冠军赛暨
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速度滑冰预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08年11月27日—30日 长春
二、参加单位:
抚顺市、辽阳市、吉林省冬季运动管理中心、长春冰上基地、长春市冬季运动管理中心、吉林市冬季运动管理中心、白山市、白城市、黑龙江省冰上训练中心、哈尔滨冰上基地、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伊春市、大庆市、绥化市、黑河市、大兴安岭地区、新疆自治区、解放军冰上训练基地、沈阳体院、黑龙江省体校、吉林省体校以及全运会参赛单位。
三、竞赛项目:
女子:全能(500米、1500米、3000米、5000米)
短距离全能(500米、1000米、500米、1000米)男子:全能(5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
短距离全能(500米、1000米、500米、1000米)
四、参加办法:
(一)全国联赛前四站名次积分前30名运动员(短距离项目为500米、1000米积分和;长距离项目为女子1500米、3000米/5000米,男子1500米、5000米/10000米积分和)。
(二)本年度代表国家参加国际滑联正式赛事的运动员可直接参赛。不占已获参赛资格运动员的名额。
(三)以省为单位,各队可报基数1名,必须是参加过2008-2009赛季全国速度滑冰联赛的运动员。
(四)各参赛单位教练员和工作人员按运动员人数4:1比例配备。2008-2009年度全国冰上项目竞赛规程
五、竞赛办法:
(一)竞赛日程:
第一天:女短500米、男短500米、女短1000米、男短1000米 第二天:女短500米、男短500米、女短1000米、男短1000米 第三天:女全500米、男全500米、女全3000米、男全5000米 第四天:女全1500米、男全1500米、女全5000米、男全10000米
(二)参加男女全能第四项比赛的运动员人数为24人,男、女全能,男、女短距离全能前20名运动员获得参加全运会该项目决赛资格。
(三)各项比赛按2008-2009赛季全国联赛中的单项最好成绩进行分段抽签,无成绩者排在最后一段。
(四)参赛运动员不能兼项、换项,报名后不能换人。
(五)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审定的《2006年速度滑冰竞赛规则》及国际滑联最新规则。
六、录取名次与奖惩:
(一)男女各项全能成绩前三名颁发奖牌。前八名颁发证书。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三)如在比赛中发现冒名顶替或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将给予相关单位及相关教练员全国通报批评的处罚,相关运动员将取消2008 – 2009赛季全国速度滑冰各项赛事参赛资格并停止2009-2010年度注册参赛资格。国家体育总局将视违纪情节,保留对上述相关单位和人员作出进一步处罚的权力。
(四)如有运动员在某一项比赛中无故弃权,将对相关运动员给予赛区通报批评的处罚,同时禁止该运动员参加该项赛事余下项目的比赛,并取消在本项赛事已取得的比赛成绩。
七、报名与报到: 2008-2009年度全国冰上项目竞赛规程
(一)各参赛单位必须于赛前15天将报名单(样式附后)一式两份分别报送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速滑部及承办单位。(以寄出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地址及联系人如下:
1、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速度滑冰部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6号 联系人:丁振平 电话/传真:010 8831 8262 邮政编码:1000442、吉林长春冰上训练基地 地址:长春南关区吉顺街1202号 联系人:解波
电话/传真:0431 8863 5843 邮政编码:130022
(二)各队于赛前2天,裁判员于赛前3天,正、副裁判长、记录长于赛前4天到赛区报到。提前报到及超编人员经费自理。
(三)报到时查验运动员注册证。
(四)赛前4天免收参赛运动员上冰费。
八、裁判员、仲裁委员会:
正、副裁判长、发令员、记录长、终点裁判、电计时长、手计时长由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选派。
裁判员总人数不得超过35人,不足名额由承办单位选派一级以上裁判员。仲裁委员会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2008-2009年度全国冰上项目竞赛规程
全国速度滑冰单项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09年3月2—5日 长春
二、参加单位:
获得参赛资格的运动员所在单位。
三、竞赛项目:
女子: 500米、1000米、1500米、3000米、5000米 男子: 500米、10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 男、女500米均滑两次。两次成绩之和作为最终成绩。
四、参加办法:
(一)参赛资格:
1.运动员必须持2008-2009年度运动员注册证。
2.本年度全国联赛各单项积分前14名运动员,除此之外本赛季全国正式比赛该项目最好成绩前10名运动员。此外,单项成绩第11至16名的6人作为替补,根据报名情况进行增补,并在领队会议上最终确定。(女子5000米、男子10000米为年度女子3000米/5000米积分和男子5000米/10000米积分前8名和除此之外的女子5000米和男子10000米最好成绩前8名,第9名和第10名作为替补)。
3.2008-2009赛季代表国家参加国际滑联成年赛事的运动员可直接获得参赛资格,且不占已获资格运动员名额。
(二)教练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按运动员人数4比1配备。运动员人数不足4名的单位可派1名教练员。
五、竞赛办法:
2008-2009年度全国冰上项目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程:
第一天:女子500米、男子1500米、女子500米、女子3000米。第二天:男子500米、女子1500米、男子500米、男子5000米。第三天:女子1000米、男子1000米、女子5000米,男子10000米。
(二)按照先积分后单项顺序排出参赛的运动员,代表国家参加国际成年比赛的运动员作为成绩优者排列在前。按照运动员排序,四人一段,段内抽签。第一段运动员作为倒数第一组和第二组出发,第二段运动员作为倒数第三组和第四组出发,依此类推。
男、女500米第二次比赛的编组按《规则》执行。若运动员在第一次比赛中即同道次又成绩相等,则按参赛资格排名位臵进行编组。
(三)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审定的《2006年速度滑冰竞赛规则》及国际滑联最新规则。
六、录取名次与奖惩:
(一)各项比赛前三名颁发奖牌,前八名颁发证书。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三)各单项比赛成绩将作为速度滑冰项目参加2009-2010赛季国际赛事国内选拔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如在比赛中发现冒名顶替或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将给予相关单位及相关教练员全国通报批评的处罚,相关运动员将取消参赛资格并停止2009-2010年度注册参赛资格。国家体育总局将视违纪情节,保留对上述相关单位和人员作出进一步处罚的权力。
(五)如有运动员在某一项比赛中无故弃权,将对相关运动员给予赛区通报批评的处罚,同时禁止该运动员参加该站赛事余下项目的比赛,并取消在本站赛事已取得的比赛成绩。
2008-2009年度全国冰上项目竞赛规程
七、报名与报到:
(一)各参赛单位必须于赛前10天将报名单(样式附后)一式两份,分别报送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速滑部及承办单位(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地址及联系人如下:
1、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速度滑冰部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6号 联系人:丁振平 电话/传真:010 8831 8262 邮政编码:1000442、吉林长春冰上训练基地 地址:长春南关区吉顺街1202号 联系人:解波
电话/传真:0431 8863 5843 邮政编码:130022
(二)各参赛单位及裁判员于赛前2天,裁判监督、正、副裁判长、记录长于赛前3天到赛区报到。提前报到及超编人员经费自理。
(三)报到时查验运动员注册证。
(四)赛前4天免收参赛运动员上冰费。
八、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
裁判监督、正、副裁判长、发令员、记录长、电动、手工计时长、终点裁判员等由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选派。裁判员总人数不得超过35人,不足名额由承办单位选派一级以上裁判员。
仲裁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范围按《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2008-2009年度全国冰上项目竞赛规程
全国花样滑冰锦标赛暨第十一届 全国运动会花样滑冰预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2009年1月7—10日在北京首都体育馆举行。
二、参加单位:
所有在中国滑冰协会注册的会员及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参赛单位。
三、竞赛项目:
(一)男子单人滑
表演自由滑 系数(总分):1.0 短节目 系数:1.0 自由滑 系数:2.0
(二)女子单人滑
表演自由滑 系数(总分):0.8 短节目 系数:0.8 自由滑 系数:1.6
(三)双人滑
短节目 系数:0.8 自由滑 系数:1.6
(四)冰上舞蹈
规定舞、创编舞、自由舞
冰上舞蹈各小项系数按2008/2009年度国际滑联冰上舞蹈规则执行。
四、参赛办法:
(一)单人滑:
1、在2007/2008年度全国花样滑冰锦标赛中获得单人滑男、女前15名的运动员可参加比赛。获得男、女前5名的运动员可各带两名(报项须一致)运 35 2008-2009年度全国冰上项目竞赛规程
动员参加比赛。取得参赛资格运动员因故不能参加比赛,将按规定的参赛名次依次递补,但最多递补至2007/2008年度全国花样滑冰锦标赛单人滑前20名为止;
2、原参赛单位:参赛单位基数4名(男、女不限)参赛者必须达到6级技术等级以上;
3、新注册参赛单位:每队基数各2名男女不限,参赛者必须达到4级以上技术等级标准。
(二)双人滑:
由各参赛单位报名的运动员均可参加比赛;
(三)冰上舞蹈:
由各参赛单位报名的运动员均可参加比赛;
(四)获参赛资格的运动员因故不能参加比赛,须由其所在单位提前15天通报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花样滑冰部,以便通知递补运动员参赛;
(五)运动员必须持2008/2009年度运动员注册证参加比赛;
(六)由国家体育总局选派参加世界重大国际比赛的优秀运动员,如与本次全国锦标赛比赛时间有冲突的,可直接参加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决赛;
(七)每个参赛队参赛运动员人数在1-4名的,可报编内官员(含教练)1人;参赛运动员人数在5-8人的,可报编内官员(含教练)2人;以此类推。
五、竞赛办法:
(一)按国际滑联公布的2008/2009年度成年组竞赛规则内容进行比赛;
(二)如单人滑单项参加人数超过24人,则获得表演自由滑、短节目总分前24名的运动员有资格参加自由滑的比赛;
(三)单人滑表演自由滑:
1、技术动作规定
2008-2009年度全国冰上项目竞赛规程
(1)跳跃:男、女单均最多有三个跳跃(两周以上),其中最多包括一个联跳或连续跳,且联跳最多由三个跳跃组成;
(2)旋转:男子、女子最多有两个旋转,其中可有一个联合旋转,另一个旋转自由;
(3)接续步:男子最多一个接续步(直线、圆形、蛇形任选),女子最多一个燕式接续步;
2、动作难度等级及完成和节目内容的评分按国际滑联2008/2009年度竞赛规则执行;
3、表演自由滑时间:3分30秒(正负10秒);
(四)单人滑跳跃难度动作奖励加分
单人滑短节目、自由滑跳跃难度动作奖励加分按《全国比赛单人滑跳跃难度动作奖励加分办法(试行)》(冬运字[2007]268号)有关规定执行,但此办法不适用于表演自由滑;
(五)运动员出场顺序
单人滑表演自由滑、双人滑短节目、冰上舞蹈规定舞出场顺序按运动员当前全国比赛积分排名倒序出场(积分最低的运动员最先出场)。如遇参赛运动员没有积分或积分相同,则由裁判长组织有关运动员单独抽签。单人滑短节目、自由滑,双人滑自由滑,冰舞创编舞、自由舞均按该项目前一小项比赛成绩倒序出场。
(六)冰舞规定舞
全国锦标赛冰舞规定舞将于赛前30天在国家体育总局冬运中心花样滑冰项目官方网站(www.daodoc.com)上公布。
六、报名与报到:
(一)各参赛单位于赛前30天将报名单一式两份,分别传真至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花样滑冰部和承办单位,逾时不予受理;
(二)运动员报名单必须同时注明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代表单位和全国 37 2008-2009年度全国冰上项目竞赛规程
年度竞赛注册单位,否则报名无效;
(三)报名时必须将运动员各项比赛的动作顺序、音乐名称、作曲者姓名、演奏乐队、乐曲时间,表演自由滑主题、内容等信息详细填报,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四)各队于赛前2天到赛区报到;
(五)参赛运动员及编内队官员住宿费由组委会负担,其他费用自理。
七、正式练习时间:
组委会须在赛前提供一天正式练习时间。
八、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男子、女子单人滑分别录取总成绩前6名;
(二)双人滑、冰上舞蹈分别录取总成绩前3名;
(三)设最佳编排、表演奖,由赛会综合裁判组评出并给予奖励;
(四)获得男、女单人滑总成绩前16名,双人滑、冰上舞蹈总成绩前10名的运动员可参加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决赛;
(五)赛会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六)奖金发放范围与数额在赛前领队会上通知。
九、表演:
获得各项目前四名的运动员有义务参加组委会赛后组织的表演,表演内容不得与比赛内容相同。违反此规定的运动员将失去获得奖金的资格。
十、裁判员:
(一)技术代表、裁判长、技术监督、技术专家、技术操作员、记录长由国家体育总局指定;
(二)参加打分裁判员必须为国家级以上裁判员,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指定。裁判员总人数为36名,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选派;
2008-2009年度全国冰上项目竞赛规程
(三)被指定裁判员所在单位须于赛前20天与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花样滑冰部进行确认,并报承办单位。无故拒绝指定裁判参赛的单位不得更换裁判;
(四)裁判员于赛前2天到赛区报到;
(五)组委会应负担技术监督、技术专家、技术操作员、裁判长、记录长和打分裁判员的旅费、食宿费,并支付每人每天不低于50元的补助(自正式练习前一天至比赛表演结束日)。
十一、仲裁委员会:
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十二、竞赛联系人
花样滑冰部:刘丁丁,电话:010-88318260,传真:010-68358083 承办单位(山东省青岛市):刘新宏,电话:0532-82883781,传真:0532-82880127
十三、本竞赛规程及报名表和比赛相关信息将在中国花样滑冰官方网站www.daodoc.com上公布。
十四、本竞赛规程未尽事宜由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2008-2009年度全国冰上项目竞赛规程
全国花样滑冰大奖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2008年10月14—17日在北京市世纪星滑冰中心举行。
二、参加单位:
在中国滑冰协会注册的所有会员单位。
三、竞赛项目:
成年组男、女单人滑: 短节目、自由滑;
双人滑: 短节目、自由滑;
冰上舞蹈: 规定舞、创编舞、自由舞; 青年组男、女单人滑: 短节目、自由滑;
双人滑: 短节目、自由滑; 冰上舞蹈: 规定舞、创编舞、自由舞; 少年组男、女单人滑: 短节目、自由滑。
四、参赛办法:
(一)成年组、青年组运动员男、女单人滑参加者必须达6级以上技术等级;成年组双人滑参赛运动员必须具备两周以上的单跳、抛跳、捻转等难度动作,青年组则无此限制;
(二)少年组运动员男、女参加者必须达4级以上技术等级标准;
(三)各组单人滑参赛运动员人数超过24名,则短节目前24名者参加自由滑决赛;
(四)各组运动员年龄规定:
参加青年组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1991年7月1日以后出生者。参加少年组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1996年7月1日以后出生者。
(五)运动员必须持2008/2009年度运动员注册证参赛比赛;
(六)参赛队编内教练员及工作人员人数,按参赛运动员人数4比1配 40 2008-2009年度全国冰上项目竞赛规程
备;
(七)参赛运动员、编内教练员住宿费由组委会支付,其他费用自理。
五、竞赛办法:
(一)短节目内容:
成年组:按国际滑联公布的2008-2009年度成年组竞赛规则内容执行。青年组:按国际滑联公布的2008-2009年度青少年组竞赛规则内容执行。少年组(男、女单人滑):
1、一周或两周阿科谢尔.包尔逊跳。
2、在连接步法和(或)相应的自由滑动作后立即接一个两周或三周路兹(勾手)跳。
3、一个联合跳跃:由两个两周或一个两周与一个三周跳相联合。4、跳接燕式旋转。
5、男单只允许一次换足的蹲踞旋转,女单只允许向后或侧身弓身旋转。6、联合旋转:只允许一次换足旋转,且必须包括所有三种基本姿势(蹲踞、燕式、直立或其它变化形式)。
7、男单需有两种不同的接续步,女单需有一个燕式接续步和一个其他接续步(直线、圆形或蛇形)。
(二)自由滑
成年组:按国际滑联公布的2008-2009年度成年组竞赛规则内容执行; 青年组:按国际滑联公布的2008-2009年度青少年组竞赛规则内容执行; 少年组男子:
1、最多6个跳跃动作;
2、最多3个旋转动作;
3、最多1个接续步;
少年组女子:
1、最多5个跳跃动作;
2、最多3个旋转动作;
3、最多1个燕式接续步。
(三)节目时间:
1、短节目:均为2分50秒以内。
2008-2009年度全国冰上项目竞赛规程
2、自由滑:成年组:男单4分30秒、女单4分(正负10秒)
青年组:男单4分、女单3分30秒(正负10秒)少年组:男单3分30秒、女单3分(正负10秒)
(四)单人滑跳跃难度动作奖励加分
单人滑短节目、自由滑跳跃难度动作奖励加分按《全国比赛单人滑跳跃难度动作奖励加分办法(试行)》(冬运字[2007]268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运动员出场顺序
单/双人滑短节目、冰上舞蹈规定舞出场顺序按运动员当前全国比赛积分排名倒序出场(积分最低的运动员最先出场)。如遇参赛运动员没有积分或积分相同,则由裁判长组织有关运动员单独抽签。单/双人滑自由滑、冰舞创编舞、自由舞均按该项目前一小项比赛成绩倒序出场。
六、报名与报到:
(一)各参赛队于赛前20天将报名单一式两份,分别寄至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花样滑冰部和承办单位;
(二)报名时须将运动员比赛的音乐名称,作曲者姓名、演奏乐队和乐曲时间等信息详细填报,否则不得参赛;
(三)各队成年组运动员于10月12日报到,青年组、少年组运动员于10月14日报到。
七、正式练习时间:
组委会须在赛前提供一天正式练习时间。
八、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获得成年、青年、少年组男、女单人滑分别录取总成绩前6名;
(二)双人滑、冰上舞蹈分别录取总成绩前3名;
(三)奖金及奖励发放范围与数额将在赛前领队会上通知。
九、裁判员:
2008-2009年度全国冰上项目竞赛规程
(一)技术代表、裁判长、技术监督、技术专家、技术操作员、记录长由国家体育总局指定;
(二)参加打分的裁判员由国家体育总局指定(选派裁判员必须是一级以上裁员)。裁判总人数36名,不足名额由承办单位选派,以上名额必须选派一级以上裁判员;
(三)指定裁判员所在单位须于赛前20天与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花样滑冰部确认,并报承办单位。无故拒绝指定裁判参赛的单位不得更换裁判;
(四)裁判于赛前两天到赛区报到;
(五)组委会应负担技术监督、技术专家、技术操作员、裁判长、记录长和打分裁判员的旅费、食宿费,并支付每人每天不低于50元的补助(自正式练习前一天至比赛表演结束日)。
十、仲裁委员会:
人员组成和职责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十一、竞赛联系人
花样滑冰部:刘丁丁,电话:010-88318260,传真:010-68358083 承办单位(北京世纪星俱乐部):纪红艳,电话:***,传真:010-67888661。
十二、本竞赛规程及报名表和比赛相关信息将在中国花样滑冰官方网站 www.daodoc.com上公布。
十三、规程中未尽事宜由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2008-2009年度全国冰上项目竞赛规程
全国冰壶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09年1月,地点待定
二、参加单位:
各省、市,大专院校、社会团体、行业体协、俱乐部、集体、个人。
三、参赛组别:
男子组和女子组
四、参加办法:
(一)队数不限。
(二)每队领队1人,教练1人,工作人员1人,运动员4至5人。
(三)各参赛队的服装需统一,需配备深浅两套服装。服装的后肩上部应印有运动员的代表单位的中文,其下部印有运动员的中文姓名。所有文字为20厘米见方,直接印在衣服上。
五、竞赛办法:
(一)根据男女队报名数量,决定单循环或分组循环赛制。
(二)采用国际冰壶竞赛规则。
(三)决定名次的办法:
1、每队每场比赛按每局所获分数相加,分数多者为胜,胜者得1分,负者得0分;如积分相等,将根据需要决定采用打破平分的比赛或投壶的办法来分出名次。
2、每场10局计146分钟,比赛采用计时系统。
(四)竞赛所需器材由承办单位提供。
六、报名与报到:
(一)各单位于赛前半个月将报名单分别寄到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冰球部和承办单位。
(二)每队交报名费500元。
2008-2009年度全国冰上项目竞赛规程
(三)各队差旅费、伙食费自理,承办单位可帮助联系食宿。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获得比赛前8名的队颁发奖励证书。
(二)获得男、女第一名的队颁发冠军奖杯。
八、裁判员与仲裁委员会:
裁判长由国家体育总局冬运中心选派,其它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并报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批准。
仲裁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九、其它
在比赛期间发生的伤病及治疗费用由各队自理。
十、本规程由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2008-2009年度全国冰上项目竞赛规程
全国冰壶冠军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09年4月,地点待定
二、参加单位:
各省、市,大专院校、社会团体、行业体协、俱乐部、集体、个人。
三、参赛组别:
男子组和女子组
四、参加办法:
(一)队数不限。
(二)每队领队1人,教练1人,工作人员1人,运动员4至5人。
(三)各参赛队的服装需统一,需配备深浅两套服装。服装的后肩上部应印有运动员的代表单位的中文,其下部印有运动员的中文姓名。所有文字为20厘米见方,直接印在衣服上。
五、竞赛办法:
(一)根据男女队报名数量,决定单循环或分组循环赛制。
(二)采用国际冰壶竞赛规则。
(三)决定名次的办法:
1、每队每场比赛按每局所获分数相加,分数多者为胜,胜者得1分,负者得0分;如积分相等,将根据需要决定采用打破平分的比赛或投壶的办法来分出名次。
2、每场10局计146分钟,比赛采用计时系统。
(四)竞赛所需器材由承办单位提供。
六、报名与报到:
(一)各单位于赛前半个月将报名单分别寄到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冰球部和承办单位。
2008-2009年度全国冰上项目竞赛规程
(二)每队交报名费500元。
(三)各队差旅费、伙食费自理,承办单位可帮助联系食宿。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获得比赛前8名的队颁发奖励证书。
(二)获得男、女第一名的队颁发冠军奖杯。
八、裁判员与仲裁委员会:
裁判长由国家体育总局冬运中心选派,其它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并报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批准。
仲裁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九、其它
在比赛期间发生的伤病及治疗费用由各队自理。
十、本规程由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2008-2009年度全国冰上项目竞赛规程
全国冰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09年3月11日—26日在齐齐哈尔市举行。
二、参加单位
齐齐哈尔队、哈尔滨队、佳木斯队、哈尔滨体院队、齐齐哈尔二队、佳木斯二队、中国前卫体协及其它在中国冰球协会注册的参赛单位。
三、参加办法
(一)运动员必须是2008-2009年赛季已经注册的运动员。
(二)每队28人,其中运动员20名,守门员2名,官员6名。每队运动员最少人数为队员15人,守门员2人。
四、竞赛办法
按照《国际冰球联合会竞赛规则》、《国际冰球联合会运动规则》等规则组织比赛。比赛采用3分制。60分钟内获胜的队得3分,负队得0分。60分钟内打成平局,每队各得 1分。在加时赛或者射任意球比赛中的胜队加1分,负队加0分。
五、报名与报到
(一)各单位于赛前15天将报名表分别传真到国家体育总局冬季管理中心冰球部和承办单位。
(二)各队于赛前1天,裁判员于赛前2天到赛区报到。
六、奖励
(一)比赛前三名的队分别获得金、银、铜牌。参加比赛的队伍都将获得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参赛证书。冬季运动管理中心负责奖牌和证书。
(二)每场奖励每队一名本场最佳运动员。承办者负责准备奖品。
(三)公平竞赛奖。
(四)最佳射手奖、最佳后卫奖、最佳守门员奖。
七、费用
2008-2009年度全国冰上项目竞赛规程
(一)国家体育总局冬运中心负责向承办单位提供部分场地费和组织费,为各队提供市内交通和住宿。各队自己负责自理旅费和伙食费;
(二)国家体育总局冬运中心负责裁判监督、临场裁判、场外裁判员的食宿费、交通费和酬金。当地的场内和场外裁判员原则上不安排在赛会住宿;
(三)国家体育总局冬运中心负责每场最佳运动员的奖品费用。
八、裁判员安排
裁判监督、临场裁判员由国家体育总局冬运中心选派,其他裁判员由主场所在城市体育局协助选派。
九、竞赛指导委员会
竞赛指导委员会负责领导本次锦标赛工作。指导委员会主席由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选派,领队各队一人,承办单位一人,裁判监督一人组成。
十、医务和保险安排
承办单位负责安排比赛期间发生的紧急伤病的治疗和送到医院的费用。各队自己负责各自的医疗保险和在医院期间的治疗费用。
十一、承办合同
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和承办单位签订承办协议。
十二、本规程由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2008-2009年度全国冰上项目竞赛规程
全国男子冰球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第一站:2008年12月24—26日 齐齐哈尔市 第二站:2009年2月10—12日 哈尔滨市 第三站:2009年2月20—22日 佳木斯市
二、参加单位
哈尔滨队、齐齐哈尔队、佳木斯队。
三、参加办法
(一)运动员必须是2008-2009年赛季已经注册的运动员。
(二)每队28人,其中运动员20名,守门员2名,官员6名。每队运动员最少人数为队员15人,守门员2人。
(三)参加了亚洲冰球联赛比赛的运动员也可以参加本联赛。
(四)每队最多可有3名外籍球员参赛。
四、竞赛办法
按照《国际冰球联合会竞赛规则》、《国际冰球联合会运动规则》等规则组织比赛。
比赛采用3分制。60分钟内获胜的队得3分,负队得0分。60分钟内打成平局,每队各得 1分。在加时赛或者射任意球比赛中的胜队加1分,负队加0分。
第一站以上一赛季本项比赛最后一站的名次为排列顺序。以后每站分别以前一站的名次为排列顺序。
五、报名与报到
(一)各单位需于每站赛前15天将报名表分别传真到国家体育总局冬季管理中心冰球部和承办单位。
(二)各队于赛前1天,裁判员于赛前2天到赛区报到。
六、奖励